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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妇的人品确实不太好,看到标题别误会他们是反抗的勇士,实则钱钟书在文革(专题)里为毛诗翻英文,大表忠心,媚顺可掬,其实是大受欢心的,和傅雷老舍不能比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硬骨头,谁都有知识分子气节的
毕竟品格庸下,怕死怕硬,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果还要欺凌比自己更弱小的人,事后还要反复粉饰撒谎造谣,被别人泼脏水,那就只能人品过于恶劣了
钱钟书夫妇就是如此
九十年代,这对夫妇大概觉得自己不光彩,对别人的宽容当成软弱可欺,想要掩盖粉饰自己恶行,先在南方周末上发表文章,重提旧事,在文中竭力把自己涂抹成勇殴怒打革命小将的壮士,别对方丑化传承所谓革命小将,真是令人钦敬无比。这对男女什么变得如此刚烈了?真令人刮目相抗
而事实如何呢,被他们殴打的林非夫妇本身就是一对受迫害被改造的知识分子,怎么就成了革命小将??
还是把肖风写的澄清事实真相贴一下
凤:林非被打真相
[编者说明:本刊系纯学术研究刊物,由于特殊原因,本期破例刊登两篇与鲁迅研究本身无关的文章。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南方周末》发表了杨绛先生的文章《从“掺沙子”到“流亡”》;十二月一日《中华读书报》又予以转载。十二月四日,林非先生致本刊编辑部信说:“已严肃要求两家报纸刊登澄清谣言的文章,等待他们的答复。已有新闻署负责人明确告知,如得不到公平处理,即可诉诸法律。”又说:“已有主持公道和憎恶谣言的几位先生表示,可在有关报纸上发表澄清谣言的文章。寄上肖凤写的此文,务请在贵刊发表。”林非先生信中还表示:“一个鲁迅研究者被谣言诬陷,作为研究鲁迅的权威刊物,发表另一方澄清事实的文章,应该是正常的,让广大读者判断,符合新闻公正的原则。”现将肖凤文章予以刊发,同时转载杨绛先生的《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其中是非曲直,读者定能作出正确判断。]
1973年12月7日是一个黑暗的日子。那一天,我的丈夫林非被一根大棒毒打,我自己的手指也被咬得鲜血淋漓。那男人殴打时用力极很,手中的大棒当即断成两截。那时正值隆冬季节,林非身穿棉袄,挡住大棒的右臂还被打肿和打破,鲜血淤积,漆黑一片,让我深感恐惧而又心疼不止。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的继续行凶。我搀扶着林非从医院回家,走进大门就瞧见公用的走廊里,堆积着许多霉烂的垃圾——吃剩的鸡骨头、长绿毛的橘子皮、碎布条、碎纸片,而打人和咬人的这对夫妇已经走掉了。第二天,在林非单位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宣队,训斥林非怎么敢跟×××吵架,说是他那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将会来干预,威胁说要遣送林非去北大荒继续劳动锻炼,还派人上我教书的学校,找到了主持工作的一位领导,要他来压制我。这位领导是老革命,刚从“牛鬼蛇神”的队伍中解放出来,他在我教书的学校里工作了十几年,对我十分了解,一听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话,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此时,我们刚从河南的五七干校回来不久,与离别了许久的年幼的儿子团聚,日夜都提心吊胆地害怕林非又被赶到更遥远的地方去,觉得他们的用心真是狠毒,却也只好找出家中所有积蓄的零钱,替林非买了一件厚厚的羊皮大衣,好抵御那儿冰天雪地的严寒气候。我整天忧愁地思忖着打人者的阴险,想用这么大的后台来压垮和摧毁我们。林非曾在五七干校患过一场大病,为了护理他的身体,并且减轻他精神上的压力,我打算跟他一起前往,可是儿子又太幼小,不能让稚嫩的生命随同我们去受罪,得保护他很好地长大成人,商量的结果是林非先走,我和儿子等一等再说。幸亏那位当时的高官与我们素不相识,无仇无怨,所以并未听信一面之词,将林非置于死地。
我们好不容易地熬过了十年浩劫的岁月,更何况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好不容易难熬的岁月终于过去了,有关的处分也都获得了公正的纠正。我们多么想安安静静地度日,高高兴兴地工作,可是咬人者不断地通过口头和文字的谣言,再三地进行人身攻击,现在又在一张报纸上大肆说谎,所以我不得不放下手头的工作,把林非被打的真相公诸于众,相信善良和公正的读者朋友们会作出自己判断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68年春天,我怀孕了。我的婆母知道消息后,放下了由她照看的三个外孙,千里迢迢地从上海来到北京,准备迎接将要诞生的婴儿。因为林非是她老人家最小和最疼爱的儿子,所以也十分慈爱地照顾着我。我们三人挤在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和一个书桌之外,几乎就没有空地了。我们躲在狭仄的空间里,却也享受着亲情的温馨。这一年冬天,我的儿子降生,小屋里又增添了一个新人,在拥挤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满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绳子,上面悬挂着洗过的尿布,竟像是万国旗一样。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单位里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自行车来我家看望,竟腾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
当时几代同堂住在一间屋子里,是众多青年知识分子的生存状态。我们还曾经跟另外三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单元里面,和谐地相处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邻居至今依旧相互来往。这位文学批评家跟我们是同代人,心灵很容易相通,看着我们如此窘迫的处境,就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林非有一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国外的同事,就是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的。
我原来犹豫着不想搬迁到陌生的地方去,但是当时的处境实在太困难了,一是我的产假只有56天,又正值“清理阶级队伍”期间,绝不允许请假,不满两个月的儿子白天只能交给婆母照料,她老人家已经是将届古稀的高龄,真于心不忍,却又毫无办法,只能晚上下班后自己带着儿子,请老人家休息。二是在全国“清理阶级队伍”的高潮中间,婆母的女婿也就是我们的姐夫,忽然被诬陷为“叛徒”,隔离审查,不许回家。其实他只是上海一座大型工厂的总工程师,老实巴交,什么问题也没有的。姐姐是小学校长,每天都早出晚归,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无人照管,她精神压力又很大,频频来信,述说困难,希望母亲早些南归。三是居委会一个戴红袖章的老“红卫兵”,常常上我们原来的住处敲门,逼迫报了临时户口的婆母离开北京。林非和我又必须天天上班,在这万般无奈的紧急关头,我的女友介绍了一位家住郊区的农村大嫂,与我们见面相识,说是如果聘请她帮助我们照顾小孩,我的婆母就得以回到上海慰藉她受难的女儿,这也许是解决困境的唯一办法。这位善良的农民大嫂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绝对不能与我们夫妇共居一室,这个要求自然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于是我不想搬迁也只得搬迁了。咬人者说我的婆母是为了分配住房才赶来充数的,这纯粹是造谣。我慈祥的婆母已经宁静地安息于九泉底下,不会再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伤害了。
在我们搬迁之后,开始时还相安无事,也曾稍稍地点头和说一两句寒暄的话语。咬人者是很讲究保养自己的,吃鸡蛋只吃丹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因为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
