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其中2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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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3月31日电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3月30日一审宣判。冀文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人获刑。
  这23人中,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2人均涉受贿罪、获刑均超过11年。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杨刚、谭栖伟、姚木根、郭有明等20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2位涉受贿获刑的官员中,有19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其余3人分别是,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涉案854万余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山东省委原常委王敏、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山西省委原常委聂春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申维辰、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等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冀文林
  海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046万余元
  12年
  杨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受贿
  1379万余元
  12年
  李东生
  公安部原副部长
  受贿
  2198万余元
  15年
  谭栖伟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1143万余元
  12年
  姚木根
  江西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02万余元
  13年
  郭有明
  湖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79万余元
  15年
  沈培平
  云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1615万元
  12年
  祝作利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854万余元
  11年
  阳宝华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356万余元
  11年
  李崇禧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
  受贿
  1109万余元
  12年
  郭永祥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4346万余元
  20年
  王永春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4856万余元
  20年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3979万余元
  13年
  蒋洁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1403万余元
  16年
  陈安众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810万余元
  12年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1324万余元
  16年
  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
  受贿
  1132万余元
  15年
  陈柏槐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滥用职权
  283万余元
  17年
  倪发科
  安徽省原副省长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300万余元
  17年
  刘铁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受贿
  3558万余元
  无期
  李达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095万余元
  15年
  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玩忽职守
  5年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受贿
  1073万余元
  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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