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3月23日,驻纽约布鲁克林的联邦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发表声明,称不寻求让开枪导致一名无辜非裔青年身亡的前纽约华裔警员梁彼得入狱。在关注梁彼得案的很多华人眼中,梁彼得案反转,是华裔美国人上街维权、抗争的结果,是集体抗议的空前胜利。但在美国也有不同声音。有分析人士认为,华人上街并非是导致梁彼得获得较轻量刑的直接原因。甚至有学者认为,检察官的量刑建议体现了美国司法的公正,与华人维权无关。美国新泽西华人金先生1990年代移民美国,他参与了“220挺梁游行”。在他看来,虽然梁彼得可能并非华人起来抗争的“理想的主角或案例”,但多年来华人已经当够了“沉默的模范族裔”,不能再等。近日金先生为全球眼(微信号:globalwatch2015)撰文,分享了他对梁彼得案“反转”的观察。
纽约时间周二傍晚,上个月全美国30多个城市好几万华人的抗议示威终于有了结果: 纽约 Brooklyn 地区检察官对新闻媒体宣布,4月份就纽约市华裔警察 Peter Liang 误杀黑人一案判刑时,他将不会要求法官判处 Peter Liang 监禁,而会只要求5年缓刑6个月软禁,外加500小时的社区服务。消息传来,参加220全美大示威的华人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事件始于2014年。入行不久的两名纽约警察半夜在纽约最危险的贫民大楼之一“粉红楼”(The Pink House)巡逻。走在前面的华裔警察 Peter Liang 举着枪和手电筒,刚刚顶开门进入全楼最危险的部位——楼梯井,黑暗中他突然听到“咣当”一声巨响,惊吓之中他扣动扳机,子弹击中墙面后反弹,射入下面一层刚刚推门进入楼梯间的黑人居民 Gurley 的胸部,Gurley 伤重死亡。
美国每年有上千人因各种原因死于警察枪下。虽然被警察打死的白人比黑人多,但是按照人口比例来算,美国黑人(占美国总人口的12%)比白人(63%)被警察打死的可能性高出3.5倍(《纽约时报》2015年9月4日报道)。近两三年美国发生了好几桩白人警察在令人生疑的情况下打死黑人的事件,在媒体广泛报道下,全美国黑人社区爆发大规模抗议,他们的口号是:“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
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地区检察官认为应该起诉谁,必须先向大陪审团(grand jury)提出告诉。大陪审团按照简单多数原则投票,如果决定“应该提出控罪”(indictment),地区检察官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陪审团 (jury)认定罪名成立,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法官最后裁定刑期。
听到陪审团的“有罪”裁决,梁彼得低下头。
这几个警察在可疑情况下打死人的事件中,白人警察大多数未被判刑,这在黑人社区激起抗议浪潮。到了今年 Peter Liang 一案被大陪审团裁定“理应提起刑事诉讼”时,该案几乎成为紧绷的警察—黑人社区关系的“导火索”,全美国的媒体都在高度关注这个案子的审理。在此背景下,当陪审团2月11日宣布所控的“过失杀人”等多项罪名全部成立,也即最高可判 15年监禁时,美国各地很多华人都愤怒了:前面那些白人警察都没坐牢,这次仅仅因为 Peter Liang是华裔警察,明摆着是一场悲剧性的事故,却偏偏要他来做替罪羊?
