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西比州颁布新法:机构可拒绝为同性恋提供服务

密西西比州颁布新法:机构可拒绝为同性恋提供服务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密西西比州颁布新法:机构可拒绝为同性恋提供服务

  位于美国南部的密西西比州5日颁布一项法律,允许个人和机构拒绝为男同性恋、女同性恋、双性恋、变性者(以下简称“LGBT”)提供服务。该法律引发了全美LGBT群体的抗议活动。

  该州州长菲尔·布莱恩特(Phil Brant)昨天签署了代号为HB-1523的《宗教自由调解法案》(以下简称《法案》),其中明确规定政府雇员、个人和机构,可以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 颁发结婚证书给同性恋伴侣,或拒绝提供关于婚礼的各种服务。《法案》也规定,政府不能对拒绝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给LGBT的个人或商家采取“歧视性行动 (discriminatory action)”,即不能采取处罚措施。法案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观察者网发现,整部法案并没有提到 “LGBT”或任何相关字眼。但法案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法所保护的真诚的宗教信仰或道德信条是指:1.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2.性关系应当 限定在上述婚姻里;3.男性或女性的性别是根据解剖学和遗传学在出生时确定的。”

  而对于所有违反第二条的群体,该州的私人或公共单位有权拒绝提供结婚登记、医疗、住房、就业、购物等服务。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同性恋平权运动”如火如荼的今天,密西西比州的举动引发激烈争议。美国同性恋团体HRC表示,“这可能是迄今为止最恶劣的‘宗教自由法案’。”

  同性恋杂志《Out》评论称,去年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全国婚姻平等之后,密州的共和党议员开始酝酿上述法案,试图让“被贴上歧视标签”的宗教信徒们免于惩罚。

  而布莱恩特则辩护称,法案“只是加强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列明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他强调,“此法案不限制任何在联邦或州的法律保护下的公民权利和行动。”

  在签署《法案》之前,布莱恩特还说,“我认为这项法案能让民众有机会说出‘我拒绝做这件事,因为它违背我的宗教信仰’。”

  类似“反同”法案并非首例。上月月底,北卡罗来纳州通过“厕所法”,禁止跨性别者依照自己的性别认同自由选择厕所。

  佐治亚州议会3月16日也通过了类似的“宗教自由”法案,但被州长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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