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今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简称八达岭动物园)东北虎园区老虎袭击游客致一死一伤,死者周某与伤者赵某是母女,近3个月过去,伤者父亲赵斌告诉南都记者,善后工作与园方仍未达成一致,且”协商通道都被堵死了”。
双方争歧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上。
8月24日,北京延庆区政府官方发布了一份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伤者赵某违反园区规定擅自下车,被老虎攻击受伤,随后其母周某违规下车施救,被虎攻击死亡;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此,八达岭动物园认为己方不应对该事件担责,但从道义出发给予占定损15%的补偿即20万元。而赵斌并不认同,”园方应该负死者的全部责任和伤者的主要责任”,他表示,将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家属表示要责任赔偿
园方称”报告结论很清楚了”
赵斌介绍,在事故调查报告发布后,八达岭动物园就”7·23东北虎伤人事件”提出以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法理赔:定损、定责、定赔。其中,死者周某事件定损124.5万元,双方达成一致;而在伤者赵某事件定损中,赵斌主张的150万与园方的74.5万元差距过大,双方互不让步,后不了了之。
而”定责”则是争议的核心所在,最终导致双方到了”协商不了”的地步。伤者一方认为,园方应在死者事件上担全责,在伤者事件上担主责(应担责70%到80%)。不过,伤者方代理律师杨振忠告诉南都记者,因为调查报告的认定,”园方认为自己有理,不认为自己有过错,没有了协商的基础。”
双方所说的调查报告由”7·23东北虎伤人事件”调查组发布,该调查组由北京延庆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当地多部门组成,报告认定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八达岭动物园宣传人员曹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从报告结论上就”很清楚了,园方在这起事件中没有责任。”不过从道义的角度出发,愿意给死伤者家属在定损基础上提供15%的补偿,按此方案,死伤者家属获得的补偿约为20万元。
家属描述的事实
与官方调查报告出入较大
与之前媒体的报道不同,赵斌新近称,其女儿赵某并非与丈夫吵架而下车,而是在行车过程中感到不适,下车与丈夫换驾驶位,而东北虎园区的游览路线是U路型,驾驶到门口时又回到虎笼附近,加上在此路段上也没有警示牌,赵某误认为已经抵达安全区,所以才下车,酿成悲剧。
在赵斌、女儿赵某(伤者)、及其代理律师和《质疑意见》描述的内容上看,与此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有多处出入。
伤者一方质疑的焦点为园方的救援过程,尤其对报告中一段”事发后(园方)工作开展有序,及时进行了现场处置和救援”的描述不满。
赵斌称,在事故发生时,园方在附近的巡逻车虽然及时赶到,但对正在撕咬母女二人的老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仅以高声喇叭吆喝驱赶为主;另外,巡逻车上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赵某丈夫请求其救援,但被拒绝,该工作人员称当时的情况不敢下车,”就眼睁睁地看着事情发生。”
在救援工具上,伤者一方也认为园方准备得严重不够。赵斌说,在驱赶老虎时,如果有警棍、电击棒或者高压水管等工具,驱赶效果将大不一样,伤亡情况不至于如此严重;此外,若及时发现老虎”肇事”迹象,而巡逻车上配有麻醉枪的话,”击中老虎可以在一两分钟内产生效果”,就能避免悲剧。
”事故中,没有有效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所谓的安全保障就成为了形式和摆设。”赵斌告诉南都记者,园方实际拥有麻醉枪,但”放在仓库里”,他认为,麻醉枪这种有效工具不放在巡逻车或救援人员手中,”还有什么实际意义?”
园方否认违法经营
称接受官方决定”无须担责”
就伤者一方提出的质疑,南都记者联系到八达岭动物园负责宣传的曹先生,他表示,就事故责任的划分问题,”不是由事件双方说了算,而应以官方机构的决定为准”,并称这在调查报告中已经很清楚了。
曹先生告诉南都记者,”自驾游”项目是有经过安全评估的,”(自驾游项目)是经过有关部门的申报、批准才开设的,并非园方自行开设”,因此否认该项目违法经营一说。
在事故责任划分上,曹先生称园方接受官方调查报告中”不属于安全生产管理事故”的认定,自然也无从谈赔偿方案,他表示,如果伤者一方对该份报告有异议,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诉或前往法院申请法律途径解决,”对于申述后事件认定结果,或者法院裁定结果若有变动,我们也接受。”
救援过程中为何没有麻醉枪等工具?曹先生解释,园区的确拥有麻醉枪,但”不在仓库”,由园区统一管理,用于园区在日常中管制动物,”不可能用在巡逻车上或救援人员手中,麻醉枪也属于管制器具”。
”如调查报告描写,园区在救援工作中没有什么问题。”曹先生称,在猛兽区任何人都严禁下车,包括救援人员,因为”同样有生命危险”,另一方面,不同于伤者家属的想法,曹先生称警棍、高压水管等也无法应对老虎。
至于协商过程,曹先生称,从一开始双方就同意以合法合规为原则,而非以”让伤者家属满意”为原则。
曹先生认为,在所谓责任划分的协商讨论等方面,都要基于一个基本前提:园区三番五次强调的,”猛兽区不能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