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任志强两宗罪看中共的“政治红线”(图)

从任志强两宗罪看中共的“政治红线”(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因对“媒体姓党”开炮的地产大亨任志强,在销声匿迹几个月后,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这一次,他因自己的“炮声”获党内处分。北京时间2016年5月2日,西城区纪委通报了任志强案的处理情况,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官方通报称,任志强多次在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和其他公开场合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错误言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决定给予任志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以“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一名中共党员,尤其是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在中共改革开放30年来的历程中颇为鲜见。

  

从任志强两宗罪看中共的“政治红线”(图)

  中共对任志强的处理给党员圈了“政治红线”(图源:VCG)

  众所周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邓小平为中共改革开放划出的不可逾越的红线。所谓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1987年10月,中共第十三大“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中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即被归纳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被写入中共党章。

  值的注意的是,在中共改革开放的历史中,先后有两位总书记,因触及没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红线而遭到罢黜。1989年6月,赵紫阳便因“消极对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方针”等原因,被撤销中共中央总书记、政治局常委、军委第一副主席等职务,仅保留中国共产党党籍。

  赵紫阳的前任胡耀邦,也曾被指“抵制党为反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而作出的努力,纵容全盘西化的要求;没有充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工作中经常违反程序;在外事活动中说了一些不应该说的话;经常不遵守党的决议,未经中央授权就讲话”,而于1987年被解除中共总书记职务。

  由此可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共小到普通党员,大到中共总书记的不可触动的“雷区”,而任志强的言行,恰恰触碰了这一“雷区”。2013年,任志强在北大演讲,号召学生联合起来推倒面前这道墙,重新建立社会民主制度。

  任志强的“留党察看”的处罚,无疑表明,中共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政治纪律的态度的坚持,尤其是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坚持,这在以往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忽视。

  需要注意的是,任志强案并非个例。此前的4月21日,也有一名官员因为“错误言论”受罚。21日,中共浙江省温岭市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温岭发布”,推送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慕毅飞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通报称,他多次公开发布、转载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错误言论。显然,与中央保持路线方针政一致,这是中共给党员的另外一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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