她偶或露面的女婿,听说是北京某著名大学赫赫有名的“造反派”二把手,可是在当时风云突变的“文革”狂潮中,该所大学的“造反派”一把手忽然失宠于“中央文革”的“旗手”,他忍受不了岳母家中种种阴沉和发怒的颜色,竟悬挂在大学校园里一棵老树桠上自杀了。我们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自己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这还是听到住在旁边单元里一位红学大师的夫人匆匆说起的。
从此以后,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时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
我和林非在几年前奉命去干校时,怕儿子过于幼小,还不适宜去“经风雨,见世面”,只好把儿子托付给那位忠厚和质朴的农村大嫂,并且把两人每个月工资的极大部分都留给了她,她也尽心尽力地带领着我的儿子,跟我儿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我们几年来耗尽了原来就是极为低微的工资,经济情况显得十分拮据,从干校回到北京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能力供养一个保姆了。这位善良的农村大嫂非常理解我们经济上的困难,她也愿意另找一家经济收入比我们高的住户去帮工,于是她就和我们很友好地分手了。
我上班的学校,离家有二十多公里的路程,每天赶公共汽车早出晚归,有时就把儿子带在身边。那时候常常要跟学生一起去郊区农村“开门办学”,只好也带着年幼的儿子,和几个女同学睡在老乡家里的土炕上。又教书,又下地,又带着儿子,回家后真是感到劳累不堪。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嫂,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1973年12月7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住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她这个当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来得及躲闪。中国有句老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连大字不识半个更画不成圆圈的阿Q都懂得这个道理,想不到她竟会如此行事。俗话说食指连心,我疼痛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了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咬人者诬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不知有多少次,请问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造谣造得实在太荒唐了。而且既然已经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还要可恶地造谣,真是不知天下有羞耻事。在此次冲突中,我们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手,咬人者和打人者则是又叫骂又动手。他们的表演和所作所为,让我看清了他们本来的面目。面对着她的造谣生事,我深深地庆幸自己的人格比造谣者要高尚得无可比拟了。
这咬人者确实是造谣、攻击和欺负别人的能手,她曾散布过侮辱一位已故著名哲学家人格的流言,那位学者的女儿(一位著名女作家)就曾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批驳。还有一位外国文学教授由于讲述了在她家里,听说过她丈夫攻击自己老师的一则谣言,她就威逼这位教授写出书面文字,保证从未听说过此事。她还散布过自己丈夫的几位年轻同事,“拿我们的钱不还”,后来连她丈夫都否认这谣言说,“一切以我说的为准”,可见造谣的伎俩是如何的轻率与离奇。
为了澄清咬人者发表的造谣诬陷的文字,我只好放下手里正在撰写的稿子,将二十六年前的那件事实真相写出来公诸于众。我对自己写的文字负责到底。在我的有生之年,只要咬人者再度造谣,作为被咬者的我,一定要再次澄清事实的真相。林非单位里有几位充满正义感的同事,先后打来了电话,要我们必须反驳恶意的谣言。我庆幸自己终于生活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这是新时期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已经不是只许咬人者造谣,而不允许被咬者说明事实真相的时代了。我尊敬所有善良和公正的同胞,但是对于一向造谣、攻击和迫害我们的咬人者,是愿意奉陪到底的。
刊载于北京《鲁迅研究月刊》1999年第12期。
说明一下 上文《林非被打真相》中的咬人者和造谣者就是杨绛,咬人者的丈夫就是钱钟书
林非夫妇始终保持知识分子的品格,自始至终都是只动口没动。而钱钟书夫妇完全像疯狂的泼妇流氓。他们在殴打弱小的邻居的时候,如此积极勇猛,在面对比他们强的力量的时候,真是驯顺如哈巴狗,这样一种人品,毫无廉耻的男女,真奇怪怎么有人把他们捧到天上去了?
说钱钟书有才华,真看不出有什么才华,莫非一个双脚书橱就是有才华?读的书多一点就是有才华?
杨绛在文革里像泼妇一样斗殴咬人,文革之后更是撰文颠倒黑白,把当年本身就是受迫害的漏网右派的林非夫妇污蔑成所谓造反派干将(而实际上他们夫妇自己都是在文革里译毛诗之类献媚讨好,大有后台),把自己粉饰成所谓受害者
钱钟书更是如流氓一样,仗着自己和文革权贵有联系,用木棍凶殴打伤他人
如果是正常时期,这对夫妇早就应该进派出所去了
杨绛自己文中也承认,尽管他们夫妇二人泼妇一般咬了对方,用木棍恶狠狠的打伤对方手臂,对对方却依旧很克制,只是杨绛一口一个革命男子,来把对方丑化的笔法倒真的是很厉害
杨绛那篇造谣文中的说法
“这里我该补上当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以及遗漏的细节。
(一)革命男子虽然拿着一支粗手杖,他并未动用。他是不愿打呢,还是没决定打呢,还是我们逃得快,他来不及打呢,我就不知道了。他如要动用手杖,很容易,因为他个子高(男女俩都个子高),年纪轻,对方只是个瘦弱老人。可是他并没有动用手杖。这一点,我该实说。
(二)革命男子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袍儿叫我看。他穿的是一件栗色绸子的袍儿,前面许多大脚印,横横斜斜的,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他又提着自己的衣领叫我看。显然有人一把揪住他衣服的领口,抬脚踹他,把领口的纽襻都扯松了。这一脚一脚的尘土印,分明是男皮鞋的鞋底印。屋子里没有第三个男人,他本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的肚皮。我很快地思维一过,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了。鞋底印怎么上去的,我确实没有看见,该是在举起木板之前吧?我掸掉鞋底印,该是在木板劈头之后,因为我当时有抱歉之意,同时也要销灭罪证。记忆里,一个个印象很鲜明,却是记不清次序,因为我给跌摔得糊涂了,而有些事我确实没有看见。我只把记忆深刻的印象一一记下,不去追忆细节的次序,免得追忆中产生错误。反正我的推断只是我的推断。
被钱钟书用大棍打伤的,并且棍子都打折的林非介绍
林非根本不是杨绛文中所谓的革命男子,什么造反干将,恰恰相反就是文革里受迫害受改造待遇的穷酸知识分子,只不过没有钱钟书那种倚老卖老,自以为有后台,把毛诗翻译成英文就可以任意殴打他人的嚣张而已
林非简介
林非 姓名:林非
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中国散文学会会长。
著作:《鲁迅前期思想发展史略》、《鲁迅小说论稿》、《现代六十九家散文札记》、《中国现代散文史稿》、《治学沉思录》、《文学研究入门》、《鲁迅和中国文化》、《散文论》、《散文的使命》、《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鲁迅》、《林非论散文》等。
简介:
林非(1931-)江苏海门人,195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鲁迅研究会会长,中国散文学会会长等。
学术论著有《鲁迅前期思想发展史略》、《鲁迅小说论稿》、《现代六十九家散文札记》、《中国现代散文史稿》、《治学沉思录》、《文学研究入门》、《鲁迅和中国文化》、《散文论》、《散文的使命》、《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鲁迅》、《林非论散文》等;
