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纽约华女林美华四年前因在印第安纳州开设按摩院从事色情生意,被该州法院以色情中介(Promoting Prostitution)、卖淫罪等裁定入狱一年。根据该州法律,林美华的按摩院因从事非法活动,财产应被没收。不过林美华日前在民事案上获胜,保住近 10万元资产。其代理律师陈明利5日表示,在美国,刑事与民事案泾渭分明,即使被定罪的华裔也不要放弃争取民事权利。
据陈明利介绍,现 年50多岁的林美华来美十多年,虽然报住在纽约,但一直在多州打工为生,做过餐馆、保母、按摩、指甲等行业,最终于2012年4月用积蓄在印第安纳州开了 一家按摩院。不过仅四个月后,印第安纳州警方就以从事卖淫活动为由将该店查封,并且控告林美华色情中介罪、卖淫罪、企业污秽罪等。而刚刚通过政治庇护获得 临时合法身分的林美华,因害怕被判刑最高的15年监禁,一出狱就会被遣返,因而选择主动认罪减刑,最终被判以色情中介罪和卖淫罪入狱一年。
林美华完成刑期后面对民事官司。对此,陈明利解释,依据印第安纳州法律,由于林美华的按摩院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因此,政府有权没收该按摩院名下的财产, 包括店内保险柜里的几万元现金、首饰和车辆,总共近10万元财产。「林美华一直认为自己都被刑事定罪,是犯人,政府如果没收财产也没得争辩。」陈明利最终 以林美华的卖淫活动为偶然而非常态为由,撇清其公司财产与不法活动的关系,保住了近10万元的财产。
陈明利表示,华裔的传统思想导致其产生「但凡被定为罪人,就事事都错的」的思想,因此不敢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在美国,刑事与民事案件分得很清楚,即使被定重罪者都有权要求其民事权利,所以即使被捕、甚至被控罪、认罪、坐牢的华裔,都应该保卫自己民事权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