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版权方"一女三嫁" 挑起制作公司内斗(图)

"好声音"版权方"一女三嫁" 挑起制作公司内斗(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好声音"版权方"一女三嫁" 挑起制作公司内斗(图)

  《中国好声音》

  4月21日报道  前一阶段曾经备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又传来新消息,拥有前四季《The Voice Of…》模式版权的星空传媒(中国)宣布,他们已经获得新的证据证明,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传媒的模式授权尚在续约谈判之时,Talpa就先后与国内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这不仅单方面违背了与星空传媒在模式合同中关于“独家续约权”的约定,事实上还将《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为了挑动国内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在最终将模式以4亿元人民币的天价卖给唐德影视之后,不仅星空传媒的“独家续约权”没有得到确保,另一家公司也因为Talpa违反之前的合作约定而可能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灿星:Talpa疯狂敛财违背国际惯例 《The Voice Of…》涉嫌盗版

  据曾经制作过《中国达人秀》、《中国好舞蹈》、《中国好声音》等一系列引进模式节目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透露,像Talpa 这样疯狂敛财的行为已经破坏了模式交易的国际惯例。例如,东方卫视曾经向国际知名模式公司Fremantle Media购买了《中国达人秀》(《China’s Got Talent》)节目的模式,并一连制作了五季节目,从第一季到第五季,双方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精神,在模式费用上没有产生任何争议,模式费也没有任何变化,都在人民币200多万元左右,《中国达人秀》第一季总决赛的最高收视率高达6.1%,毫无疑问是当时中国电视综艺市场最火的现象级节目,但Fremantle Media并未因此哄抬物价,索要天价版权费。同样,《中国好舞蹈》等模式节目的版权费也从未出现大的波动。而Talpa公司的做法却截然不同,《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的版权费是比较合理的200多万元人民币,可在第一季大获成功后,第二季续约谈判时 Talpa公司就开出了每年一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此后更是年年寻找新的国内买家抬价,以实现其坐地起价的目的。与此同时,Talpa公司自身的《The Voice Of…》模式还存在极大的版权争议,爱尔兰裔制作人Michael Roy Barry早在2008年3月,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一个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国之声》)的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节目,其核心创意与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 Michael Roy Barry注册这一模式的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节目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时间,同时 Michael Roy Barry也在美国注册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标。

  Michael Roy Barry 表示,在他研发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模式之后,在美国一个专门为电视节目提供模式创意的网站 Writers’ Vault(《作家金库》)上率先撰写了这一想法。2009年3月,一个当时受雇于 The Entertainment Group(TEG)集团公司的荷兰裔女性制作人查看了这一模式,并签署了保密协议。2010年,TEG集团公司倒闭,这名荷兰裔女性制作人进入Talpa公司,其后,Talpa迅速推出了《The Voice Of…》模式。目前Michael Roy Barry 已经正式在美国起诉Talpa公司,并被法院依法受理。

  而在中国,Talpa公司除了挑动唐德影视参与价格大战之外,同时还曾试图将《The Voice Of…》节目授权给除星空传媒和唐德影视之外的另一家制作公司,期望达到“三家哄抢”的目的。目前出于证据保全的原因,星空传媒并未透露该公司的具体信息,但《The Voice Of…》节目模式在中国“一女多嫁”,显然就是Talpa公司疯狂敛财的主要手段,令人对Talpa公司商誉感到遗憾的是,这个被他们刻意抬价的节目,甚至还有盗用他人创意的嫌疑。

  版权方Talpa:浙江台播“好声音”违法

  4月20日,《……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的版权方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在京召开记者会,Talpa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出席活动,就《中国好声音》未来的制作计划以及与星空传媒的版权纠纷等诸多疑问进行解答。采访中他表示,与灿星谈判破裂的原因除了费用的主因外,还因为对方在合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不能体现合作伙伴关系。并指灿星制作的预计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是违法的。

  part1 为何与灿星谈崩?费用比第二季还低 屡屡违约不尊重合同

  今年1月27日,《……好声音》的版权方荷兰 Talpa传媒有限公司向灿星发布禁制令,禁止灿星方面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并指出Talpa已于1月8日终止灿星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1月29日,Talpa与唐德影视签署协议,宣布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200多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同时,Talpa传媒正式将《……好声音》节目模板在大中华区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授予唐德影视。

