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综合台媒4月21日报道,马英九在接受新加坡《海峡时报》专访谈到台湾电信诈骗案时称,处理两岸事务时,偶尔也会有这一类特殊事件发生,需要智慧与耐心。就肯尼亚遣返的台籍嫌犯来说,要在一个月后,也就是“5·20”之前有一个具体结果是不容易的,因为大陆方面还在进行调查,台湾也许可以去了解、去观察,可是要在调查完成之前把台籍嫌犯带回来,可能性非常小。
当媒体问到“北京是否借此事在5·20前发挥影响力”时,马英九称,“蛮多人这样想,但是我不觉得这是唯一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在过去我们处理类似的案件时,大陆方面对台湾审判的结果不是很满意”。
新加坡《海峡时报》刊登马英九专访
“当做主权问题来处理是错误的判断,要记住教训”
据台湾“中央社”4月21日称,马英九在专访中表示,他觉得是一个两岸双方享有共同管辖的犯罪案件,两岸处理这样的案件不是第一次。2009年时,双方曾签订“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根据协议,碰到这种情况,双方应该先咨商,然后再确定由哪一方或者共同处理这样的案件。
2011年,菲律宾案的处理方式是中国大陆先进行侦查,也有台湾的检察官参与,最后中国大陆的部分完成后送还给台湾,台湾继续侦办,换句话说,这类案件其实有前例可援。
但他说,“这次我们感到不满的是”,第一中国大陆在事前并没有与台湾咨商,第二是处理的程序不够透明,让外界无法了解到底是基于什么样的犯罪事实与证据来办这个案子。这些问题严格来说,并不涉及到主权问题,而是双方分工的问题。
随后媒体追问,“这对蔡英文来说可能不是个好的开始?”马英九回应,在处理两岸事务时,偶尔也会有这一类特殊事件发生,需要用智慧与耐心处理。
他表示,过去也都处理过,当然因为过去台湾与大陆有签订司法互助协议。换句话说,中国大陆也知道这不是一个单纯的主权问题,如果只是单纯的主权问题,根本不必与台湾谈,所有的案子都要由他们来办,但显然中国大陆也不是这样的态度,就以5年前的菲律宾案来说,台湾也有参与。
因此,马英九认为,在这个方面,有些台湾人会误解;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把它当做主权问题来处理,当初一个错误的判断,到后来就会造成没有办法想象的结果,这一点要记住教训。
他强调,这是一个共同管辖的问题,不是只有所谓的除外管辖,这是有些人不太了解的。这些人认为一碰到问题就通通带回台湾来,可是实际上大陆是犯罪的案发地,是被害人的所在地,也是证据比较容易调查、证人比较容易传唤的地方,“所以大陆当然是有管辖权的,我们跟它谈怎么样在共同管辖的情况下,找出分工合作的原则”,当年签互助协议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5·20不是唯一原因 大陆对台湾审判结果不是很满意
当媒体询问马英九,肯尼亚案对于两岸关系的影响,是否代表5·20之前北京要进一步发挥其影响力?
他回答,蛮多人这样想,但他不觉得这是唯一的原因。最主要的是,在过去台湾处理类似的案件时,大陆方面对台湾审判的结果不是很满意,因为台湾的审判结果往往判决的刑度与大陆判决的刑度有相当的落差,所以中国大陆的印象是,台湾似乎比较轻判,这一点是中国大陆对于把人员遣送到台湾不满的部分。
不过,马英九强调,第一,台湾法院的运作不能干预,是独立的。其次,司法是根据法律审判,“法务部”以及检察官能在法庭呼吁法官从重量刑,如果法官没有做到还可以上诉,但是不可能做最后的决定,所以台湾的司法制度与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在这个议题上也显示出有不同的地方,但是台湾也可以检讨将来检察官在办案时,用什么方式能够加重求刑。
马英九表示,实际上台湾并不是法律规定得很轻,因为罪嫌诈骗都不是只有一次,现在可以用“一次一罪”的方式来办,也可以判得非常重。这是台湾方面要检讨的地方,如果能够做到的话,相信未来处理时就会有一个清楚的原则来适用。
马英九认为,以肯尼亚案来说,要在5·20之前有一个具体结果是不容易的;因为大陆方面还在进行调查,台湾也许可以去了解、去观察,可是要在调查完成之前把台籍嫌犯带回来,可能性非常小。
他再次以菲律宾案为例,那年是2月2日发生,到7月初才送回来。回来之后台湾继续进行侦讯,然后加以审判,其中有12个人被判罪,有2个人无罪。实际上还是会继续追诉,只不过因为双方的制度不同,做法也有差异,出来的结果会不一样。而中国大陆对结果很不满意,2个被判无罪,12个人被判有罪,罪刑不是很重。
据环球网援引《中国时报》消息,台湾协商团提出“探视关押台嫌”“查看卷证”及“遣返台嫌”三项具体要求。21日,两岸初步达成四点结论,包括肯尼亚案及马来西亚案合作侦办、陆方同意家属探视等;至于45人的遣返一事,“陆方并未拒绝遣返回台,但未作具体承诺”。双方对第三地犯罪,是否陆籍、台籍嫌犯分别遣返处理等问题,将留待日后继续协商,因此确定45人22日不会返台。不过据联合新闻网报道,大陆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此案结果地在大陆,受害人也全部在大陆,按照国际通行属地管辖等刑事诉讼规则,大陆司法部门对此案有管辖权,“按陈士渠的说法,台湾这45名诈骗嫌犯将会在大陆接受判刑”。报道说,大陆诈骗罪刑责分三级:第一级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依这批台籍诈骗嫌犯动辄诈骗数百万、上千万元计算,恐怕都将遭到重判”。
另据《中国时报》21日评论称,台湾是法治社会,不论是仍押在大陆的肯尼亚案嫌犯、还是获释就嚣张作乐的马来西亚案骗徒,公平审判是保障人权的不二法门,才能避免再发生天堂与地狱的极端境遇,“这是未来新政府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
也有台湾铭传大学两岸研究中心主任杨开煌21日撰文称,冈比亚与大陆复交、肯尼亚案,再加上国际钢铁会议上台湾代表被要求离席等事件,“在马英九政府8年都没有发生的事,如今集中发生了,这当然是对着蔡英文政府而来”。文章直言,北京留给新当局的空间已十分有限,“新政府要十分严肃地思考到底要什么样的两岸新关系,如何才能建构这样的新关系,而不是维持现状。”
目前,备受关注的马来西亚诈骗案也有了一些新进展。据《中国时报》21日报道,15日在马来西亚涉及诈骗案的20名台籍人员返台后被释放,引起岛内哗然。为展现强势态度,台中地检署20日傍晚传唤这20人,深夜以涉有重嫌为由,向台中地方法院申请羁押18人,另外两人被限制出境。联合新闻网称,大陆对台湾纵放诈骗集团成员及法院轻判颇有微词,如今台湾法院对诈骗集团的做法已不同以往,试图“化解陆方‘台湾法院都放人’的刻板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