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连日来,浙江温州部分市民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的房子面临要花费数十万元(房产交易价的1/3到一半)的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和关注。此事因牵涉范围与影响面广大,让许多“当家作屋主”的网民怨言颇多,有人嘲讽说:“国家变成全世界最大房东”。
中国大陆的业主在困惑:自己的房子为什么还要“续期”(图源:新华社)
经媒体披露,同一社区的使用权竟有不同期限,且若以市价续期几乎都是房价金额一半,中国民众议论纷纷,更有网民称:“土地革命时代来临了!”
经当地国土资源局初步排查,温州市鹿城区内即有600余宗(套)。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而且,这次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在中国大陆可能也属先例。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张少清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表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使用,是中国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基本制度。一般讲,不同用途、区位、土地利用条件,以及不同使用年限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是不同的。土地使用权评估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来的。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了,该如何续期?真的要花费高额费用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吗?其他地方会否效仿?
大陆民众与媒体关注土地使用期到期的“续期”议题,源自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对于“自动续期”究竟该如何“续法”语焉不详;且中央部门迄今无明确说法,导致民众误以为都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
然而“70年”仅是概略数,中国各地方政府当年释出土地的“使用年限”均不同,问题十分棘手。以山东青岛的黄岛区阿里山社区为例,共有5,071户,土地使用权期限分别有20年、30年与35年,其中310户早在2009年6月底就到期了。当时青岛的续期方案,100平方米的房子约补缴人民币6万元的续期金。
再看深圳南山的金桃园社区,2011年金桃园大厦业主被告知,在土地期满后,深圳政府将无偿收回地块使用权;此事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成为当年震撼性新闻。
深圳因特区属性开发较早,法令也不规范,以罗湖国际商业大厦为例,同一幢商业大楼里,竟有20、30、40与50年等四种年限的房产证;而最早一批到期的房产,时间是2001年,当时“物权法”连个影子都没有。
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出让年限不同,土地使用人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也是不同的。这些历史案例的关键点在于,政府均认为“续期”是要缴钱,而非民众所想的“无偿续期”;正因“有偿续期”,让中国民众惊觉,原本以为自己是“全权所有人”,现全沦为政府的“房客”,国家才是“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