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强迫公民做妓女?(组图)

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强迫公民做妓女?(组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前段时间,一起新闻事件再度引起“中国的性产业应不应该合法化”的讨论。反对的理由千千万,赞同的无非就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好吧,笔者就来讲讲欧洲国家的“大宝剑”,聊聊看过的、听过的故事。

  

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强迫公民做妓女?(组图)

  友情提示,18岁以下读者需在家长陪同下观看。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是因为内容太污,而是因为文章讨论的内容可能充满争议,心智不成熟的读者可能曲解作者本意,所以请谨慎观看,切勿着急上火。

  性产业的四种模式

  先看一下欧洲范围内政府对性产业的态度:红色是完全禁止;绿色是性交易受到一定管制但合法;蓝色为个人性交易合法,但不得有组织地进行如妓院、拉皮条等行为;米黄色的瑞典、挪威、冰岛采取“罚嫖不罚娼”的模式。

  

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强迫公民做妓女?(组图)

  图片来自于维基百科词条Prostitution by country

  上有政策,下就会有对策。由于各国政策不同,欧洲性产业大体分为四种模式:

  第一种就是著名的橱窗女郎,欧洲首推荷兰。在阿姆斯特丹市中心的运河地带,连绵几个街区都是宇宙知名的“红灯区”。类似韩国首尔、比利时布鲁塞尔北站常见的营业模式,性工作者在一个巨大的橱窗后挑逗来往的路人。顾客一般是慕名而来的外国人,价格不等。进门办事,出门走人,可以来去如风,也可以持久缠绵,全凭腰包里面的欧元做主。

  第一次去阿姆斯特丹时,笔者和朋友们,三个大老爷们不得不从红灯区的一片繁花似锦中穿过,因为火车站就在红灯区中心。

  这里不能拍照。你一拿出手机,就会有橱窗女郎朝你叫喊,周围的保安也是一副“你敢照他敢砸”的姿态。仨人低头一顿猛走,途中顺带瞄了两眼橱窗。

  

什么情况下,国家能强迫公民做妓女?(组图)

  上图中的姑娘在荷兰没100欧元就别想了。一眼扫去,平均大概是身高165cm、体重165斤的水平,外加上各种夸张的丰胸术、提臀术以及诡异的化妆技巧和包装能力。

  边上的各种小店还有专业道具,价格低廉,外国游客还能享受退税,甚是体贴。

  据统计,仅2008年,142个取得执照的妓院为阿姆斯特丹政府创造约70亿欧元的收入。因为有利可图,政府也会组织定期体检,发放避孕工具。这里的女孩大多来自中东欧、南欧、非洲国家,几乎没见过亚洲面孔。至于原因嘛,先卖个关子,最后再讲。

  第二种就是传统的妓院。人们通常认为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是欧洲“性都”,但德国却是欧洲人均妓女数量最多的国家,甚至超过亚洲的泰国。2002年宣布合法化以来,德国最著名的产业特色就是妓院。从经济繁荣的法兰克福到传统港口城市汉堡,遍布形形色色的妓院。前几年,乘着互联网的春风,德国妓院可谓不断创新,不但家家有主页、有社交网络账号,还弄出一个卖春界的“大众点评”(Kaufmich.com),吸引全世界的客户。

  第三种就是俱乐部,脱衣舞酒吧或者是性爱真人秀,10欧元进场,酒水钱另附。这种地方的收入一方面靠演出,另一方面就是靠酒水。偶尔会有酒托上来搭讪,但酒水明码标价。笔者朋友就曾被搭讪,还以为是艳遇缠身,稀里糊涂开了几瓶酒,几百欧元出去了。这种类似日本银座的陪酒或是国内某些KTV的公主,性交易都是地下行为。因为不是赤裸裸地卖淫,有点偏向娱乐业,所以有一些本地人从事这个行业。

