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香港(专题)立法会选举在2016年7月16日至29日进行参选人提名,近日,选举管理委员会推出新安排,要求参选人在提交提名表格时,必须签署一份附加声明,表明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别提醒要充分明白《基本法》第一条、第十二条及第一百五十九(四)条,即必须承认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香港政治形式的变化,激进派崛起,关于“港独”的谈论也不再是社会禁忌。但是“港独”停留在言论上,依照香港现行法律是很难追究责任的。
支持港独的势力如果有足够选民支持,也可取得立法会席次。在进入立法会宣誓就职时,即使不念出“定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服务。”也并不需要附上什么责任。
但此次选举委员会要求另外签字确认一份声明,如果一旦被认为是虚假声明,选管会可能会宣布提名无效,参选人或会面临最高判囚两年的刑事责任。也即意味着,立法会的所有参选者都不得违背《基本法》,港独主张也被排除在外。这是试图通过法律形式,遏制港独的尝试。民建联成员马恩国就表示,一但签字确认:“港独分子一签就告得!”
激进本土派拟为了大义暂时屈就(图源:Reuters/VCG)
新要求一经公布,温和泛民表示要先了解情况,激进泛民则表示倾向不签署:公民党梁家杰批评政府“无事找事做”,认为声明没有法定基础;民主党单仲偕表示会约见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跟进事件;社会民主连线及人民力量的3名立法会议员认为此举违宪,初步倾向不签署。
与泛民不同,主张区隔中港的激进派组织在新要求下则意外地温和。香港民族党表示:即使签署了确认书,仍然会继续宣扬港独概念;青年新政召集人表示,签了也不坏;本土民主前线表示,如果法律意见是必须签署声明,他们为了成就大义只能暂时屈就。这些组织一向宣称和平抗争路线已经走到尽头,一直拒绝和泛民称“我们”,在立法会选举上,却学会了迂回政策,比泛民更“理性”。
虽然主张香港独立,但是可以等到2047年再说;虽然签署声明并无先例,但是为了“成就大义”可以将就。这让喊出来的“勇武”在现实面前显出怯弱;就像在旺角骚乱中敢于掟砖,也许只因为天黑且戴了口罩。
这份声明签署后的效果尚难以推断,以“虚假声明”入罪或存在实际困难,但借由这个声明,或可看清一直以激进面目出现的部分本土派人士到底有多少担当,他们究竟是为了选票还是为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