散文创作有《访美归来》、《绝对不是描写爱情的随笔及其他》、《西游记和东游记》、《林非散文选》、《林非游记选》、《令人神往》、《云游随笔》、《中外文化名人印象记》、《离别》、《当代散文名家精品文库 林非卷》、《世事微言》、《人海沉思录》等;回忆录有《读书心态录》、《半个世纪的思索》。
迄今共出版30余部著作。并主编《中国散文大词典》、《中国当代散文大系》等。
其学术论著与散文创作均追求独创个性和文化内涵,海外学者对其评论颇多,有些论著和作品已被国外翻译出版或发表。
林非:若干必要的澄清
今年1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1月27日《文学报》,登载肖凤的《林非被打真相》(以下简称“肖文”),对杨绛的《从“掺沙子”到“流亡”》(以下简称“杨文”)进行了澄清。之后,钱钟书、杨绛跟我们之间的纠纷,完全趋于明朗和公开了。
关于这一场纠纷,出现过不少对我们以讹传讹和肆意攻讦的文章,始作俑者是方丹的《我所认识的钱钟书》(香港(专题)《明报月刊》1979年8月号)。此文编排我们是“造反派”,说我们打伤了钱钟书。需要声明的是,我们并非“造反派”,而且,连“杨文”也承认,是钱钟书殴打了我,我始终都没有还手。“杨文”尽管包含着向壁虚构和人身攻击的成分,有些叙述却也符合实际情况。例如她说,是在1969年夏天,自己的住房“分掉两间”,住进来的“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接着又将迁入的我们称为“沙子”。这自然是一种怀恨在心的蔑称,却也并未诬陷我们是“造反派”。而在此之前出版的孔庆茂作《杨绛评传》(华夏出版社出版),却与“杨文”的叙述迥然不同,而沿袭方丹的虚构之词,说是由“造反派头头”分派,住进了“这对‘造反派’年轻夫妻”。“杨文”不仅未曾诬称我是“造反派”,还说我(蔑称为“男沙子”)“是整‘5?16’而为‘革命’立功的人”。“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前身)当时的“整‘5?16’”,是针对垮台后的造反派“红卫兵联队”的,这样说来,“杨文”更是从“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的说明中,又进一步把我视为与“造反派”对立的人了。不过我确实从未立下过这样的功勋,只好辞谢她此种纯属虚构的不虞之誉。如果以当事人一方的“杨文”的说法为准,孔庆茂的叙述当然只能是向壁虚构的不实之词。如果他在叙述这件事情时,并未为此采访过杨绛,而只是出于丑化自己传主对立面的目的,就根据类似方丹那种拨弄是非的误传,不加分析地随意谱写,说明他写作的态度实在是太不严肃了。他的《钱钟书传》(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同样是违背事实地诬称我为“造反派”,像这样平白无故地损害和侵凌一个公民的名誉权,从传记写作的道德原则来说,无疑可以说是问心有愧的。
今天来回顾“文革”时候的往事,“造反派”已经成为一个带有恶谥意味的名词了,不过在当时作为“响当当的造反派”,却是十分光荣的。而如果站在更高的视角来反思的话,极大多数并未杀人放火的所谓“造反派”,也只是在“文革”狂潮的煽动与迷惑底下,作出了一些超越于正常思维之外的极端行径,除了负有某些个人的责任之外,却又是这场狂潮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归根结底说来是一场时代的悲剧。正因为在当时作为“造反派”是十分荣耀的事情,所以就必须是在“阶级出身”和“政治表现”方面经得住检验的人,才可能被允许参加进去。而从我自己的情况来说,因为在肃反运动中的“右倾立场”,和在反右派运动中的“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早已受过批判和处分,所以在“文革”开始之后,就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中间,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以免被揪成为“别有用心”的“牛鬼蛇神”,尽管如此,却还在造反派张贴的长篇大字报上,被批判为“漏网右派”,哪里还有成为造反派的荣幸。自然从我自己的思想感情上来说,也由于缺乏足够的“阶级觉悟”,对于“文革”中的种种行动是丝毫都没有兴趣的。
还有一个问题是孔庆茂《杨绛评传》中由“造反派头头”分派房屋的说法,以及乌尔沁夫的《走出〈围城〉的钱钟书》(《文艺报》1998年4月3日,以下简称“乌文”)中,违背事实地说是“派驻进来两名‘造反派’夫妻”,都是来源于方丹的虚构不实之词。连作为与我们对立的当事人一方的“杨文”,也都叙述了实际的情况,却并不采用此说,而“肖文”则说明是在“‘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一位“‘革委会’主任”目睹我们居住得如此拥挤和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还叙述了“在这座四层楼的公用宿舍里”,同时搬进了十对青年夫妇,其中的有些同事后来成了著名的学者,也有人流亡于海外。我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文革”开始时,“学部”成立的两派“革命群众组织”中,其一是“红卫兵联队”,因为受到“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关锋的支持和指挥,所以被称为“响当当的造反派”;其二是“红卫兵总队”,被前者称为“保皇派”、“臭老保”等等。在1967年夏天,“中央文革小组”清洗和逮捕关锋之后,“红卫兵联队”就被查封,原来处于劣势被攻击为“保守派”,并被“红卫兵联队”查封过的“红卫兵总队”开始掌权,后来又结合被解放的“革命干部”,成立了管理日常事务的“革委会”,它与原来意义上的“造反派”已经毫无瓜葛。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可以证明从方丹、孔庆茂直至“乌文”中的有关叙述,都是子虚乌有的编造。爱默的《钱钟书传稿》(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更渲染说是他传主的全家,从“干校”回到北京后,才“发现自家房屋被一对青年夫妇占用了”,完全是任意编造和信手涂抹,也许是要渲染富有喜剧色彩的社会新闻,却并未诬称我们是“造反派”。
关于双方正式冲突的原因,“肖文”与“杨文”都分别叙述了是由约请保姆洗衣所引起,而“乌文”和这几本传记却并未说明冲突的起因。为什么会像“乌文”所说的,“动手打了钱老”呢?孔庆茂的《钱钟书传》和《杨绛评传》,则编造钱钟书莫名其妙地“与这对‘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伤了,闹得满城风雨”,从而“名扬千里”,“连那些‘造反派’也都对他敬畏三分”。“杨文”明确地叙述是她丈夫打伤了我的胳膊,这不啻是对于“乌文”的一种驳斥。而从孔庆茂叙述的口气来看,似乎是他传主的“胳膊都打伤了”,为什么要这样语焉不详?因为他基本的情况都没有弄清楚,却又急于要袒护自己的传主,只好这样来随意涂抹,怎么能不含糊其词?孔庆茂其余的那些叙述,也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向壁虚构之词,首先是在前面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我与“造反派”绝无任何的缘分,他的说法只能是一种诬陷之词。何况按照常理来说,如果我真是“造反派”的话,作为年长一辈的知识分子钱钟书,怎么敢向我饱以老拳?当时的造反派组织派性极强,当自己“战友”遭受殴打时,一定会采取同仇敌忾的“革命行动”,怎么可能会袖手旁观,却反而对殴打者“敬畏三分”?尤其荒唐的是将钱钟书把我打伤一事,竟犹如讴歌美国拳击大王抑或日本相扑冠军那样大肆渲染,夸大成为在“满城风雨”中“名扬千里”,其实当时连居住在同一座楼房里的邻居,都知之者甚少,孔庆茂的肆意夸大之词与实际情况的差别,真何止有十万八千里之遥。而且像这样把钱钟书讴歌成为并非他自己所长的拳击健将,也未免太滑稽可笑,真是欲褒扬之而反成为不伦不类的漫画了。至于爱默《钱钟书传稿》中所说的,他的传主“被人打得不但胳膊带伤,而且眼镜也被打落在地”,更是完全违背了“杨文”中所承认的,我被她丈夫打伤的基本事实。像这样夸大渲染和随心所欲地起哄,都说明这些作者在史识和史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了。
上述的三部传记和“乌文”,诬陷我是“造反派”,以及钱钟书大打出手而胳膊负伤,并且“名扬千里”等不实之词,主要是来源于方丹的《我所认识的钱钟书》。此文极不严肃地胡乱编造,竟贻误一批作者写出了向壁虚构的文字,可见从事写作是一桩必须慎之又慎的事情。方丹与我无仇无怨,为何要肆意地违背事实来侵凌我的名誉呢?
