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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江汉区金家墩15号三楼一间简陋房间里,67岁的房东李兴安婆婆正在帮租客夏婆婆清理房内的污物。21日,夏婆婆的儿子尹某带她来此租房,可23日,尹某留下一张字条便消失了。
李婆婆介绍,21日上午,尹某带着年过八旬的夏婆婆,租了3楼一间小房,月租300元。当时她见夏婆婆年纪太大,且瘫痪,于是问尹某谁来照顾老人,尹某当时说他自己会照顾老母。前日上午八九点钟,尹某突然找到她,递来一张字条和300元钱,说谁来接母亲就将300元交给谁,之后哭着跑下楼。李婆婆出门追没追到,她请邻居们看字条上的内容,这才知道尹某走了。
“我无力尽老娘的孝道了,望你们不要责怪我,也希望你们待老娘尽几天孝道后,在(再)让她安然离去,我这一走不知哪天才能回来。我等这一天也好久了,原谅我的不孝未能将二老送终。”记者看到,字条上的内容,是尹某写给老人其他子女的。
尹某租的房间只有几平方米,夏婆婆躺在床上,听不清,也说不出话。记者多方联系,才得知夏婆婆是汉川人,育有六子一女。老人原本住在汉川的养老院,十多天前因为欠费,被五子尹某接到武汉。
李婆婆说,前日上午,她给老人的七子打电话,接电话的人则说打错了。她四处打听,得知老人的二女儿就在汉口火车站附近开小旅馆,可找到后,对方却拒绝将老人接走。
昨日中午,记者见到了老人的二女儿,但她表示不会接母亲回家。老人七子在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兄弟姐妹之间关系不好,以前是他在负责赡养母亲,三哥也照顾过母亲几年。去年,母亲行动不便住进了养老院,也是他在出钱,可后来老家人还指责他不孝顺,他委屈不过,就没有再继续给钱。他希望有人来起诉他们兄弟姐妹七人,让法院判决子女如何赡养老人。
律师认为,夏婆婆子女多,有赡养能力而不愿赡养,子女的行为涉嫌遗弃,婆婆可通过法院追究子女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