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宪法规定 金正恩享有这七大权力(图)

朝鲜宪法规定 金正恩享有这七大权力(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朝鲜宪法规定 金正恩享有这七大权力(图)

  “最高领导者”、“全面武力最高司令官”。

  这些都是朝鲜(专题)劳动新闻6月30日公开的社会主义宪法修正案中对国务委员长金正恩的说明。朝鲜6月29日举行最高人民会议(相当于韩国国会),修正了宪法内容。

  新宪法取消了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制度,规定登上新设“国务委员长”职位的金正恩拥有以下七项权力:一,领导国家全盘事业;二,直接领导国务委员会事业;三,批准或废除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四,拥有特赦权;五,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战时状态或宣布动员令;六,领导战时国家防卫委员会;七,任命或罢免国家重要干部(宪法第103条)。金正恩时代正式拉开序幕。

  特别是,新宪法扩大了金正恩的人事权,非常吸引眼球。关于国防委员会第一委员长“有权任命或罢免国防部门重要干部”的人事权范围规定在新宪法中扩大到了“国家重要干部”,从法律上保障了金正恩的人事权。

  韩国统一部当局人士表示“国务委员会带有决策机构的性质,在原来国防委员会权限的基础上增加了外交、统一和经济领域事务权限”。统一研究院朝鲜研究室长金甲植(音)说“之前的国防委员会体系近似于以部队为中心的非常管理体系。此举为落实党的主要政策决定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执行制度”。也就是说,朝鲜有意通过复原以党为中心的体制,实现非正常体系的正常化。

  为管理全盘国家事务,国务委员会还进行了新的人事安排,把同时担任党政治局常务委员的黄炳瑞(部队总政治局长)、崔龙海(党中央委员会副委员长)、朴凤柱(内阁总理)任命为副委员长,构建起了党政军三足鼎立的领导体系。

  金己南(宣传)、李万建(军需工业部长)、金英徹(统一战线)等党政治局委员和朴永植(人民武力部长)、金元弘(国家安全保卫部长)、崔富日(人民保安部长)等军部最高层人士都被选为了国务委员。此外,国际部长李洙墉和外相李勇虎等外交首脑也被纳入了国务委员队伍。也就是说,国务委员会成为了朝鲜国家政治的最高权力机构。

  相反,在国务委员会成员之中,负责经济事务的委员只有担任副委员长的内阁总理朴凤柱一人。虽然名义上说内阁是负责国家经济事务的司令部,但分析认为,朝鲜此举是考虑到在对朝制裁局面中难以取得经济成果,因而有意将经济领域的责任全部推给内阁承担。

  西江大学教授金英秀(政治外交学)表示“将权力交到朴凤柱一人手里,意味着所有责任也要由他一人承担。这是金正恩为逃避责任而进行的自我防御安排”。

  曾任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的李勇武(91岁)和吴克列(85岁)被排除在国务委员之外,意味着元老一代开始退出朝鲜政治舞台。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长金永南(88岁)虽然继续留任,却也没有被选为国务委员。围绕这一情况,有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名义上的国家首脑不应该进入国务委员会”(金甲植 室长),也有看法认为“这是在为以后由金正恩行使国家首脑职责铺平道路”(自由民主研究院院长刘东列),出现了相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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