  第四类就是所谓的站街女,应招或者是高级伴游,还有把自己家作为营业场所的,层次有高有低。他们借助互联网的春风,把诸如年龄、身高、体重、三围、特长等资料放到网站上去,价格按天算,甚至不少人只是兼职工作。有些是靠熟人介绍,或者形成一个固定的小圈子,靠着脸熟和推特做熟人生意。这种模式类似于香港(专题)的 “楼凤”,同一地点超过俩人便称为妓院,就要办证纳税了。

  这种“散户”约占荷兰性产业从业人数的40%,是最重要的一支力量,在法国更是主力中的主力。法国妓院不合法,除了单打独斗,只能搞一些所谓的俱乐部。去年巴黎最负盛名的俱乐部妈妈桑——克洛德夫人刚刚去世。据称老太太年轻时侍奉过肯尼迪、卡扎菲、戴高乐、菲亚特老板、伊朗国王、以色列总统、罗斯查尔德,还有数不尽的中东大户。电影《克洛德夫人》就是根据她的经历拍成的。

  值得关注的是,这里是欧洲华裔(专题)性产业工作者最多的地区之一,笔者听到过不同版本的“中国站街女”都来自巴黎:怀着淘金梦偷渡到法国的大妈,被蛇头骗来做工的妹子,生活成本高昂艰难维持的小妹,求学不成死不回国的留学生(专题),还有寻求刺激的名媛千金。每个人的巴黎梦都不一样,但最终都踏上暗娼这条路。在巴黎打开某社交软件找附近的人,只要认真搜寻,都可以找到干这行的同胞,让人唏嘘不已。

  哪里来这么多性工作者?

  如果仔细观察脸型、肤色和发色,就能发现这些人大多不是本地人,都长着一副东欧、南欧、南美和东南亚地区的面孔。

  早在柏林墙倒塌前,荷兰三分之二的妓女就是外国人。2008年,外国妓女人数更是达到8000-11000人,占荷兰妓女总人数的五分之四,中东欧国家占外国妓女总人数的一半。在日本,黑社会组织控制了7万泰国妓女;在加拿大美国,不仅合法的妓女数量庞大,非法的未成年妓女也各自有20万之多。

  发达国家尚且如此,发展中国家更是触目惊心:在性交易非法的泰国,仅曼谷就有20万妓女,占全国五分之二;在印度,妓女人数超过1000万,孟买就有10万人,其中90%受到黑社会组织的绑架和控制;乌克兰共有5万名妓女,其中一半以上的人只是为了给孩子和双亲赚点饭钱。

  看似灯红酒绿,背后的故事却骇人听闻。本地人社保完善,衣食无忧,性产业合法化之后,兴旺的旅游业更会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谁来做这一行呢?当然是穷国的老百姓。可笑的是,不是因为她们想赚钱,而是因为人口拐卖和绑架。

  欧洲的性产业工作者往往来自解体后的前苏联地区,来自饱受战乱的巴尔干半岛。这是因为人贩子一般选择重男轻女的区域下手。为什么会重男轻女?农业社会的财富源泉来自于体力劳动,女性在这方面不具备先天优势,哪怕她再勤劳,也不过是一个劳动力再生产的生育机器。

  这些地区的女孩可能只有小学文化,由于经济困难在家中的农场、附近城镇的小餐厅打工,每天收入可能也就几十人民币(专题)。人贩子告诉姑娘可以带她们去西欧打工,同时劝说她们的家人,说这些姑娘每年会给家里赚上万欧元。即使女孩们不愿意,姑娘的家人也会因为我们眼中的“蝇头小利”签下合同,抛弃自己的亲人,甚至亲手把姑娘送上人贩子的汽车。

  人贩子背后往往是一个巨大的犯罪网络:有人负责“采购”,有人负责“运输”,有人负责“销售”。或绑,或拐,或骗,就这样,每年超过450万人来到发达国家。自愿也好,被迫也罢。犯罪组织有数不清的方法让人“自愿”加入这个行业:人身威胁,暴力殴打,甚至强制让女孩吸食毒品,让她为了吸毒而“努力”赚取毒资。