完全是违背了客观事实的“乌文”,竟惹来了邵燕祥的《李洪岩文读后》(《杂文报》1998年5月21日),不知他为何会据此当作论断的根据,在批驳李洪岩有关我是否“造反派”的质疑时,竟不无嘲讽地称赞对方,比“那一对夫妻之所为,也算不无一点进步”,毫不了解实情就信手乱写,还对我们加以恶意的贬抑,实在是有失公正和厚道的。邵燕祥在“反右派”运动中一定会有过被伤害的体验,却还这样无缘无故地伤害别人,不知道是所为何哉?乌先生等诸位作家就是把钱钟书吹捧上云端里去,我除了可以表述自己不同的看法之外,也绝对是无权干预的,可是诸位的文章却不该背离事实地对我们全家进行中伤。
有关“杨文”和“肖文”对于事态的不同叙述,某些与时代氛围关系不太紧密的细节,局外人往往难于作出判断。然而有些与时代氛围关系甚为紧密的细节,揆之于常理来说,局外人也可以作出大致不差的判断。
这一回首先于传媒渠道大张旗鼓发动攻击的“杨文”,完全是以私人泄愤的方式进行描摹,有些情节明显可以看出虚构的痕迹,还出现了不少人身攻击的词语,而且在叙述钱钟书殴打了我,和自己咬噬了肖凤手指之后,竟还表示他们自己“堕落”到了我们的水平,表现出一种完全没有道理的霸气。
卢梭说是“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社会契约论》),俗话则说“人无完人”,人们的品格究竟谁高谁低,很难截然加以确定,而要进行多方面的分析与论辩。
钱钟书喜爱骂人,骂完了还经常否认。他在五十年代初,曾用粗俗的市井语言嘲骂毛泽东,被人告发后,又指使那人儿声明是误听了,真有翻云覆雨的本领。不过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中,那人儿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只要自己过关,他竟可以不顾与牺牲别人。
“文革”初期曾有几位同事对此贴出过大字报,杨绛在《干校六记》中这样辩解说,“‘告发’显然未经证实就入了档案。实地调查时,那‘告发’的人否认有此告发”。而当军宣队要求钱钟书写出书面检讨时,他竟“婉转其辞、不着边际地检讨了一番”(《干校六记》)。如果自己从未说过这样的话,为什么要“不着边际”地检讨,却不去“婉转其辞”地澄清?这是光明磊落的态度吗?钱钟书还讥讽吴宓先生“太笨”,诽谤冯友兰先生“出卖朋友”,“坑人使妻小俱死”,过后杨绛又矢口抵赖,像海外著名作家庄因就认为这是很不应该发生的,此事见于近年的报刊。我则不是被压迫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从不骂人,而骂了之后就从不加以否认。近日的一张报纸登载了钱钟书爱谈猫狗发情之事。他在河南信阳的“五七干校”时,也常于晚饭后开设讲座,叙述巴黎嫖妓的种种风情,津津有味地渲染如何与妓女做爱,以及如何让这夏娃坐在透明的玻璃马桶上,侧着头颅观赏她的阴部。还有一位被称为“美髯公”的文坛耆宿,也很钦佩他深谙炮制春药的配方。我对他的这些嗜好和掌握的渊博知识,都是一窍不通,也绝无丝毫兴趣。他怀着这样的情致,能写出什么格调的作品呢?有一位翻译雪莱诗作的著名学者,就认为《围城》是一部调侃与诋毁人的小说。
钱钟书熟悉许多掌故,号称“典故大王”,他的知识自然要比我广博,不过古今中外的掌故实在太多,任何人也不可能件件都记得清楚。在“干校”后期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常有几个人凑在一起,相互考问种种掌故,以便消愁解闷和苦中作乐。有一回,当我提出为何要称为“皮里阳秋”时,他沉吟许久,却始终答不出来,倒是一位红学大师拍案大笑,说出了个中的奥妙。其实忘却了几个掌故,又有多大的干系?治学的重点是在于追求自己的论著中间,究竟包容了多少深邃的思想内涵?究竟如何关怀自己民族和整个人类的命运?有一位古学底子很深的诗坛泰斗,在跟我谈天时曾引用南宋吴文英《词源》中所说的“七宝楼台,眩人眼目,碎拆下来不成片段”,感叹于并无思想的深度,而只是摩挲和炫耀知识的碎片,又能够有多大的意义?有一位著名的文艺理论家更是怀疑地询问,如果对于社会人生并未诚挚与严肃地加以关切的话,为什么竟会被吹捧和炒作得如此纷纷扬扬?连诗坛泰斗和文艺理论专家都觉得迷惑不解的事儿,区区的我自然就更无法懂得了。
正像《孟子》里所说的“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针对好多悖于事实的荒唐的编造,只得简略地作出上述的澄清。而根本的考虑是要借此来提醒自己,在跟读者朋友进行对话时,都要尽量核对和保证这些话语的真实性,否则不就成为一种欺骗的行径了吗?
杨绛口口声声说对方是革命男子,把自己和钱钟书打扮成敢于和歌名男子对抗的刚烈无比
可实际上如何呢?
杨绛和钱钟书在打架之前就和林非夫妇是邻居,他们还有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对彼此身份是很了解的
转帖一段对这个事件综述的学者的评价
穆正平:钱锺书、林非打架事件的来龙去脉
编者按:感谢穆正平教授将他尚未在纸上媒体发表的新作交与本论坛刊布。穆教授所作《杨绛宗璞笔墨官司的来龙去脉》一文曾引起广泛关注,此文描述的也是近期发生的热点,相信读者会很感兴趣,并能以客观平实公正的态度来评判其中的是非曲直。穆教授特授权本论坛声明,凡转载本文须先行征得其本人同意,不然将视为侵权行为。
杨绛先生以年逾八十八岁之身,亲笔写下《从“掺沙子”到“流亡”》,虽是一面之词,但毕竟给人们提供了最为翔实的信息,补正了诸多“不详、不尽、不实”之处:一、钱锺书不但未挨打反而痛打猛击了“革命男子”;二、胳膊被打伤的是林非,而不是钱锺书;三、咬人的是杨绛而不是肖凤。此外,杨文未直言林氏夫妇是“造反派”,只说他们是“革命群众”、“革命男女”,“男沙子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而钱、杨“从未觉得革命群众是敌人”,“文学所、外文所的许多革命群众,因相处多时”,“很亲善”。倒是肖文,不含糊地指责钱的女婿才是“造反派”。
那么,如何看待双方的陈述,到底哪一方才是“详、尽、实”?由于杨绛先生已明言自己当时“给跌摔得糊涂了,而有些事我确实没有看见”,“锺书不愿再提的事”“我始终没有向他再提过”,濮氏夫妇的陈述只是在有关文章中附带提及此事,并非专门记述,因此无从比较鉴别,笔者只能依据情理和逻辑,提出若干疑惑,不妨请有兴趣的读者一起来分析分析。同时,我盼望林非、肖凤二位学者兼文人,也能像杨绛一样,专门就此事作一长文,以便“负责”地“让大家知道这一段历史”。
首先,关于林非被打的具体过程,从杨文推测,当是林先突然挨了钱锺书一板子,卒不及防,一下子倒地,然后被钱锺书趁势揪住衣领,然后一连被钱锺书踹了若干脚。如果不是这样,林被钱锺书“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情理上也就不可能,说不通。濮良沛个子高,钱锺书揪住他衣领不很容易。而据林氏夫妇的说词,一说是“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一说是“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当时就被打得红肿起来”。此外,他们未说林非挨踹的事。
那么,实际情形到底如何呢?
其次,“锺书说这事不再说了”,“我始终没有向他再提过”。对这场“一生难忘的亲身经历”,杨绛因“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而“有些事确实没有看见”,为什么不问问丈夫挨没有挨打、伤没有伤着呢?为什么不相互声讨或交流一下呢?
第三,“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如此残酷的折磨,对于一个年逾花甲的“瘦弱老人”,不但“没伤筋动骨”,而且还能有机会和余力去咬人,还有能力忙回屋拿出手杖,还能“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了”,这实在有些出人意外!而林家只字没有说钱家挨打。
第四,“我锁上了门,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显然是要继续打人,但如果是要继续打人,那革命男子又何必“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袍儿叫我看”?又何以能提供时间让杨绛“很快地思维一过,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杨绛当时又何必“有抱歉之意,同时也要销灭罪证”?那么,所谓打门,是要请钱某出来决斗,还是叫他出来讲理,抑或是吃亏后恼怒的发泄?而据林氏夫妇讲,他们吃亏后就去看伤了。
第五,“我们听到传言,他们说,这次便宜了我们,下星期日要下毒手,着实打我们一顿。”打到这个分上,肯定无法同用一处水火一间厕所了,似乎大可不必“听到”“传言”才“忽然”生出“逃亡”的念头。钱锺书那时写信给朋友说:“弟以避恶邻,举家赴小女宿舍暂住”;杨绛在别处也说:“强邻难与相处,不得已只好逃亡”。而且,逃走是得到了领导“准许”的。这无头的“传言”显然无法核实了。那么,逃走后,那“革命男女”是否对钱家留下的东西有所企图或破坏呢?
第六,打架发生在1973年12月2日,而杨绛却有意紧接着1972年7月事叙述起,两家都不提两家前此一年半的相处,何也?
