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死滑坡无1人露面 中央为深圳掩盖什么?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北京时间7月15日,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中国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在通篇报告中,只有被问责的官员人数统计,而并未直接点名相关责任人。该焦点引发外界质疑,中共官方到底在为深圳掩盖什么?

  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重伤3人,轻伤14 人),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1人民币(专题)约合0.153美元)。

  如此重大的责任事故,外界诸多声音认为,被视为“政坛新星”的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已然面临大考。但依照官方此次通报可见,马兴瑞或已“平安过关”。而其相关责任人亦被模糊处理?与中国经济发展狂飙突进,风险和灾难频发相对应,中国政治层里的“问责机制”似乎发生了“转变”。而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不断的能源大省山西的前后两位省长孟学农与李小鹏被认为是该机制发展过程中的两个分水岭。

  调查报道如下:

  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导致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调查认定,深圳市绿威公司为红坳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企业,违法将全部运营服务项目整体转包给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未经正规勘察和设计,违法违规组织红坳受纳场建设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开展红坳受纳场运营;无视受纳场安全风险,对事故征兆和险情处置错误。与益相龙公司有债务关系的林敏武、王明斌等人通过债权换股权的形式实际参与红坳受纳场项目运营。两家公司和实际参与运营者都是事故责任主体。

  调查认定,深圳市和光明新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推动渣土受纳场建设,对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深圳市城市管理、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部门单位违法违规审批许可,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未有效整治和排除群众反映的红坳受纳场 存在的安全隐患;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设计、计算和校审的情况下出具红坳受纳场施工设计图纸并伪造出图时间,从中牟利。

  调查组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包括: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34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19名。调查组另对57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 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27人、科级及以下11人;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深圳市有关部门的6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调查组还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吊销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相关资质等行政处罚。

  事故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和教训:一是涉事企业无视法律法规,建设运营管理极其混乱;二是地方政府未依法行政,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三是有关部 门违法违规审批,日常监管缺失;四是建筑垃圾处理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五是漠视隐患举报查处,整改情况弄虚作假。针对上述问题,调查组提 出了8个方面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加强城市安 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四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受纳场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六是加强应急管 理工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七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规范中介技术服务行为;八是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举报查处工作,切实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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