各地的华人借助 Facebook、尤其是微信,经过仅仅一周的组织,2月20日从纽约到洛杉矶,从休斯顿到北部小城Boise, 30多个城市,数万华人同时举行的大规模示威,单在纽约市就有不下2万人参加了抗议集会。在全美范围内几十个地点同时举行这样大规模的示威,是美国华人历史上的首次。包括《纽约时报》、CNN在内的美国主流媒体都作了报道。
虽然早在1840年代华人就逐渐在曼哈顿下城聚居,开始形成纽约唐人街,但是在唐人街头一百多年的历史中,华人基于“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的生存原则,一直默默地埋头于自己的生计、生意,大多数人根本就不投票,更谈不上积极参与美国的政治活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古训,即便受到了其他族裔的欺负,也往往忍气吞声。但是“该来的躲不掉”,到了1980年代,麻烦终于找上了门。
纽约在二战后的几十年里,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是犯罪率也直线攀升。到了70年代末80年代初,人称“大苹果”的纽约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烂苹果,监狱人满为患,急需修建新的大监狱。但谁也不愿意政府把监狱建在自己家附近:不仅心里觉得不安全,而且房价极有可能会因此下跌。吵了一圈之后,市政府拍板:就造在唐人街旁边吧。这下华裔的火气终于爆发了:“凭什么别人不要的东西,造到我们家门口来?美国不是讲民主讲言论自由吗?找议员,找市长讨说法去!”
当时的纽约市长是 Ed Koch,他两手一摊,就简单一句话,话极糙理不糙:“你不投票,就不作数”(You don’t vote, you don’t count )。在他看来,政客要听选民的。华人选民不参选、不出声、不投票,算哪门子“选民”?我一个政客、一个民选官员凭什么要听你的?
今天,在纽约唐人街最主要的街道 Canal Street (坚尼街),在 Centre Street 路口向南拐,行约百米,就会看到一座巨大监狱,四周有很多办理保释金贷款的小铺,警车、囚车来来往往。这个大监狱的建成,尤其是 Ed Koch 的话,深深地刺激了纽约唐人街内外的华人。从那时开始,纽约华人参政的越来越多,各种社区的维权组织、非盈利的社区法律顾问中心也逐渐设立起来。多名华人当选了纽约市议员,前几年已经有华人当选了纽约市政府里仅次于市长和市议会议长的财务总监。
死者格利的家属和非洲裔社区认为梁彼得罪有应得。
但这次要在全美举行示威,为Peter Liang 伸张正义,华人圈也存在着不同看法:
有一种观点认为,虽然 Peter Liang 打死人事出有因,是事故,但毕竟是致死无辜者。更关键的是,作为一个理当以保护民众为己任的警察,他在知道自己开枪伤人后,不是第一时间救人、叫救护车,而是在长达20来分钟的时间里不断地念叨着“坏了坏了,这下我完了”,为自己的前途、可能会受到的处罚担心。就凭这一条,他也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支持 Peter Liang的示威,简直就是“白人警察打死黑人没事,我们华人警察打死黑人也该没事”逻辑的翻版,必定激起其他族裔、尤其是黑人的极大反感。将心比心,在同样情况下一名黑人警察打死了一名华人,难道我们也会去为了这个黑人警察去示威吗?
同时,部分支持Peter Liang 的华人还认为,被打死的 Gurley简直是黑人下层犯罪群体中的一个典型:他是非婚生,跟母亲长大,自己也育有非婚生孩子,有20多次被捕记录,出事前刚刑满释放不久,贩毒为生,与女友在“粉色楼”里同居。所以被 Peter Liang 打死,也算不上是美国社会的损失。
在我看来,这些看法都站不住脚:
不可否认,Peter Liang 遇事慌张,毫无主见,分不清轻重缓急,缺乏执法人员理应具备的水准。但是他没有施救,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纽约警官学校里对人工呼吸等救助培训流于形式。很多警察包括 Peter Liang 根本不知道正确的救助方法。这在法庭上也是有多名证人证实了的。作为华人社区选来为自己的族裔维权的抗争主角,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选。但问题是:如果你想等到有一个大家普遍认为“相当理想的主角或案例”再去抗争的话,你打算等到什么时候?