第七,从杨绛的文章看,上级领导在打架的问题上,既没有偏袒“为革命立功的人”或曰“造反派”,也没有惩治“资产阶级权威”或曰“黑帮”,而钱锺书打架时似乎全然都没有顾忌对方的“革命”身份,那么,“造反派”“仗势欺人”的“势”又何在呢?岂不有悖于“掺沙子”之阳谋?而从林家的叙述看,仗势欺人的恰恰是钱家,挨训的是林家。
本来么,人谁无过,你既然打了人,就承认自己理亏,承认自己修养差也就行了,
可是这对夫妇彪悍就彪悍在,自己凶狠打了人,还把别人抹黑成所谓革命男子,明明他们在一起住了一年了
而且从林非的叙述里可以看出他和钱钟书一起在干校改造过,还像他请教过典故
“在“干校”后期无所事事的日子里,常有几个人凑在一起,相互考问种种掌故,以便消愁解闷和苦中作乐。有一回,当我提出为何要称为“皮里阳秋”时,他沉吟许久,却始终答不出来,倒是一位红学大师拍案大笑,说出了个中的奥妙。”
杨绛却一口一个革命男子,要比革命,应该是他们两人比漏网右派的林非要革命多了吧
穆正平:钱锺书杨绛与林非肖凤打架事件的最新报道
《南方周末》和《中华读书报》至今也没有刊出肖凤的回应文章。或许正是基于发表困难,作为“中国鲁迅研究学会”常务副会长的林非,才不得不亟亟求救于《鲁迅研究月刊》。不用说,《鲁迅研究月刊》的读者人数远远赶不上《南方周末》和《中华读书报》。2000年1月26,《中华读书报》以《〈从“掺沙子”到“流亡”〉一文有回应》为题对肖凤的回应作了几十字的报道,大概已含有答复林非要求“刊登澄清谣言的文章”的意思。而《南方周末》上至今未见任何来自林家的消息。可是,值得关注的是,该报却在三个月后,即2000年2月18日,照样是在发表杨文的“解密”版上,刊出了杨绛好友钱碧湘女士的文章《祸至不惧福至不喜——杨绛先生二三事》,手挥五弦,声援杨绛而批驳肖凤。作为传媒,《南方周末》的舆论导向早已明明白白了。
与上述两家大报形成对照的是北京《中国经济时报》、上海《文学报?大众阅读》。前者2000年1月21日登出肖凤的文章,标题也是《林非被打真相》;后者于2000年1月底出版的第1119期上刊出肖凤的文章,标题则为《林非被打来龙去脉》。两篇文章内容与《鲁迅研究月刊》上的一致,但详略不同。所以,肖凤的回应实际有三个版本:《鲁迅研究月刊》为初版,没有提杨绛的名字,只称之为“咬人者”;《中国经济时报》为再版,《文学报?大众阅读》为三版。它的善本也许是三个版本的汇校本。后面两版则直接点出杨绛的名字。再版本也有《编后话》,全文如下:
去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解密”版(第15版)发表了杨绛先生专供该报的一篇题为《从“掺沙子”到“流亡”》的文章。文章详细透露了钱锺书、杨绛夫妇在文革期间与同住一楼的林非(杨绛先生文中用×××代指)、肖凤夫妇的一段过节儿。
就在几天前,林非先生夫人肖凤先生给本报寄来这篇文章,文中从另一角度对此过节儿做了详细说明。本报在今天的文化版全文照发,以飨读者。
对于“文革”那段岁月,伤痛并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淡出心灵。往事不堪回首,但往事确有许多还未对今天有个注脚,因此,这些回忆文章在今天才弥足珍贵。
本版编辑论年龄是几位先生的后辈,对“文革”也没有切身体验,对这期间的恩恩怨怨更摸不清头脑。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加以评论。
但传媒的重要责任之一就是为不同的声音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本着这样的精神,我们发表此文,以求得方家指正,并且,大家如果可以跳出自我的得失恩怨,从历史文化的角度入手去反思那段历史,反思因不正常的社会生活而引起的本不该有的是是非非,以对后人有所借鉴,不也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吗?
应该说,《中国经济时报》并非人文知识分子阅读的大报,而这节出自青年编辑之手的《编后语》,文笔老到,表现了某些大报的某些名编辑、老编辑所不具备的优良品质。这是非常可贵的。而肖凤之所以将文章寄给该报,很可能是由于看到了伍立杨批评他们的文章。
杨绛说:林非和肖凤是“男沙子”和“女沙子”,搬进她家就是“掺沙子”。
肖凤说:搬家是因为“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而“在这座四层楼的公用宿舍里,同时搬进了十对中青年夫妇的家庭”,其中好几位后来成了“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一位还流亡到了国外。难道这些人都是“男沙子”和“女沙子”吗?
杨绛说:肖凤的婆母到北京来完全是为了分配住房充数,还绘声绘色地说:“‘叫我来分房子的呀。现在房子分到了,我也可以走了。’这是老太太的话,语气也是她的。”杨绛还创作钱锺书的话语:“要分房子了,我们得分掉两间,濮良沛要迎养母亲”云云。
肖凤说:“这纯粹是撒谎!”婆母来是为了照顾月子,走是被逼无奈——“我慈祥的婆母已经宁静地安息于九泉底下,再也不会听到杨绛编造的谎话,再也不会遭受到任何精神上的伤害了。”
杨绛说:她对林家不薄,很够意思。
肖凤说:“杨绛很讲究保养自己,吃鸡蛋只吃蛋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也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
杨绛说:林家刚搬来,她就和钱锺书主动帮他们把楼下一个小孩摇篮搬上楼,可林家居然连个“谢”字都不说,难道“摇篮自己会爬上三楼”?难道我们“理该如此”?
肖凤说,他们两人挣钱不多(月工资118元),买不起儿童摇篮,儿子从未睡过摇篮。
杨绛说:她的女婿在革命男女搬进来之前就曾经向他们“说好说歹”,求他们宽限几天再搬进来,“两个革命男女答应宽限两天”。
肖凤说:我只见过他女婿一面,而且还是侧面,他也从未跟林非和我说过话。
杨绛说:林非夫妇对她女婿的自杀幸灾乐祸。
肖凤说:“我们正面临着种种压力,已经感到焦头烂额,身心交瘁,哪有闲暇去过问人家的事情?”再说,林非此时正和杨绛的丈夫身在千里之外的“干校”,肖凤也远在河南劳改,又怎么可能一起在屋里“哈哈大笑”、高声嘲笑呢?“抹黑的谣言制造得实在太拙劣了”。
杨绛说:革命女子“想必知道了”钱家女婿自杀,所以故意问钱瑗:“你爱人‘下干校’啦?怎不回来探亲呀?”
肖凤说:对她女婿的自杀,“我本来是丝毫也不知晓的”。
杨绛说,女婿自杀之事,严伯升是知道的,因为她和钱瑗是同事。“我怕消息走漏,求严伯升帮助我们保密,她非常同情。革命女子想必知道了我们隐瞒。”
肖凤说,她女婿自杀,是后来听到同住一楼的严伯升“匆匆说起的”。
杨绛说,他们和林家阿姨、孩子,相处得很和谐。
肖凤说:我对杨绛最大的不满,就是她“情绪分外低沉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
杨绛说:打架一事起因于两家都争着请钟点工小陈洗衣服。
肖凤说:洗衣服的是个农村大娘,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
杨绛说:洗衣服就应该先给她家洗,因为人是她家请来的。
肖凤说:儿子半岁时,我就被迫到密云县的大山沟里劳动,后又到河南黄泛区的“五七干校”,拉耧、起猪圈、打扫厕所、割麦子、插秧、挖鱼塘等等,一干就是三年。这样,产后就未复原的身体终日疲惫不堪。林非则因在干校超负荷劳动,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症,三个月瘫痪在床。回京后,她工作单位离家二十多公里,每天带着孩子早出晚归赶公共汽车,还要带着孩子和学生一起去郊区农村“开门办学”。教书,下地,带儿子,照顾时而犯病的丈夫,“实在是疲乏到了接近崩溃的边缘”。“可是杨绛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为什么要如此着急?”
