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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党报《人民日报》有文章指港独分子组党是实质行动,触犯《刑事罪行条例》,涉煽动等罪行。对此,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会循刑事法、社团 条例等4方向研究港独是否违法;保安局长黎栋国则重申港独违反《基本法》。被问到哪些行为触犯刑事条例时,他称市民可请教自己法律顾问。
综合“香港01”、《苹果日报》4月25日报道,除了上述人士,香港律师会前会长何君尧称组党并非煽动行动,需要看政纲,若违法才可被取缔或吊销牌照,但他认为港独言论已超出言论自由的范围,有煽动之嫌,欢迎律政司研究有关言论是否违法。
人民日报文章认为港府未对港独采取应有动作(图源:VCG)
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却抱持相反看法,强调港法律未有订明谈论港独构成刑事罪。他指根据香港现有法例,暂未有条例订明港独构成刑事罪行,除非用武力推翻中国或者香港政府,夺取统治权力。
《人民日报》海外版23日在“热词解析”专栏发表短文文章《和理非》,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港独分子组党已构成实质行动,触犯涉及煽动、颠覆等罪行的《刑事罪行条例》,但香港特区政府却仍未引用相关罪行。文章认为律政司要详细研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此篇文章文中先引用民调显示显示近七成受访者认同“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争手段,又指香港某些“极端政党”正升级抗争手段,更提出“武装起义”。文章引述政界人士批评有关言行已超越言论自由范围,“有人只想以出位言论吸引传媒报道,增加自己的知名度,但却把香港推向危险的境地”,认为特区政府不能姑息。
黎栋国对此重申,港独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律政司已解释清楚政府立场,他 不评论执法机关如何处理;被问到《刑事罪行条例》具体有哪条条例可用以控告主张港独人士,他说法律已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如果市民采取任何行动,觉得 可能需要负上法律责任,他们可以请教自己的法律顾问”。
与黎栋国相似,港区人大代表在谭惠珠23日被问及《人民日报》文章一事也强调,港独违反《基本法》,在法理上完全无基础,现实上完全无可能。她还表 示对律政司有充分信心,将会就能否以本地现行法律处理港独“找到答案”。她又指香港未有成熟条件讨论2047年后的制度,认为一定要交由中国在咨询港人后 决定,“一定不可以是香港人自己决定。”
另外,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则斥责组党宣扬港独“害全部香港人”。她指中央对港独主张反应大,源于中央同时要面对疆独、藏独问题,故不能不就这意识 形态问题开腔;又指从中国历史看,只有民不聊生、贪官横行的时代才会有人希望推翻政权,但香港未到此地步,故港独主张“这市场不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