  事件发生后,灿星指Talpa公司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当天,Talpa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针对该言论回应称,他们对于全球各地合作伙伴的待遇都是相对等和公平的,对模式费用的计算方式和结构等等的安排也都是一致的。并表示最终的价格会依赖于市场的规模而有所不同。“举个例子来说,《The Voice Of…》的阿富汗好声音费用就会比中国的要低。”

  Pim Schmitz他坦承,与灿星不再续约,费用原因是其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这个节目每一年都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欢迎,价格上涨也是非常自然和正常的,每一个国家都不例外。”并提到“不太自然”的现象是,合作伙伴与他们提出合同条款建议比第二季费用还低。

  除此之外,Talpa非常重视的是合作伙伴关系,首先是保持忠诚,其次要按照合同来工作。但星空传媒的一些行为不能体现合作伙伴关系的精神,合作中存在很多问题。Pim Schmitz透露,“实际上就在一年前,我们就已经就商标注册的事情进行了沟通和洽谈,告诉他们是不可以这样做的,并且应该归还相关的权利。但是即使在我们的合同当中已经非常清晰地界定了什么是可以的,以及什么是禁止的,星空传媒依然是没有对它有任何的尊重。还有各种其他类似的小问题也出现了。”

  part2 为何选择无经验的唐德?影视剧成就卓越 国外优秀人才帮带

  相比制作了四季《中国好声音》的灿星公司来说,唐德影视在节目制作上缺乏经验,为何Talpa愿意与唐德合作呢?Talpa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解释说,这个决定源于多方面。“首先他们认为唐德是一个具有远大抱负的企业,“在过去的历史当中,我们也看到了它的能力所在,已经在电影和电视剧方面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成就,所以展现出来了他们可以去做出事业的一种能力。”

  其次,无论制作还是流程都会有Talpa的帮助,避免了 “单枪匹马”去干。Pim Schmitz称,“实际上当我们第一次与星空传媒进行合作和接触的时候,星空传媒在那个时候也是比较小的一家企业,他们在比较大型的综艺节目当中的经验也并不是非常丰富。”未来与唐德合作也会较之前进一步推高,不进从制作和流程上进行帮助,还会将优秀人才带到中国来,帮助唐德影视在新的娱乐和综艺节目分支公司当中建立起最完善的体系。“我们也深深地相信通过我们的帮助,他们可以成为中国在娱乐综艺节目公司当中最优秀的公司之一。”

  part3 唐德版《好声音》未确定播出时间 未来不排除再与灿星合作

  同时,Pim Schmitz表示,灿星宣布预计于7月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是违法的。对于和唐德的合作的中国版《中国好声音》进度如何,Talpa表示,正在准备制作阶段,一般会有6个月的准备期,还没有确定是今年还是明年播出。而播出平台方面,唐德目前正在中国市场的各个渠道进行相关讨论,还未确定是某一家或多家频道播出。

  谈到与唐德合作的新一季《中国好声音》,Pim Schmitz称会带来很多国际的元素。而当被问及唐德版《好声音》如若未达到预期是否会使得《The Voice Of…》的品牌受损?Pim Schmitz没有否认,但表示“我们这个时候也已经知道如果出现这样的损失是谁造成的。”

  会上,Talpa也不排除未来仍有可能与灿星进行合作,“如果星空传媒能够意识到是越线了,并且在法律的角度来讲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并且愿意去修正的话,我相信唐德是愿意在提出比较好的提议的时候接起他们打来的电话的。”

  而针对有报道指出,Talpa涉嫌抄袭爱尔兰制作的《The Voice Of America》节目,Pim Schmitz称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他表示,爱尔兰人Roy Barry实际上只是一个人,并非是一个企业,一生当中都从来没有制作过任何电视节目,但是他声称《美国好声音》是他开发出来的,“纯粹是一个笑话”。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