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菲律宾提出的所谓“南海仲裁案”宣布“最后裁决”在即,菲官方还提出将中国太平岛交由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对此,中方称,不能一度无视,应在战术上给予重视,亮出手段,包括出拳阿基诺。
综合媒体3月29日报道,中国应促使或迫使菲律宾主动撤诉,这是难度最大的一招。中国可考虑组织专家学者及政府官员对菲国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对象应包括阿基诺三世总统为首的菲律宾政府部门、下届总统的候选人群,以及菲律宾国内有影响的有识之士。然而,最困难的地方也是最容易被攻破的、最脆弱的地方,只要方法得当,时机恰到好处,不是没有成功的希望和可能。
若此策无法实现,可适时启动第二方案,即通过菲律宾之口,尽可能延长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宣布“最终裁决”的时间,最好拖到菲律宾新总统上台之后。如此一来,中菲关系得到改善、双方就仲裁案达成和解的几率将会增加。
保护南海中国或先拿阿基诺开刀(图源:Reuters/VCG)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应与包括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法官在内的国际社会保持接触。中国目前对“南海仲裁案”采取不接受、不参与的态度,今后不执行“最终裁决”也是法定权利。但使用消极权利不等于不用积极权利,不等于不说话、不讲理,与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及其法官对着干。
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与法官直接沟通、接触的渠道和途径依然存在:中国可以通过非政府形式的国际学术讨论会,表达观点、意见,促使法官重新认识或考虑相关问题。
何谓“不可违反之原则”?一是菲律宾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规定,没有提出仲裁的资格,因此不合法不守信不讲理;二是 菲方“南海仲裁案”所诉内容全部涉及主权、划界、军事,不属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管辖范围;三是本案明显是美国在幕后操纵,不是正常的法律诉讼案。
德国学者曾经指出,中国若受一度受“南海仲裁案”干扰,会很可退出海洋法公约。中国一直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坚定支持者。可中国却体会到,《公约》、尤其是其中有关强制性争端解决的条款,可能会被其他国家出于政治目的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