多年来华人已经当够了“沉默的模范族裔”,不能再等了!而且,黑人社区也知道 Gurley 的根底,但他们谁也没说“哦,是这么个人被打死了?不值得我去为他示威”。恰恰相反,黑人社区为他群起抗争:他在那样的意外情况下被打死,根本就不存在 “他究竟是圣人还是流氓”的问题 ,你只能认定他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我本人完全赞成 “这一事件中Gurley 是一完全无辜的受害者”的观点。但是也正由于同样的道理,华人的示威行动,也是必须的。Peter Liang 绝非完人,他有大错,但是因事故而意外伤人,不该受到严厉制裁,更不该成为白人警察暴力行为的替罪羊。在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中,各族裔必须毫不迟疑地为自己的群体利益发声。套用当年纽约市长 Ed Koch 的话:你不发声,就不作数。
不错,这次示威可能对华人与黑人社区的关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些黑人会把这次华人示威看作是“华人也想跟白人一样,杀了黑人不用负责”。但是不能不看到:220纽约华裔社区的示威行动一开始,就是为受害人 Gurley 默哀,并始终强调这次示威抗议的是司法体制本身的不公正,而非针对黑人或任何其他族裔。同时,这样大规模的示威,不仅让很多常年在黑人和拉美裔聚居区里送外卖、时常被打被抢的华人外卖郎也出了口气,也让美国社会多少改变一下“华人老实好欺负”的老眼光。
这从纽约警察工会的前后反应的变化也可看出些端倪:警察工会一开始是表态支持 Peter Liang 的,但后来有一阵几乎销声匿迹了,似乎想撇清干系,直到华人社区开始大规模发声支持 Peter Liang、并质疑警察工会的做法之后,他们才又露面,并安排2名警察到庭,在 Peter Liang 的被告席后面为他“站台撑腰”。
美国合法、非法的枪支几乎与人口一样多。后果之一,就是警察成为美国风险最高的职业之一,尤其是象纽约这样大城市的警察,每年都有多人殉职。而政客往往为了讨好选民,不讲原则,动辄指责警察的种种不是。Peter Liang 和其它几件纽约市的“警察打死人了”事件发生后,纽约市长 Bill de Blasio 一再指责警察滥用暴力,纽约警察心里窝火,士气低落,开始消极怠工,罚单开得少了,出勤反应慢了,犯罪率自然就上升了。甚至220纽约示威结束后,有刚参加完游行的华人学生进入地铁站后在东张西望找方向,听到附近有警察招呼他们过去。平时以“抓逃票”为本份的警察,这时候却一把打开推开了检票闸口旁的应急门,朝学生们打了个手势:进去吧。
梁彼得被陪审团裁定犯有重罪后,检察官汤普森接受媒体采访,他认为梁彼得有可能最后获缓刑。
起诉 Peter Liang 的地区检察官汤普森是个黑人,主要是依靠区内大量的黑人选票才当选为检察官。此案中他一开始很显然要为自己在黑人社区内加分,一再高调严词指控 Peter Liang,要求陪审团给 Peter Liang 定下重罪。可现在他却突然态度大转变,不顾黑人社区的激烈反对。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华人抗议有一定影响。但是,很可能抗议只是因素之一。各个政府部门、警察局、警察工会、政客们、检察官们之间幕后恐怕还有相当大的角力和相互影响:毕竟警察一怠工、犯罪率一上去,这些人谁也跑不了,都会挨纽约选民的骂。所以现在黑人社区抗议的最高潮早已经过去,大家该收拾摊子“往前看”了,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警察搞好治安、求得社会利益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根本。
当然,我绝不是说“大家必须无论如何都支持警察的工作”,因为美国警察的权力非常大,如果不受到各方的监督和辖制,绝对不行。
丘吉尔曾说:“若不是有历史上人类尝试过的种种制度给它垫底的话,民主制堪称是最糟糕的政府体制”。在美国,各个族裔之间、政府与选民之间、警察与各个社区和司法体系之间等形形色色的关系和博弈,时刻都在继续。令华人高兴的事:我们终于从“沉默的模范族裔”的魔咒下跳出来,在全美范围内为自己族群的利益怒吼了一把,并尝到了一丝成功的甘甜。愿这重要的一小步,帮助我们永远记住:你不发声,就不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