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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碌仑一名华裔(专题)女子年过八旬的老父,因在美老妻过世,打算持旅游签证来美为亡妻办理身后事,并打算带5万现金到美。因海关对携带入境现金数量有规定,因此该老父提前将钱汇入一个朋友的账户上,等他抵美后再取出使用。谁知朋友见钱眼开,却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八旬陆姓老翁的女儿陆女士16日前来布碌仑亚总会做咨询。据她讲述,继母数月前在美国去世,尚在国内的老父打算来美为亡妻奔丧,便申请了10年签证。年事已高的老父在中国有些积蓄,打算带5万元来美,做为亡妻的殓葬费和自己在美的生活费。
因海关对携带入境的现金数量有规定,且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也不安全,于是陆姓老翁便与亡妻生前的一名好友商定,他先将钱汇到朋友的银行账户上,等他抵美后再把钱取出交给他。
谁知,本以为可信赖的朋友却见钱眼开,等陆姓老翁抵美后讨要时,对方竟翻了脸,拒将已转到她帐户上的5万元还给老翁。当初转钱时出于信任,双方也没签署文件或立下任何字据。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当初转账时是自愿行为,因此并不违法。现在钱已转到对方的银行帐户中,且也没签署任何文件,因此很难证明钱是陆 老翁的。但是若有目击证人能证明事发经过就如陆老翁所讲,那么他可至法庭起诉对方要求还钱。若是陆老翁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欺诈或是勒索,那么其行为已触 犯了法律,陆老翁可向警方以及当地的地区检察官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