绛说:是肖凤先动手打了钱瑗一个嘴巴子。
肖凤说:钱媛根本就不在现场。“开始发生争吵时,在场的只有她和我,还有洗衣服的余嫂”,后来才出现林非和钱锺书。“我从未与她的女儿发生过任何冲突,既未吵过嘴,更绝对没有打过她。杨绛说我打她的女儿,也是无中生有的主观臆想。”
杨绛说:她是出于母亲保护女儿的本能,才冲上去还手厮打的。实际上,这完全是“不自量力”,因为她根本就打不过对方,所以自己吃了亏,被“两个革命男女”“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才“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的。而且,“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但还是“咬破了女沙子的手指”。
肖凤说:是杨绛“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忽然伸出双臂要抓我的脸庞”,我伸出手去挡她,她“用自己的双手紧紧抓住我右手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咬得鲜血淋漓”。“她这个动作是如此的突然和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所以没有来得及躲闪”。而且,在整个打架过程中,自己虽然也动了口,但始终没有动手。打架时,林非的年龄是四十挂零,他们夫妇则六十挂零,然而最后“受伤的却是我们这对较为年轻的人,他们竟毫发无损”,这就是我们并未动手的证明——假如我们动手,吃亏的又岂能是我们?按杨绛文章只承认林非后来没有动手——“革命男子虽然拿着一支粗手杖,他并未动用”。
肖凤又说:杨绛声称我们将她提起又摔下了多少次,我生孩子后一直在农村劳动,体力不支,林非的腰椎间盘突出症尚未复原,我们哪里有这种大力士般的力气?“谎话编造得实在太离奇了。而且既然已经如她自己所说的,跌得晕头晕脑,怎么又能够像她自己不得不承认的咬我的食指呢?打了和咬了人,竟还要编造如此的谎话。”
杨绛说:钱锺书“劈头”打“革命男子”用的是破碎的晾手绢、袜子用的“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肖凤说:她丈夫双手举起的是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
杨绛说:革命男子被打后,“胳臂上有一块青紫,他揎起衣袖时,我偶曾见过一眼”。
肖凤说:林非右臂被打肿和打破,“鲜血淤积,一片黑紫”。
杨绛说:打架后,革命男女“还到医院验伤,医院为革命男子开了一张验伤证明单”。
肖凤说:“我连忙领林非去看病,医生一边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毒,之后,她主动开列了诊断证明书,嘱咐我们好生保存,以防对方继续行凶,让我们有个准备,这份证明书至今还保存在我的手中。”肖凤强调:“因为她知道我们保存着林非被殴伤的诊断证明书,所以在进行人身攻击的文中也不得不承认,对我们又咬又打,还不得不承认如果林非没有及时伸手挡住木棒,击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杨绛说:钱锺书除了用棍子打林非,还用脚踹了他:“横横斜斜的,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一把揪住他衣服的领口,抬脚踹他,把领口的纽襻都扯松了。”
肖凤说:此事“根本没有发生过”,“这是她的主观臆想”。
杨绛说:打架后,“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有一条木棍已打成两段”。
肖凤说:“我们被咬伤和打伤之后,立刻离开房屋去医院治疗,因为我的手指正在流血。”
杨绛说:打架事件过后一星期的12月9日,他们便“逃走”了。
肖凤说:他们当天(12月7日)就走掉了——“我忍受着手指的疼痛,搀扶林非从医院回家,走进大门就瞧见公用的走廊里,堆积着许多霉烂的垃圾棗吃剩的鸡骨头、长绿毛的橘子皮、碎布条、碎纸片,而打人和咬人的这对夫妇已经走掉了。”
杨绛说:打架后,他们就去向领导汇报:“文学所的副所长唐棣华同志住在本楼,我们就向她汇报了一个大略——主要是我汇报,因为锺书所知,不如我周全。唐棣华同志不便介入,只示意我们还该向其他领导汇报。我们一处处汇报。”
肖凤说:“第二天,在林非单位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宣队,就找林非训话,斥责林非怎么敢跟大有后台的那男子吵架,说是他已将我们告到自己一位声势显赫的同学,当时炙手可热的一位高官那里。工宣队威胁林非说要遣送他去北大荒继续劳动。他们还派人上我教书的学校,找到了主持工作的一位领导人,要他来压制我。”
杨绛说,打架过后几天,他们勉强还继续自己的工作,但第一次感到了“恐怖”——“晚间听到革命男女窃窃嘻笑,就懔然畏惧”。而且,他们“听到传言”,下星期日革命男女“要下毒手,着实打我们一顿”。
肖凤说:真正感到恐惧的是我们——日夜都提心吊胆地害怕林非又被赶到更遥远的地方去,只好找出家中所有积蓄的零钱,替林非买了一件厚厚的羊皮大衣,好抵御北大荒冰天雪地的严寒气候。我整天忧愁地思忖着,觉得这对夫妇用心真是凶狠,竟要搬动这么大的后台来压垮和摧毁我们。
杨绛说:男沙子林非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
肖凤说: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派”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
杨绛说:“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钱锺书对杨绛说:“×××要迎养母亲,祖孙三代人,至少得住两间房。我答应分两间房”。
肖凤说:我一家三代四口住在十平方米的小屋里,虽小但很温馨,要不是又增加了一个保姆,我还不想搬家呢!
杨绛说:打架后,革命男女满处宣传:“地主打了贫农”。
肖凤说: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生母当时住在海峡的另一岸,与我生死不能往来。
杨绛说:男沙子林非是整“五?一六”而为“革命”立功的人。
肖凤说:林非早在“肃反”运动中就被指责为立场右倾,“反右派”运动中又被指责为犯有平均主义的错误思想,曾在公开的会议上受到过批判,面对着这样坎坷的遭遇,他从“文革”开始后,就只敢采取躲避和逍遥的态度,却还被“造反派”不依不饶地在长篇大字报上称为“漏网右派”,常常处于胆战心惊的恐惧之中。
杨绛说:“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钱锺书对杨绛说:“×××要迎养母亲,祖孙三代人,至少得住两间房。我答应分两间房”。
肖凤说:我一家三代四口住在十平方米的小屋里,虽小但很温馨,要不是又增加了一个保姆,我还不想搬家呢!
杨绛说:打架后,革命男女满处宣传:“地主打了贫农”。
肖凤说: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生母当时住在海峡的另一岸,与我生死不能往来。
作家杨绛如是说
冲突爆发于1973年12月2日,星期天。
据杨绛说,那天钱家花钱雇请女工陈某来洗衣。赵翔凤也要陈洗,并且定要先为自己洗。钱瑗不同意,赵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耳光。杨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阻拦杨绛,拽不动,就急忙由大门出去找居委会主任。杨绛接着写道:
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根据,革命女子没有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这边正在一起撕打,而此时的钱锺书却还在房间里。据杨绛说,她当时“一声”都“没叫喊”,而钱锺书尔后从房间里出来,“该是”由于“听到”了撕扯中“木架倒地”的声音。钱锺书出来后,打架场景又有新的进展——
我没看见他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就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记得革命女子回她房间去取一支大粗手杖交给革命男子。我忙也到自己家门口拿出一支细藤手杖,但出门就被革命女子劈手夺去,好像是我特地拿来奉送的。我一看情势不妙,拉了锺书回房,关上门,锁上锁。
事情好像就此结束了,然而,杨绛却又“补”写了若干“当时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以及遗漏的细节”
(一)革命男子虽然拿着一支粗手杖,他并未动用。他是不愿打呢,还是没决定打呢,还是我们逃得快,他来不及打呢,我就不知道了。他如要动用手杖,很容易,因为他个子高(男女俩都个子高),年纪轻,对方只是个瘦弱老人。可是他并没有动用手杖。这一点,我该实说。我却是挨自己的藤杖抽了几下,身上留下了几道青紫痕,心上意识到女的比男的手快心辣。
(二)革命男子气呼呼地指着自己的袍儿叫我看。他穿的是一件栗色绸子的袍儿,前面许多大脚印,横横斜斜的,一脚一脚从膝部直踹到肚皮上。他又提着自己的衣领叫我看。显然有人一把揪住他衣服的领口,抬脚踹他,把领口的纽襻都扯松了。这一脚一脚的尘土印,分明是男皮鞋的鞋底印。屋子里没有第三个男人,他本人不可能自己踹自己的肚皮。我很快地思维一过,忙用手把他袍儿上的鞋底印掸掉了。鞋底印怎么上去的,我确实没有看见,该是在举起木板之前吧?我掸掉鞋底印,该是在木板劈头之后,因为我当时有抱歉之意,同时也要销灭罪证。记忆里,一个个印象很鲜明,却是记不清次序,因为我给跌摔得糊涂了,而有些事我确实没有看见。我只把记忆深刻的印象一一记下,不去追忆细节的次序,免得追忆中产生错误。反正我的推断只是我的推断。
(三)我咬破了女沙子的手指。
