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调查:中国女童被性侵民事赔偿仅1098元

儿童性侵调查:中国女童被性侵民事赔偿仅1098元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儿童性侵调查:中国女童被性侵民事赔偿仅1098元

  福彩公益项目组织社工走进小学开展“呵护祖国花朵”、让少年儿童远离性侵害活动 东方IC供图

  据不完全统计,三年间全国968起性侵儿童案被曝光

  现象篇

  三十多年前,8岁的肖云(化名)遭遇性侵,人生从此与噩梦相随。

  40岁那年,肖云成为了一名儿童防性侵讲师。她讲了211堂课,是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1200多名讲师中讲课最多的一位。

  2014年的一堂课后,肖云收到了一名小学女生的匿名短信,“老师,我已经有过性经历了。”她回拨过去,对方关机。

  此后,每隔十几天,女孩都会用不同的号码给她发匿名短信,短信里满是痛苦、恐惧和挣扎。那所学校有600多名女童,最终也没追踪到是谁。

  这成为肖云永远的心结——

  她仿佛看见了八岁那年无助的自己。而在课上课下,这样疼痛的“映射”已不是第一次了。

  肖云的志愿者同事梁超,将她的故事转发到朋友圈。就在当天,1000人的朋友圈里,有4人主动向梁超倾诉了类似经历。

  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据“女童保护”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共968起。

  而肖云和梁超遇到的那些讲述者,还都存在于未曝光的案例中。

  数字

  受害儿童或超过1790名

  “老师的手放我大腿上,像钻头一样往上钻。”今年4月,湖南攸县男教师猥亵多名女童案件被披露。受害女童小颜(化名)讲述经历时,止不住地浑身发抖。

  小颜所在的班级有23名女童。数名当事人及家长向记者称,班内绝大多数女生都曾被时任班主任抚摸身体,部分学生甚至被带至教工宿舍被猥亵。

  这并不是个例——

  云南彝良县农村教师张某猥亵7名女童被刑拘;湖南永顺某乡镇学校校长猥亵6名女童被提起公诉;四川小学教师魏某多次对11名儿童实施奸淫猥亵被判死刑……

  “女童保护”统计显示,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中,一人对多名未成年人施害的案件比例从2014年的15.51%攀升至2015年的28%。

  根据“女童保护”网络监控数据的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全国各地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共968起。其中,受害儿童超过1790人,这一数据尚不包括表述为“多名儿童”等概数的情况。

  而这仅是基于公开报道的数据。

  事实上,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诸多主客观因素造成大部分性侵儿童案难以被公开。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7。

  魔咒

  熟人犯罪与保守“秘密”

  与小颜及她的同学不同,在肖云的童年“噩梦”里,性侵者不是老师,而是邻居。

  八岁那年,跟随母亲生活的肖云遭遇邻居阿姨的丈夫侵犯,整整三年,放学都不敢回家。因为觉得丢脸,当时的肖云没有告诉父母和老师。

  三十多年后,类似的悲剧在吉林女童幻幻(化名)身上重演。这一次,作案者不是邻居,而是幼儿园园长的丈夫。

  那是2015年6月,6岁的幻幻被同学用铅笔刺伤眼睛。园长让其丈夫、幼儿园司机张涛开车送幻幻去医院检查。在路上,张涛给幻幻播放手机里的黄色视频,又将其诱骗回家,实施强奸。

  事后,张涛告诉幻幻:“这是大爷和你之间的秘密,不许告诉别人。”

  教师、邻居、校工、亲属……在诸多性侵儿童案例中,“熟人”几乎成为令人心悸的名词。“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更是让罪恶隐形的魔咒。

  “女童保护”提供的数据显示,在2014年曝光的503起性侵儿童案中,熟人犯罪442起,占比87.87%(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案例未统计)。在2015年曝光的340起案件中,熟人犯罪240起,占比70%(未提及双方关系的案例未统计)。

  根据“女童保护”统计,在2013年的125起案件中,教师及校长作案43起,邻居及父母的朋友作案14起;在2015年曝光的340起案件中,一人对多名儿童实施性侵案的案件有96起,此类作案人员中40%为教师。

  此外,家庭成员性侵尤为值得关注:在2015年曝光案例中,有29起恶性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且因案情性质复杂、难以被揭发,多为长期施害。

