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平:中国应尽早退出《海洋法公约》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南海(专题)仲裁案作出的最终裁决是非常荒谬的,不仅歪曲了事实,更是对法律完全错误的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潘国平12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仲裁结果的核心问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否对中国1947年即提出的U型线,即“九段线”有溯及力。“公约”1984年生效,中国于1996年批准,所以整个仲裁案根本不可以也不应该用“公约”来否定中国的“九段线”,这从法律上来是非常严肃也是非常重要的,这项裁决显然是严重歪曲了法律。

  潘国平称,仲裁庭没有权力否定中国的南海“九段线”,当然也没有权力否定在南海“九段线”以内的中国的岛礁领土主权的权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能处理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已声明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裁决非法,因此“不参与、不接受、不执行”,下一步应对之策,中国应该尽早退出“公约”,中国退出“公约”可以进一步巩固南海“九段线”历史性权力,也可以在南海更加灵活开展资源开发和利用以及维权领土主权完整的行动。

  潘国平介绍,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因为仲裁庭没有执行机构,所以菲律宾会有两个层面的动作。第一个层面是,像总统杜特尔特声称的那样,所谓的和我们和解与合作。但是裁决之后,和解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和解”应该是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暂停仲裁案的同时展开谈判,这才是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和解”。裁决之后所谓“和解”,菲律宾提出黄岩岛主权归他,我们共同开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这是没有诚意,也是非常虚伪的。第二个层面是,据联合国相关官员称,菲律宾以及日本驻联合国的使团目前的正在商量,他们想通过联合国安理会层面,想促使中国履行裁决,但这是不可能得逞的,因为我们有非常正当的理由,我们可以在联合国层面充分表达我们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让世界明白我们的立场。此外,我们对这些这种荒谬的裁决拥有否决权。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