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日,中办公布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自从栗战书主掌中办以来,便针对中共政坛建设频出重典,该意见便是继今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后,再一次的大动作。
此前6月份中纪委(专题)公布十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反馈情况,此轮巡视覆盖32家单位,同时对4个省进行首次“回头看”。结果这36个单位中,发现有11个单位存在“带病提拔”问题。
该意见明确了了解选任干部的四条途径,分别为一,从渠道来说,有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
二,从了解干部的内容上来看,要了解其见识见解、禀性情怀、境界格局、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三,从分析研判的重点来看,要突出对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
四,从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的干部监督信息档案来看,要收集整理纪检监察、审计、信访、巡视、督导等执纪监督方面信息和网络舆情反映的干部有关情况。
带病提拔是中共政坛顽疾(图源:VCG)
意见还指出将着重打击“能人贪官”。有评论称,客观地讲,在中国这样一个官本位观念浓厚的社会,官场向来是各路精英汇集的“制高点”,能够“PK” 掉众多竞争者走上领导岗位的多数还是有能力有水平之人。但工作业绩突出者不一定清正廉洁,也可能是龌龊之辈。从落马的贪官中,不难发现很多都是政绩显赫的 “政治明星”,像这种“能人贪官”,往往通过政绩光环掩盖了其从政理念的不良和贪赃枉法的行径,所以能稳坐官位甚至“边腐边升”。如落马的云南前省委副书 记仇和,便是典型案例。
由此,该意见指出研判干部的重点,是突出对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作风表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德”成为了评判一名干部的首要考量。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该意见还明确表示,责任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牛鼻子,“谁推荐的谁负责,谁考察的谁负责。”
意见称,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 (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要在意见上签 字。
分析人士表示,长期以来中共政坛一直讲选人用人视为集体行为,很难说清哪些是集体责任,哪些是个人责任。这就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 把人选好了,大家都感到脸上有光,都可以说自己有功;反之,把人选错了,大家都可以把责任一推了之。而此次将责任压实到个人,或也为中共深层反腐提供了有 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