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据悉,苹果零售店前员工指控苹果涉嫌违反加州劳动法(California Labor Code)的集体诉讼案将于当地时间18日在圣地亚哥高等法院开庭。
苹果店员自曝得不到足够休息(图源:VCG)
综合消息介绍,民事陪审团庭审已定于当地时间上午9点正式开庭,主审法官是Honorable Eddie C. Sturgeon。尽管过去两年苹果都否认涉嫌违法,并要求驳回集体诉讼,但法庭并未予以采纳。
其实苹果第一次被指控违反了加州劳动法是在 2011 年,当时有四名员工称苹果公司并没有给予他们必需的休息时间,吃饭时间,而且苹果也没有提供准确的工资清单。到了2014年,这个案子终于升级成为了集体诉讼案。
该名为“Felczer vs. Apple Inc.”的集体诉讼案将涉及所有当前仍为苹果工作的员工,及所有在2007年12月16日到庭审开审之前曾经为苹果工作的员工,总数约为18,000人(截至2014年数据)。如果最终和解达成,赔偿将平分给所有参与集体诉讼的原告人。
根据加州劳动法,员工必须在任何时长超过5小时的工作期间被授予至少30分钟的就餐时间,以及每连续工作4个小时要被提供至少10分钟的休息时间。而苹果前员工指控称,苹果在庭审确立前四年,一直都没有提供过这些法定休息时间。
此外,原告方还指出,一些员工在离职后数周才收到最后那份工资支票。这些企业行为是有违法律的,因此要求苹果补偿损失,重新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以及利息和司法诉讼费等。但原告方未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字。
律师如今正在帮助原告方计算赔偿的金额,不过由于这其中涉及需要重新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应计利息和诉讼费,律师费等等,所以原告方暂时还没有提出一个确切的赔偿数字。关于这次的集体诉讼案,也有分析师指出,不管苹果输或者赢,都不太讨好。
据《纽约(专题)时报》的文章介绍,苹果店员由于工作不断积压,技术员经常在上班期间不间断工作,而不能按规定享受两段15分钟的休息时间。2009年,律师马修·贝纳(Matthew Bainer)提起集体诉讼,指控苹果违反了加州劳动法。“州法律规定一天要有两段10分钟的休息时间,”贝纳说,“但‘天才们’面对着排长队的客户,几乎不可能停下来休息几分钟。”
在提起集体诉讼后不久,在密歇根州大急流城Woodland 商场店工作的技术员凯文·蒂默(Kevin Timmer)注意到,当他登录电脑“打卡”下班时多了一个步骤。
“有个窗口跳出来,上面的文字大意是:‘点击该对话框表明我得到了全部休息时间,’”蒂默回忆说。“有传言称,那是因为加州的某个人告了苹果。”
蒂默表示,他和店里的其他技术员在没有休息的情况下也会点击该对话框。他们没有休息,并不是因为管理层不让他们休息,而是因为任何小憩时间都会给已经负担过重的同事带来更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