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挺台独"决议六项保证前后两版改了些啥?

美国会"挺台独"决议六项保证前后两版改了些啥?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美国会"挺台独"决议六项保证前后两版改了些啥?

  2016年4月20日,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罗伊斯(中)主持几项法案审议会议。

  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这个星期通过一个支持台湾的共同决议案,内容不但有《台湾关系法》,更包括了美国政府从未以正式文件表述的“六项保证”。这项决议在提交全院时修改了最初案文中有关“六项保证”的表述。另一方面,在台湾新政府即将上台之际,美国国会的这项决议案被中国官媒视为另有含义。

  重申台湾关系法和六项保证

  众院外委会4月20日通过由共和党众议员夏伯特(Steve Chabot)提出的88号共同决议案(H.CON.RES. 88),重申《台湾关系法》及1982年里根总统对台湾的“六项保证”是美国与台湾关系的重要基石。

  连署这个共同决议案的民主党众议员舍尔曼(Brad Sherman)在外委会通过决议案之前表示,在台湾正要再一次经历有秩序的政权和平转移之际,美国国会以具体行动表达对台湾民主的坚定支持非常重要,尤其是国会首度以立法方式来巩固里根总统对台湾的六项口头保证 (verbal pledge)更加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版本的六项保证

  不过外委会20日通过的共同决议案,修正了夏伯特去年10月提出的原始版本中关于“六项保证”的文字表述和顺序,原来决议案中美国不会“正式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的部分已经不见,不过使用了“中华民国”字样。

  在截稿时,美国国会网站的这项决议案中的“六项保证”仍然是夏伯特的原始版本,而不是委员会修改后递交全院的版本。

  六项保证此前未见诸正式官文

  针对此案与外委会有过密切交流的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执行主任昆布劳(Coen Blaauw)告诉美国之音,这是因为外委会认为由于六项保证未曾见诸美国政府正式文件,在无法找到原始文字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以最忠于原始叙述的权威版本为主。

  昆布劳说:“ 他们认为应该以费浩伟几年前写过的六项保证内容为准,所以将原来的决议案内容加以修正,意思是说,费浩伟写过的六项保证被融入旧版的决议案文字中,这也是决议案内容最主要的修改,随后外委会也以无异议的方式表决通过。”

  昆布劳说,正因为六项保证没有记载于任何正式文件,尽管美国历任政府官员曾经在国会听证会中口头表述过,但很少有人能详述内容,这也是这个共同决议案最主要的作用,希望美国国会以正式文字对六项保证做具体陈述。

  昆布劳说:“问题在于六项保证从不曾以文字正式记载,理论上它应该是以手写方式写在一张纸上,被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局的某个地方,或许在台湾某个地方也有一份副本,但它从来没有被正式记载下来,所以目前在各个地方流传的所有版本大都是猜测,但是费浩伟的版本逐渐被广为采纳,成为其中最正式的版本。”

  2009年过世的费浩伟(Harvey Feldman)曾经任职于美国国务院政策计划室,他协助安排1972年尼克松总统对中国的访问,并在1977年担任国务院中华民国事务办公室主任,参与过华盛顿与台北断交后美台关系的互动机制和设计,包括《台湾关系法》最初的研拟及美国在台协会的设置等,对于美中关系正常化期间美国对台政策的历史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他后来担任保守智库传统基金会研究员期间,曾经多次在研讨会中阐述《台湾关系法》和六项保证的内容和历史背景,也发表过相关文章与研究报告,在2007年10月2日的“里根总统对台湾的六项保证与其当今意涵”文章里,他对六项保证的缘由、内容与历史背景有极为详细的阐述。

  众议院外委会20日通过的88号共同决议案内容,采纳了费浩伟的六项保证文字表述,经过修正后其内容如下:

  1982年里根总统寻求加强美国对台湾的支持,因而发布六项保证作为执行美国与台湾关系的指导方针;1982年7月14日,时任美国在台协会处长的李洁明(James Lilley)提出了里根总统的六项保证;六项保证的规范是,美国:1)未曾同意设定定结束对中华民国军售的日期;2)未曾同意在对中华民国军售前征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意见; 3) 不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间扮演调停角色;4) 不会修改台湾关系法;5)不会更改美国有关台湾主权的立场; 6)不会迫使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

  众议员夏伯特去年10月提出的六项保证原案是,美国不会:1)设定结束对台军售的日期;2)改变台湾关系法案的条文;3)在对台军售决定前征询中国的意见;4)在台湾与中国之间居中调停;5)改变美国有关台湾主权的立场,那就是,这个问题必须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美国不会迫使台湾与中国谈判; 6)正式承认中国对台湾的主权。

  环时称美国国会为台独壮胆

  中国官方喉舌《环球时报》22日称,美国国会“首度将‘六项保证’列入法案”被指是在“为‘台独’壮胆”。

  报道援引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所长王建民的话说,美国国会“反华势力”在5·20台湾政权交替前的关键时刻重申对台湾的六项保证,是在“为‘台独’势力壮胆”。

  报道说,王建民认为即将上台的蔡英文政府“先国际,后两岸;先美日,后大陆”的政策思维,显示未来美台动作会越来越多,北京要“反台独,保和平”,其任务也将更为艰巨。

  这项决议案是“共同决议”,不是“法案”,没有法律约束力,两院通过后不需总统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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