  这不是什么新奇的犯罪手段,看看2008年的吕克·贝松担任编剧的《飓风营救》:女主角去巴黎游玩时被帅哥搭讪,接着就被科索沃黑帮绑架,直接就地卖给巴黎的黑妓院,万幸她爸爸是位老当益壮的美国特工,加上法国国家安全局朋友的帮助,一番殊死搏斗将女儿救出。但是,那些诱骗女孩来陌生城市游玩的“网友”,当街把女孩拉进汽车的“歹徒”,被当做商品拍卖的“处女”,靠毒品实现人身控制的“犯罪组织”在现实中一一存在,唯一不存在的就是受害人身后这样一位神通广大的特工爸爸。

  总而言之,因为有利可图,跨国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前往贫困地区进行人口贩卖,通过暴力和毒品控制“性奴”。哪怕没有暴力因素,试问,如果一个姑娘能通过勤劳和努力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那为什么她要去做这行呢?

  性产业合法化对穷人意味着什么?

  它带来的不仅仅是老调重弹的犯罪问题,更是社会价值结构的崩塌。性产业合法化意味着不少女性正常的上升路径被动摇。

  2005的德国经济情况尚好,一个姑娘拒绝了某个妓院的工作,因此丢掉了失业金。之前,她在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工作,失业后去国家的职业介绍所登记,并在职业偏好一栏中她选择了“女招待”的工作。妓院打电话让她去应聘“女招待”,因为德国性产业合法,她的拒绝可能会惹上职业歧视的官司,而且拒绝国家介绍的工作,失业救济金很可能不保。国家行政部门也很无奈,毕竟妓院是合法公司,按期交税,还给员工上社保,立法部门认定它们合法,行政部门就要去登记妓院的招工需求。现在好了,合法化了,国家可以名正言顺地“逼良为娼”了。

  荒唐事不止这么一件。日日新星(Daily Planet)位于澳洲(专题)墨尔本,是全球唯一一家上市的妓院。上市前,妓院需要接受评估与审计,但这里工作的姑娘算雇员吗?肯定不是,由于极强的人身依附,她们更像是妓院的“资产”。人能不能被算作资产且不讨论,那么资产折旧该怎么计算呢?按年龄?无奈之下妓院一方面决定“借壳上市”,把妓院包装成酒店服务业及其下属的物业部门;另一方面又将其资产拆分为房地产和房地产信托,试图实现“混业经营”。经历2003年股价一路狂涨后,终究跌到IPO价格的四分之一。原因很简单,如果是酒店股,每半小时90澳元(约合人民币425元)住宿外加90澳元性服务的“酒店”更容易受反性产业公共政策的影响。类似的情况还有香港的“爱夜蒲”(Magnum)。哪怕只是个夜店,香港当局在 “扫黄”问题上的一个喷嚏,股价马上大跌。

  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性交易中绝大部分的收益被商业机构或者是犯罪组织掠夺,政府从性产业获得的收益和治理相关犯罪的社会成本不成比例,性产业工作者的获益更是鸡毛蒜皮。在穷人的角度看,性工作不是什么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也不是为穷人寻找新的生存途径,而是消解了正确的社会财富创造体系。这不是“笑贫不笑娼”,是现阶段根本无法消除性产业的罪恶,包括毒品、人口贩卖与走私、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以及结构化的人身压迫。

  由此,路边10欧元一次的“大宝剑”就是一种贫穷消费贫穷的行为。有暴利就会有犯罪,如果这个利润足够大,那么就会有国家铤而走险。在全球治理的框架内,类似前段时间普利策新闻奖中的东南亚渔民奴隶,发达国家的性产业就是一种对发展中国家输出的结构性的社会灾难。试问如果没有性产业,真正的“富二代们”真的会缺乏性生活吗?

  全球化将贫富矛盾从国内扩大到国际之间,人贩子们把淳朴的姑娘从泰国骗到日本,从越南卖到澳洲,从墨西哥绑架到美国,从乌克兰挟持到西欧。奴隶制离我们这个时代远去了吗?它就在街边,在红灯闪闪的橱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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