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与美国举国上下欢庆独立日(为纪念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美国费城正式通过《独立宣言》——观察者网注)不同,美国Vox网站另辟蹊径,在节日预热阶段,便高喊:当年脱离英国(专题)独立就像眼下英国脱离欧盟一样愚蠢。
7月1日,Vox刊发了一篇颇具反讽色彩的评论文章,从3个角度论证为何美国独立是个巨大的错误:一、留在英国,奴隶制可能被提早废除;二、印第安人也不用遭受种族灭绝;三、兴许采纳更为高效的议会民主制。
诚然,文章开篇便承认,以后设立场推演历史实属不智,但文章坚信上述3个“留英”理由站得住脚。
值得注意的是,文章高度赞扬英国议会民主制,这与曾写出“历史终结论”的美国政治学家弗朗西斯·福山如出一辙。显然,文章对英国政治的解释过于理想化了,但也可见文章作者对美国现行政体是多么的不满。
不过,既然文章通篇以嘲讽手段抨击美国历史和现状,那么我们不妨接力下去:目睹英国因民粹泛滥而鲁莽退欧,美国要是留在文章念兹在兹的母国,是否会开始幻想总统制了呢?
观察者网编译如下:
今年7月4日,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美国1776年独立建国就是个历史性的错误。我们应该为脱离联合王国感到悲痛,而非欢庆。
当然,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会告诉你,“假设历史如何如何,那就会如何如何”完全是个假命题。我们显然也不能完全肯定如果留在大英帝国内,或者像加拿大那样,一个世纪之后再独立,美国将会经历什么样的命运。
但是,我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如果不爆发美国独立战争,这个世界会比现在要好得多。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3个理由:奴隶制可能会被提早废除;印第安人虽仍会遭受残忍屠杀,但不至于种族灭绝;美国或许会采取议会制,这样方能使政策制订更加顺畅,也会减小民主崩溃的风险。
倘若不独立,废奴早就发生了
随着《废奴法案》出台,废奴运动早于1834年便在大英帝国普遍开花了。尽管印度并未废除奴隶制,但也于1843年对奴隶制实行了禁令。在英国本土,最早于1772年,奴隶制便属非法了。这可比要美国早数十年。
光这一点,就足以取消美国独立运动的合法性。与那帮早期殖民开拓者从独立获得的利益相比,少受数十年奴隶制之苦,无疑是更为人道主义的行为。
脱离英国后,少数白人男性攫取了更多政治权力。对全国大多数人来说,比如妇女、奴隶以及印第安人,在投票权这个问题上,独立前与独立后几乎没有差别。非要说的话,反而受英国统治会更好一些,至少英国没有明确将妇女和奴隶排除在投票权之外。
世界之所以会这么糟,都怪华盛顿当初要搞什么独立建国
诚然,如果美国留下来,大英帝国会从延续奴隶制中获益良多;在其辖下,也的确存在靠奴隶制维持经济运转的地区,大部分在牙买加和西印度群岛;但,上述地区的奴隶制规模远远小于美国南方。
虽然独立建国后,美国南方的政治影响力看起来非常强大,但在大英帝国时期,其势力微乎其微。原因很简单,英国海外属地在本土议会中没有席位。与独立后美国白人精英相较,英国在此地废除奴隶制,不会损失太多。
美国独立运动领导者当然明白这一点。事实上,为了维持奴隶制,美国南方才鼓动战争。1775年,时任弗吉尼亚州总督甚至宣称,只要加入独立建国队伍,就允诺给奴隶以自由。
不过,这样的承诺并未俘获奴隶的心。他们也清楚,留在英国治下,获得解放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大约有几十万奴隶加入英军,大大超出追随独立建国者的数量。