杨绛又说,当时她锁上门,濮氏夫妇在门外用粗木棍狠狠打门。这时,钱瑗带着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来了。杨绛开门,刘大妈进来问明究竟,然后又到濮家去问,并批评了他们。
一番疾风暴雨就此消停。
“锺书余怒未息。我说,‘幸亏我身体轻,没伤筋动骨,算了。’锺书用手一抹说:‘这事不再说了!’他感叹说,和什么等人住一起,就会堕落到同一水平。”杨绛继续写道,“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而我们都做了棗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这件事,尽管我们在别人问起时,不免要说个大略,我们私下里确是绝口不再谈论或讲究。”
事后,钱氏夫妇向“领导汇报”,“一处处汇报”,而“革命男女早已各处都告过状了,而且满处宣传:‘地主打了贫农’。他们还到医院验伤,医院为革命男子开了一张验伤证明单。革命男子胳臂上有一块青紫”。
接下去,“我们听到传言,他们说,这次便宜了我们,下星期日要下毒手,着实打我们一顿”。
又一个星期日到了,濮氏夫妇并未“下毒手”。钱氏一家三口“逃”出居室,暂住钱瑗所在北师大一间宿舍。时为1973年12月9日。
林氏夫妇如是说
以上便是杨绛所述打架事件的基本经过。那么,打架的另一方林氏夫妇又如何说呢?我们还得两面都听听。
与杨绛文章中的称呼相对应,在肖凤笔下,杨绛是“一位赫赫有名的造反派头目的岳母”,“是出了名的说谎话的能手”,是“笑面虎”和“老妖婆”。她说:“在那黑白颠倒的十年里,绝大多数的人都在受苦受难,可是也有那么少数的几个人,炙手可热,无法无天,他们自以为很接近红太阳周边的几颗星辰,而变得气焰嚣张,不可一世。……我们从干校返回北京之后,就被迫与这样一个人物成了邻居。
然后,肖凤着重描述了杨绛的女婿、“绰号‘刁德一’的精明青年”王德一,说他是“北京一所古老的名牌大学里的造反派第二号人物,是第一号人物的智囊,而那第一号人物则是经常出入旗手旗屋的北京五大学生领袖之一,且因她是女的,因此就显得格外著名。”肖凤还说,钱锺书和杨绛原本都反对女儿钱瑗与王德一恋爱结婚,“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嫌他出身于北京市的普通市民家庭。”王德一追求了钱瑗十年,杨绛一直反对,可是到了1966年,王德一“成了造反派的二号人物”,杨绛也一反常态,急促地要求他们结婚。
肖凤说,杨绛是个“极有心机”的人。杨绛的一个老同事,著名的沙士比亚专家,曾经赠送给杨绛两个绰号——“笑面虎”和“老妖婆”,“很真实地描画出了她的本来面目。
而以当时的情境看,杨绛“攀附这个过去看不起的平民子弟做女婿,当然是为了分享那种炙手可热的气焰,所以她虽然已经高龄五十,说起话来,仍然是将身子一扭三弯,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因为攀附上了这个造反派二把手,她的气焰一日渐高涨,但是她对这位给了她底气的女婿,仍然是从骨子里看不起的。女婿在学校里可以说是号令三军,春风得意,可是一回到岳母家里,就不过是个干体力活的小工,被岳母差遣着做干不完的家务粗活。那时候雇保姆已被视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女婿自然而然地就填补上了这个空缺。也许是校内校外的反差实在太大,不久之后,这女婿就很少上门,宁肯住在大学里的集体宿舍了。”
肖凤还说,他们的邻居中,还有一位国际著名的红学大师,是三年困难时期从欧洲一所著名的古老大学里返回国内的,受到了官方、民众、上下左右的一致称颂。对于这位大师所受到的多方礼遇,“笑面虎”杨绛觉得极不舒服,虽然她与这位大师伉俪也是相识多年的老熟人了,可是她不能容忍别人“出风头”。现在杨绛终于又找到了政治上的靠山,可以发泄发泄早就存在的嫉妒了。大师的一双眼睛是瞎的,于是“笑面虎”杨绛就借机辱骂大师,指着他的眼睛恶骂:“瞎了你的狗眼!”大师的夫人不能容忍丈夫人格受这样的侮辱,可是又畏惧“笑面虎”家里有造反派撑腰,不敢公开与他们对抗。
王德一死后不久,便发生了打架事件。肖凤说:
有一天,我和“笑面虎”发生了龃龉。原因是她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格,太不懂得别人也跟她一样是人。比如说,她的女婿不明不白地死了,她和丈夫的情绪很低沉,每当他们特别烦躁的时候,她就立刻跑进我们的房间里,不由分说地抱走我的儿子,抱到他们的房间去,把我的儿子当成他们开心取乐改变心情的工具。有时儿子正在我的怀中玩耍,有时儿子正在床上或地上玩耍,她冲进房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征求儿子的意见,也不得到我的允许,抱起孩子来就走。在她的心目中,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她自己,还有她的丈夫,她认为其他的一切人都应供她享乐,为她服务,包括别人幼小的孩子在内。她根本无视我儿子的人格,也无视我的人格,当然也无视作为母亲的我的存在。她这样霸道地对待别人的孩子,常常会让我联想到目前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她把我的孩子当成逗笑解闷的玩艺儿的这种态度,当时实在刺伤了我的心。本来,我也想,像红学大师夫人那样忍气吞声算了,但是,其他的一切侮辱也许我还能够忍受,唯独对我儿子人格的漠视,令我心气难平。这样的积怨多了,当然就难免爆发,于是龃龉终于发生。
在那些天天讲斗争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稀奇的是:“笑面虎”在尖叫了若干声之后,忽然双手抓住了我的右手,将我的食指塞进了她的嘴里,狠命一咬,立时,鲜血迸流。她的这个动作是如此地突然,如此地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根本来不及躲闪。……想不到一向以“高级知识分子”自诩的“笑面虎”,却干出了这种只有猫狗才干得出来的事情。
十指连心,我疼痛得立刻在叫,我的丈夫便从房间里奔了出来,出来解救我。而与此同时,“笑面虎”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手里举着一根大木棒,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他的大木棒立刻断成两截,可见他用力之狠,用心之狠。我丈夫的胳膊立刻红肿起来,我们忙去医院看病,当时的医生诊断书至今还保存在我们手里。
林非则在一篇散文中写道:
我原来只住一间狭小的房屋,从儿子诞生之后,母亲高兴得合不拢嘴,可是三代同堂挤在一起,连转动身子的空间都剩不下来。有位在当时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脚踏车来探望我,[我]真从心里感谢他的关怀,想赶紧招呼他坐下,却腾不出一席之地。他瞧着我如此可怜的处境,竟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期间的斗批改阶段,不少人都被调整了住处。这位批评家也让我搬迁,跟一个爱说掌故的同事充当邻居。有位后来大名鼎鼎却有流亡海外的同事,也跟我同时搬的家。
开始还相安无事,[他]偶或笑嘻嘻地说几句《世说新语》里的掌故。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学校里定成摲吹撤瓷缁嶂饕鍞的五一六分子,他就整天咒骂这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这事情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却从不敢流露自己的想法,更不敢去议论和打扰。可是他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当时就被打得红肿起来,接着皮肤又变成紫黑的颜色。我赶紧医院去治疗,一位善良的女大夫细心地用药膏给我敷上,很心疼地嘟囔着,怎么能这样残忍地打人?
这同事仗着大学时代的一位伙伴,在当时炙手可热的权势,声称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亲密,还向撌敌形薏准蹲ㄕ?的工宣队告状,说我与他口角和打架,于是工宣队狠狠地训斥我,威胁着要遣送我去北大荒劳动改造。我觉得自己实在无辜,不过在当时又有什么道理可讲呢?只得让妻子缝好厚厚的被褥,还买了一件兰色哔叽的羊皮大衣,等候着前往冰天雪地里去挨冻,甚或会在突然间去迎接死亡。我这才清醒地懂得了,在当时基本废弃基本的法律,可以任意惩罚和蹂躏人们的氛围中,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得罪别人的时候,锋利的宝剑已经悬挂在头顶。
回头再看“别人的传说”
其实,此事在知识界文人圈里早有流传,一直未断。
最早在报章上披露此事的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新建设》杂志社方丹。此人于香港《明报月刊》1979年8月号(后收入《钱锺书研究》第二辑、《写在钱锺书边上》)发表《我所认识的钱锺书》一文。文中写道:
“造反派”不但把学者赶入牛棚,而且还抢占学者的“民居”。钱锺书的房子也进驻了“造反派”。“进驻”就“进驻”吧,大势所趋,所有学者的房子都进驻了“造反派”(但许多人还不是自己搬入,而是由机关行政处分配“进驻”——与“造反派”无关!)。住在钱先生家里那一对夫妻不一定是坏人。但是“文化革命”使部分青年研究工作人员变成了“流氓无产阶级”,不要说尊重老人、老学者,就是连起码的“平等待人”也不顾了,甚至动手打人。钱锺书虽然当了“黑帮”,但并不认为自己就“低人一等”,人家动手打他他就还手,绝不干“君子让人”的“儒家”勾当!他受过西方“民主”的教养,懂得什么叫人格,什么叫人权;所以奉行“头可杀,士不可辱”的哲学,与“造反派”大打出手,闹得满城风雨。钱锺书与“造反派”大打出手之后(把胳膊都打伤了),扬名千里,连“造反派”都敬重他“三分”,认为“老头儿”有骨气!