  农村

  留守儿童的“沉默”无助

  湖南攸县女童猥亵案中,班级内23名女生,绝大多数是留守儿童。隔代教养导致的沟通不畅,使这位教师的猥亵行为长达三年却没有被家长发现。

  举报人小雨(化名)曾告诉记者,“老师专挑父母不在身边的同学下手。”

  在不少案例中,与祖辈相依为命的留守儿童,成为性侵儿童罪犯眼里“最好欺负的对象”。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公开曝光的案例中,农村地区呈现出一种反常的“沉默”——

  在“女童保护”2014年统计报告中,受害的城镇未成年人高达409人,而农村未成年人171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42人。同样,在2015年统计报告中,受害者为农村儿童的仅占比23%,明显少于城镇。

  专家表示,这说明,相较于农村,城镇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监护,使侵害行为更容易被发现。

  家庭

  面对恐吓与社会偏见

  在江西南昌县,留守女童小万(化名)遭遇多次性侵,却长久沉默。

  直到小万的父母过年回家,发现孩子精神异常,又看到小万手机里多次出现骚扰电话,才惊觉悲剧。

  沉默,是不少受害儿童甚至是家庭的常态。它首先源自于施害者的恐吓与胁迫。

  据小万姑姑讲述,在初次性侵后,罪犯用手铐将小万铐起来,并迫使她写下了自愿书、家庭地址和家庭成员姓名。小万被罪犯恐吓,如果说出此事,就将其杀害,再杀掉其家人,因此始终不敢求助。

  沉默也源自于大环境的偏见。

  在湖南攸县猥亵案中,举报者小雨和家长一同前往受害同学小琴(化名)家中反映情况,希望能联手举报。随后,小琴母亲却勒令女儿不可声张,称小雨“思想龌龊”,不许女儿再与其交往。

  小琴母亲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某种社会偏见。

  社会偏见造成的二次伤害,既隐形又压抑,让受害者及其家庭在诉诸法律后,却不得不“负重前行”。

  “受侵害往往成为了孩子的过错。”曾接触过十余起儿童性侵案的律师李莹说,社会舆论对受害儿童的“污名化”,给孩子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精神伤害。

  “为什么很多受害者选择沉默?因为传统舆论会谴责她们,舆论也许会把报警、起诉的人淹死。家庭和社会无法给她们保护,所以她们没有勇气站出来。”李莹说。

  儿童防性侵教育留下太多空白,只有社会健全“安全网”才能阻止悲剧

  制度篇

  近四成家长从未教孩子预防性侵

  “背心、裤衩和裙子覆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不保守坏人的秘密”……费云霞念着生动的口诀,向台下的学生们比划着。在讲到“隐私部位”时,很多孩子都低下了头,需要她一步步引导。

  这里是湖南溆浦县高桥村合田学校。90后女教师费云霞并不在这里任教,此刻,她的身份是一名“女童保护”志愿者,也是一名儿童反性侵讲师。

  “女童保护”发起人之一孙雪梅介绍,目前我国缺少自上而下的儿童防性侵教育权威教案和标准。

  2015年,“女童保护”对多个省份的4719名学生进行随机调查。结果显示,有超过四成儿童对隐私部位概念认识不清,仅44%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

  家庭教育同样缺位。在363名受访小学生家长中,有近四成家长从未向孩子讲过预防性侵害的知识。

  防性侵教育“留白”,暗藏风险:当面对“如果有陌生人摸你,让你感觉不舒服或者不愿意,你会怎么办?”的问题时,9%的学生很害怕但不敢说,3%的学生选择忍忍就好了。还有40%的学生选择了“大声呼喊”。“不敢说”和“忍忍就好”会无意中纵容罪恶,而“大声呼喊”可能酿成悲剧。国内外防性侵专家都强调,如果性侵发生在密闭偏僻场所,儿童大声呼喊,可能导致犯罪者起杀机。

  监管

  学校管理与隔代监护

  “如果学校都成了罪恶之地,孩子的安全从何谈起?”万女士没想到,12岁的侄女小万(化名)会在校园遭遇维修施工人员李某的性侵。

  记者走访发现,多起校园性侵案背后有共同的“病根”。

  ——校园监管存在盲区,校园没有设置监控摄像。

  ——学校负责人管理意识薄弱法治意识欠缺。

  ——家庭里祖辈监护“有心无力”“掉链子”。2014年,江西石城县4岁留守女童小芳(化名)遭邻居奸淫,案发时小芳的爷爷去菜园种菜……

  “女童保护”统计的2014年公开案例中,在监护缺位前提下,施害者临时起意的性侵儿童案有272起,占54.08%。

  法制

  赔偿取证与男童保护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将“嫖宿幼女罪”废除,并将猥亵罪的客体扩大到男性。这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无疑是重要的法律进步。