这并不意味着,英国真心想要帮助奴隶获得解放。但是,美国奴隶在整场战争中选择站在了英国一边。他们当然知道,独立后,最大的受益者是束缚他们人身自由的种植园主。
独立对印第安人没什么益处
基于《1763年皇家宣言》,英国政府严控向北美西部开拓的步伐。自然,这并非出于维护印第安人的主权,纯粹是为了避免边境冲突。
但这一政策却激怒了北美殖民开拓者,在他们看来,英国政府竟然与印第安人上了同一条贼船。历史学家伊桑·施密特(Ethan Schmidt)在《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印第安人》一书中写道:“美国殖民者拒绝将印第安人看作是同自己地位相同的伙伴,相反,他们视其为横亘在通往占有土地和财富之路上的阻碍。”这一点在《独立宣言》中得到了印证,宣言谴责英王乔治三世支持“那群野蛮的印第安人”。
美国独立后,所谓皇家宣言便失效了,但依然在加拿大执行。事实上,《1763年皇家宣言》成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基石。该宪章明确写道,保证《1763年皇家宣言》赋予土著民族追求自由的权利。
毫无意外,加拿大并未见证像美国那样大规模驱逐印第安人的历史。无论是隶属英国管辖,还是脱离英国自治,加拿大一直对印第安人实行惨无人道的迫害。然而,加拿大并未经历由美国政府推动的灭绝人寰的西进运动,比如堪称种族灭绝的“血泪之路”。
此外,美国还通过路易斯安那购地案和美墨战争赢得了西部大面积领土。这让美国得以更加肆无忌惮地残害土著民族。在美墨战争之前,生活在墨西哥治下的土著经常与殖民政府发生冲突,但他们至少是墨西哥公民。然而,美国却在长达一个世纪的时间里,都不承认土著为本国公民。
罗列这些,并不是要替英国和加拿大在印第安人问题上进行开脱。即便美国没有独立,印第安人也一样会遭受迫害。不过,却不会发生像美国那般的种族清洗。就像黑人奴隶一样,大部分土著部落选择与英国为伍,或者保持中立,只有一小部分支持独立建国者。
美国兴许会采纳更为高效的政府组织
除了上述两点能够证明脱英不智外,这第3点没那么重要,但也很关键,那就是:我们非常有可能实行议会民主制而非总统制。
议会民主制比总统制要高明太多了。议会制几乎不可能导致独裁,因为议会制不会产生无解的政治冲突,比如总统和立法机构之间,就往往走向僵局。
在美国,环保人士常年要求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征税。尽管他们动员了具同情心的商人、慈善家,甚至试图建构跨党派联盟,但终究没能通过减排法案。在英国,保守党政府想对二氧化碳加税,就轻松办成了。高效的议会制还能通过相关立法,增进公民福祉,减少社会不公。与总统制国家相比,议会制国家政府开销占GDP的比率要高出5%。
孱弱的上议院也让英国议会民主制高效运转。美国却被这样的参议院绑住手脚:赋予怀俄明州与加利福尼亚州同等权力地位,要知道,加利福尼亚州的人口是俄怀明州的66倍。更糟糕的是,参议院与议员更多的众议院也拥有同等权力地位。世界上绝大部分采纳英国政治系统的国家,其上议院地位要远远低于下议院。加拿大上议院只在很罕见的情况下才影响立法过程,最多也只是进行微小变动。他们无法达到美国众议院干预立法的程度。
我们兴许会采取君主制,受伊丽莎白二世统领。君主立宪制是人来有史以来最好的政府系统。总体而言,在议会制下,当对于应该如何组织政府产生分歧时,存在一个超然于党派利益、不同于首相/总理的国家元首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牛津政治科学家佩特拉·施莱特(Petra Schleiter)和爱德华·摩根-琼斯(Edward Morgan-Jones)发现,与君主相比,不论是议会间接选出还是人民直接选出的总统,都更倾向于不通过新一届选举便重组政府。换句话说,总统要想重组政府,更不愿意经由民主途径展开。吊诡的是,君主制是更为民主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