方丹的文章有五点值得注意:一、与钱锺书打架的是“造反派”;二、对方不一定是坏人;三、对方是青年研究人员(按林非当时42岁);四、对方先动手打人,钱锺书只是还手;五、吃亏的是钱锺书。
尔后,方丹的文章被多次征用,还走了样儿。1992年4月,孔庆茂出版《钱锺书传》,按他自己的想象改编了方丹的这段文字,并把方文发表的时间搞错。他发挥道:
当时,造反派组织规定高级知识分子家中一定要进驻“造反派”,钱锺书家中自然也不能幸免,不久,便派住进了一对年轻夫妻,但这对“造反派”年轻夫妻不仅不尊重这一对老知识分子,不能平等待人,反而动辄打骂训人。钱锺书忍无可忍,于是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毫不示弱地予以还击,他懂得什么叫人格,什么叫人权,他奉行“士可杀而不可辱”的信条,与这对“造反派”大打出手,把胳膊都打伤了,闹得满城风雨。这一下,钱锺书名扬千里,申了正气,连“造反派”也都对他敬畏“三分”,认为钱锺书“这老头儿”有骨气!
这里的瞎编乱改是显而易见的,其笔致足以上追魔幻现实主义,难怪钱锺书对此书要大加痛斥。而一年后的1993年,张文江也出版一部《钱锺书传》,依据方文并据实加入了新信息,写道:“钱锺书回京后,原来的房子进驻了造反派,那位造反派也曾是研究人员,后来以研究鲁迅著称……在冲突中,钱锺书的胳膊被打伤。”
1995年,李洪岩出版《钱锺书生平与学术》,写道:“钱锺书曾与林非同住一套单元房;两家合住,必然产生不快。钱锺书与人打架,当然占不了便宜。这事细说起来也无所谓理亏理盈,根子在社会环境。”在语气上显然有变化。
同年,张建术在《传记文学》里发表长文《魔镜里的钱锺书》(收入《写在钱锺书边上》),对此事夹叙夹议,大加渲染,海骂濮赵夫妇。张文是在杨绛之前叙述打架事件最为详细的文字,但与杨绛本人的叙述颇有出入。由于张文偏长,我们只摘编其中最为精要的部分——
(钱锺书回京后,迎接他的)是寄居蟹般的同单元邻居。“寄居蟹”是一对比钱、杨年轻许多的夫妇,男的P君是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人员,其妻Z女士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为P君离婚后再娶的第二任妻子。P某1957年反右时被划为右派,以后开悟,改唱“向左进行曲”。P妻Z君呢,却更是个一言难尽的了得人物。
“文革”前分配给钱锺书家住的是四间一套的单元房,位于北京干面胡同科学院学部宿舍楼内。此番的院、部领导实行掺沙子政策,结果反动学术权威钱锺书家的单元门里,就搬进了一个不反动的家庭,这就是P、Z夫妇。……1972年3月回到家中的钱锺书……单元门的钥匙,他有,P也有;厨房、厕所,杨绛用,Z也使用……千不该万不该的是,钱、杨二位先生,虽年事已高,但耳聪目明,虽不碍人雅事,但却碍人风眼,岂不是煞人风景?叫人恼上凌霄?就好比电影里常有的特务组织或黑社会“杀人灭口”的动机、理由,仅仅是因为对方“知道得太多了”。钱锺书干校没白呆。近三年的摸爬滚打滚出了一伙年轻朋友。一日,几个“保钱派”正在上班,忽然有人急急报:“钱先生挨打了。”忽拉一行人从从建国门大街跑步赶奔钱家增援。进屋一看,满地狼藉,钱、杨二人挨了撕扯、拳脚不说,还遭了口咬。钱老太太捂着一条胳膊呈忍痛状。钱锺书怒而不语。……真的遭逢泼男悍妇,他却既不会吵也不会打。日后杨绛取笑他:“锺书不会打架,一急结巴。”当时钱锺书最强烈的反映,不过就是把空锅一类自家家什掷在了地上。倘如此锅扔在了对手的头上,尚多多少少产生一个碰撞球体的效果,碰在地板上谁疼呢?顶多把楼下人吓一跳罢了
张建术在叙述中还把“朱德老元帅”的话、科威特、伊拉克等全扯上了,但值得留意的是,他这里先杨绛而使用了“掺沙子”一词,并断定那是当时中国科学院的政策,暗示打架原因是由于钱杨二人过多地了解了对方的阴私,而打人、咬人的均是对方,钱锺书根本就不会打架。此外,张文中没有出现钱瑗。至于依据,张文没有出示。
到1997年,湖南《书屋》杂志第4期刊出署名“陵久”的《钱锺书浅识》,对上面所引方、孔、二张诸家均未表示异议,唯独对李洪岩的讲法大加挞伐,认为李洪岩立场“左倾”,是“各打五十大板”,并断言打架的原因是“革命左派仗势欺人”。
钱锺书逝世后,黄永玉在《北向之痛》(《明报月刊》1999年2月号)中写道:“听荒芜兄说,钱先生有一个几乎像儿子似的学生,文革时忽然翻了脸,揭发、斗争,甚至霸占了他的居室,任意使用他的书籍材料。”这当是此事的另一个版本了。
1999年4月3日,《文艺报》刊出乌尔沁夫《走出围城的钱锺书》,依然断定是“造反派夫妇打了钱老”,写道:“1968年开始,钱锺书家派驻进来两名造反派夫妻,起监督和审视作用。在这期间,由于年轻人不懂得尊重老年人,也不懂得尊重知识,还动手打了钱老。”这里显然又强调了“掺沙子”。
1999年5月21日,石家庄《杂文报》刊出邵燕祥的杂文《李洪岩文读后》,引用了乌文,发感慨道:“与钱锺书、杨绛先生打交道的,不尽是谦谦君子,发生一些纠葛也不限于学术之事。”然后诬谤李洪岩是那打钱锺书的“造反派”的后继者,挥刀笔写道:“对老人的态度,从打降而为骂,对照三十年前那一对夫妻之所为,也算不无一点进步吧。”
邵文发表后,李洪岩立刻在《钱锺书评论》电脑网站上发表文章(将刊载于长沙《书屋》2000年1月号),回敬道:“对所引《文艺报》的话深信不疑,益可见邵大杂文家对治学的基本规则毫无所知,对钱氏夫妇的生平更不了了。然而,他不知这是一团乱蓬蓬的葛藤账,依然充当旗手、鼓手、打手,去大判葫芦案。为什么?就因为他心眼里先就有了成见。事实是,钱氏夫妇与邻居动手撕打,是1973年的事;对方不是别人,正是研究邵燕祥祖师鲁迅的林非研究员。林非是造反派吗?同居一单元房子吵嘴打架,你邵燕祥未经任何调查研究,何以就一屁股坐到了钱锺书杨绛一方?太势利眼了吧?幸亏邵燕祥不是法官!而且,这种邻里打架的俗情琐事,到底与中国当代政治具有什么关系?只怕精通中国政治的邵燕祥也会对此哑口无言吧!”
邵燕祥看到李洪岩的反驳文章后,未作正面回应,对打架一事也未作具体考辨,却断言李洪岩是向着造反派讲话,在1999年8月12日《科学时报》发表《人五人六篇》,讥诋道:“李某何以一屁股就坐到了××研究员一方呢?研究鲁迅不乏莫名其妙的人。”
至此,人们可以看出,涉及此事的文字大都是:一、认定濮良沛赵翔凤夫妻是造反派;二、认定濮氏夫妇是仗势欺人;三、颠倒地认定是濮良沛打了钱锺书。只有李洪岩认为此事纯属“邻里打架的俗情琐事”,“无所谓理亏理盈,根子在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