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帖:大国从不接受国际仲裁 中国能例外吗?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意料之中,情理之外,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公布南海(专题)仲裁案,菲律宾大获全胜,硬姿态摆足的中国,早在仲裁前就有言在先:仲裁结果“不过是一张废纸”!仲裁出炉后,中共外交部一千五百字严正声明,不脱基调:裁决无效,没有拘束力,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是幸也是不幸,判决结果竟把中华民国的“太平岛”,一笔勾销成为“礁”,反倒让不想顺着国民党政府“历史主权说”、也不想唱和中国捍卫主权论的蔡政府,顺理成章绝不扭捏地捍卫国家主权,同样严正声明:绝不接受,仲裁对中华民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两岸因为这个仲裁结果,不一致也一致了。

  对台湾(专题)而言,太平岛当然是“岛”,在这个岛上台湾长期驻军超过半世纪,直到一九九九年李登辉执政末期,决定把原本驻防在太平岛的陆战队撤离,理由是对周边国家释出善意,一方面也表明无力防御这么远的岛礁,而改以海巡接管;前总统陈水扁任内于二00七年完成太平岛机场跑道,二00八年卸任前,他更以登岛主持机场启用典礼,宣示维护海疆与领土完整的决心。陈水扁的举动尽管曾经被国民党人讥评,包括后来成为总统的马英九;但马英九同样在卸任前,大阵仗邀请部会首长、国内外学者专家与媒体,见证太平岛具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岛屿”必须“维持人类生存与自身经济生活”的要件。

  对蔡英文(专题)总统而言,前面两任不分蓝绿的国家元首毫不犹豫的主权坚持,也是她无法退让的立场。一九九九年撤军,说法是释出善意,然而在讲实力原则的国际丛林,这个善意显然没受到太大重视,仲裁庭裁决前,既未邀请台湾参与,亦无征询台湾意见,中美角力、中菲南海亮剑,却让太平岛的“法律地位”降格为“礁”,照这个裁判逻辑,稍早争议的冲之鸟,岂有是“岛”的可能?

  1946年12月12日,中华民国完成接收进驻南沙太平岛,接收代表全体与太平岛碑一同合照,做为进驻接收南沙群岛的见证纪录(台湾内政部)

  这个仲裁结果到底是排难解纷,还是增加冲突的因子?还有待观察,美国第一时间呼吁中、菲双方依据仲裁结果,履行相关义务,不要做出挑衅言论及行动。不过,或许也预期中国不会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仲裁,仲裁前夕,《外交》杂志网站发表政治学者格拉汉姆·艾利森(Graham Allison)的文章,文中列举了俄罗斯、英国(专题)、美国等例,直指“从未有过任何一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接受任何一项有损其主权、或国家利益的国际法庭裁决结果”,“如果中国拒绝接受南海仲裁案结果,它不过做了其他大国这几十年一直在做的事”。

  文中举例,二0一三年,俄罗斯海军扣押荷兰船只,荷兰一状告上国际法庭,俄罗斯认为法庭无权受理且拒绝出席听证会,甚至拒绝国际法庭要求释放荷兰船员和支付赔偿金的要求。英国首相卡麦隆鼓励中国“成为守法世界的一份子”,不过,二0一五年国际法庭判决英国在札格斯群岛(Chagos Islands)单方设立海洋保护区一事违反了海洋法,英国置之不理,而札格斯群岛的海洋保护区至今仍然存在。

  至于美国政府根本就没有批准这部国际法,一九八0年代,尼加拉瓜控诉美国的仲裁案,美国强调国际法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不但不参加庭审,断然拒绝国际法庭所提赔偿尼加拉瓜的要求,更否决之后国际法庭对所有涉美事件的裁判权。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老师,时任美国驻联合国代表的柯克派翠克曾对国际法庭有此一比:“这个半合法、半司法、半政治性的实体,对于其决定,涉事国家有时接受,有时不接受。”

  艾利森引用希腊史学家修昔底德的名言,“强者为所欲为,弱者委曲求全”,国际法庭从来只是小国可以仰仗的手段,大国却从来不会承认这类法庭的司法权─除非参与对其有利。顺着这个逻辑,他甚至认为中国极有可能彻底退出海洋法公约,和美国一样,成为“非缔约国”。马英九总统指陈,南海仲裁案“在背后操控的势力,看似赢了面子,其实却输了里子”,有其道理。

  台湾呢?国际社会甚至不给我们参与的机会,大国角力之下,台湾失去了声量,邦交国还没减少,先掉了一个岛,连牌桌都上不了,却成为输家,岂不荒谬?当蔡政府决定重新派出康定级舰巡弋南海,应该体会放弃南海主张,输掉的不只是主权,更是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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