  但构筑儿童保护法律体系的工作,远未结束。

  在多起性侵儿童案中,施暴人员被判刑,但民事赔偿一直微不足道。2015年,吉林市吉纤幼儿园园长强奸女童案,受害者仅得到1098元的治疗费和鉴定费。对于后期高昂的心理治疗费用,法院以“尚未产生”不予支持。

  “等到治疗结束产生费用后再申请民事赔偿,还将面临着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受害者母亲说。

  法律专家建议延长未成年人性侵害的索赔诉讼时效。

  同时,性侵儿童案件问题目前还面临较为严重的取证难。

  此外,在现行法律中,强奸罪只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成为男童保护的法律盲点。

  长期从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表示,在她接触的很多案件中,对于男童的奸淫行为往往认定为猥亵儿童罪,满14岁的男孩只能以受伤害程度定罪,如果没有受伤,侵害者甚至无法被定罪。

  在“女童保护”统计的2015年340起公开案件中,至少有20起案件涉及男童被性侵,受害男童超过60人。

  后续

  心理救助的机制建设

  夏季来临,小兰(化名)却只能穿着长袖,她的左臂布满刀疤,这是无数次尝试自杀后留下的印记……

  小兰10岁起被继父性侵,13岁查出怀孕流产,继父拉着母亲跪在她面前,恳求她保密。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压力下,小兰变得更加内向和压抑,产生严重的自杀倾向。

  中科博爱(北京)医学心理研究院总院首席咨询师叶前介绍,儿童被性侵后很容易罹患焦虑、抑郁,创伤特异障碍:急性应激障碍或创伤后应激障碍。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救助,容易罹患严重的心理问题,精神病或人格障碍。

  叶前表示,很多地方缺少有资质的心理干预机构,一些心理咨询所的费用高昂,让受害者难以得到有效救助。

  

儿童性侵调查:中国女童被性侵民事赔偿仅1098元

  

  安全网织得再细密一些

  面对这样的采访,我心里总是堵得慌,提问小心翼翼,宁愿放弃一些细节,也不愿再次揭开家长的伤疤。对受害女童,甚至不忍多看一眼,生怕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也会对她造成伤害。

  从已公开的案件来看,向女童伸出魔爪的不少是邻居、老师等身边人。

  前不久,我采访了江西一所乡村中学两名初一女生跳河自杀致一死一失踪的事件。多名同学反映,一名男教师曾多次把失踪的女生带到学校后面一栋荒废的房子里。从那回来,只要同学们问起,女孩就哭。

  而就在事发前的一个周末,这名失踪女孩回家,妈妈发现她大腿根部有一长条破皮划痕,“当时以为是穿牛仔裤磨破的”。

  如果老师、家长的关心更细致一些,孩子还会不会走投无路?如果把安全网织得牢一点,性侵儿童的悲剧,会不会少一些?(沈洋)

  

  站出来扯下罪恶遮羞布

  在个别教师猥亵性侵的卑劣行径之外,采访中有两个事实最令我愤怒——

  第一个事实是:有受害女童的父母拒绝揭发,甚至试图掩盖真相。

  小雨(化名)和她的父亲,是给我们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可这个勇敢的12岁女孩和她的家人,最初曾被其他受害人家属深深伤害。当她们一起向受害女童小敏(化名)的妈妈讲述被猥亵的事实,小敏妈妈的反应居然是告诫女儿让她再也不要和小雨玩,“她思想龌龊”,也不许小敏把被猥亵的事说出去。

  监护人的懦弱,成了罪恶的“遮羞布”。

  第二个事实是:在学生及家长向校方举报后,当事教师被调往另一学校继续任教。校长等管理人士知情后,竟无一人报警。采访中校长还几次以“教学成绩好”、“即将退休”等说法来解释为何对涉事教师从轻处罚。

  校园普法任重道远。

  还有一个采访细节让我记忆犹新——

  采访最初,小雨始终不愿开口说话,直到我握着她的手告诉她:“你做得很好。你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是你的勇敢,救了班上所有的女孩。”

  这句话是我的真心话。事实上,正是小雨和她父亲勇敢地站了出来,才扯下了罪恶的“遮羞布”。是他们的“拒绝沉默”,救了下一个可能被伤害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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