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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1世纪的今天,这本书还是“淫秽出版物”吗?《金瓶梅》解禁60年背后有何内幕?
执法人员现场查扣现场
近日,一名北京男子私印《金瓶梅》被罚1万元。新闻稿中称,“5月7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举报,通州区张家湾镇223号涉嫌印刷淫秽出版物《金瓶梅》。经查,该厂负责人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无证印刷单位,装订《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出版物。处以没收铁丝钉书机1台,印刷品3010册,罚款1万元。”
这是北京首次对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有网友指出,这种处罚和《金瓶梅》没有关系,其违法行为是非法印刷,哪怕印《时间简史》也不行。但新闻稿中“涉嫌印刷淫秽出版物《金瓶梅》”也引发议论,到21世纪的今天,这本书还是“淫秽出版物”吗?《金瓶梅》解禁60年背后有何内幕?
《金瓶梅》解禁60年之内幕
文/张远方
可以说,作为一部从诞生起就被历代官方列为禁书的《金瓶梅》,稍一有“动静”,立马就成为热议的对象。而纵观新中国成立60年来,可以发现,足本《金瓶梅》在逐步开禁之列……
“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
众所周知,文学价值极高的《金瓶梅》因有不少的性描写,而被讲究礼教的中国历代统治者列为禁书,甚至连民国都不例外。
但酷爱读书的毛泽东对《金瓶梅》有自己的看法,把其定义为“谴责小说”。1957年,毛泽东说:“《金瓶梅》可供参考,就是书中污辱妇女的情节不好。各省委书记可以看看”。于是,文化部、中宣部同出版部门协商之后,以“文学古籍刊行社”的名义,按1933年10月“北京古佚小说刊行会”集资影印的《新刻金瓶梅词话》,重新影印了2000部。这些书的发行对象是:各省省委书记、副书记以及同一级别的各部正副部长。影印本《新刻金瓶梅词话》两函21册,正文20 册,200幅插图辑为一册。
因此,该版本《金瓶梅》也称“部长本”。
发行到省厅、地市级领导
“文革”结束后,由于先前鲁迅、郑振铎等文化名家的推崇,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对于《金瓶梅》的研究也开始多了起来。《金瓶梅》也越来越引起更多人的好奇。
在这种背景下,《金瓶梅》的再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1983 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删节本的《金瓶梅词话》(即“洁本”《金瓶梅》)。据细心人逐一对照统计,这一版本删去了其中有关性描写的文字19174字,且内部控制发行,购买手续十分严格,只可发行到省厅、地市级领导,全国作协会员和古典文学工作者,一律凭证、凭卡购买。
实际上,该书能最终出版,也得益于毛泽东的拍板。据人文社的编辑黄伊回忆,在人文社1957年出版线装本《金瓶梅词话》以后,毛泽东觉得其中猥亵之处较多,只能作为内部读物,应该另外出版一部经过整理的《金瓶梅》,以便较多的读者能够读到这本书。一个场合,毛泽东曾经跟周扬(时任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常务副部长)讲过这件事。周扬当时也没在意。过了一年多,大概在1960年代初,毛泽东问周扬,《金瓶梅》的整理本弄完了吗,什么时候能够出版?周扬这才紧张起来,回来以后,他马上派中宣部出版处处长包之静到人文社,要他们马上组织人力,尽快出版删节版《金瓶梅》。当初是请左恭(北京图书馆副馆长)负责校点整理,整理出来后效果不好,于是推倒重做。但随着政治形势越来越紧张以及后来“文革”的爆发,这事就一直拖了下去。“文革”结束后才请戴鸿森继续校点整理。
之后,齐鲁书社也通过向国家出版局打申请报告的形式,出版了一字未删的“会校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带有200多幅插图、繁体竖排。
这是《金瓶梅》足本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面世,定价人民币(专题)140元,规定只有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者凭职称证明和有关单位的介绍信方可订购。
此后的1991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了1957年的“部长本”《金瓶梅词话》,也未作删减,但规定需要厅局级以上证明和人文社社长亲自签字才能购买。
未删减版处级以上可凭证购买
进入新世纪,随着网络的普及,《金瓶梅》的神秘性早已不复存在,但国家有关部门仍然没有放松对《金瓶梅》书籍出版及影视改编的管制。
2010年8月底,新华书店收到了有关方面的一封针对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足本全插画”《金瓶梅》发行的通知:《〈金瓶梅〉内部发行的暂行规定》,要求这本书由新华书店发行部直销,主要对象为图书馆、专业文化和学术单位及个人(处级以上),且需要对方开具相关证明公函。
本文摘自《晚报文萃》 2012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