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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香王老汉”是国内第一个臭豆腐注册商标,这块臭豆腐,曾因上过《舌尖上的中国》而名声大噪。因为无证无照经营,王老汉臭豆腐加工点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不仅要没收8.7万元“违法所得”,还“拟罚款43万元”。
位于鲁迅故里景点的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店。
钱江晚报10月28日消息,说起绍兴美食,很多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臭豆腐。而说起臭豆腐,当地人多半会推荐“王老汉”。“越香王老汉”是国内第一个臭豆腐注册商标,这块臭豆腐,曾因上过《舌尖上的中国》而名声大噪。位于鲁迅故里景点的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店,每天都有不少人慕名前来,这里也成了吃货们游绍兴时的必去景点。
现在,“王老汉”遇到了大麻烦。
因为无证无照经营,王老汉臭豆腐加工点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不仅要没收8.7万元“违法所得”,还“拟罚款43万元”。目前,针对这起罚款,绍兴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举行听证会,最终结论还未出来。
“他们说我卖臭豆腐的店手续是齐全的,但制作臭豆腐的加工点是非法经营。”对此,做了半辈子臭豆腐的老板赵宝贤怎么也想不通。这二者,有什么区别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做了十多年的臭豆腐加工点突遭查处面临天价罚款
在“遍地臭豆腐摊”的绍兴,“越香王老汉”算得上是知名品牌。这家位于鲁迅故里景区的小店,因为《舌尖上的中国》爆红,每天都能吸引来不少游客。
昨天一大早,就有两名温州来的小伙子慕名而来,特意要尝尝“王老汉”臭豆腐。两三分钟后,老板就炸好臭豆腐,淋上红红的辣椒酱,看上去就很有食欲。“每份十元,不过真的很好吃。”其中一个小伙子对记者说。
虽然生意不错,但55岁的老板赵宝贤却愁眉不展,因为他“摊上大事儿了”。
赵老板说,除了鲁迅故里的这家店,他在越城区灵芝镇还有一家臭豆腐加工点,主要给店里制作每天销售的臭豆腐,已经有十多年了。
今年3月11日,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灵芝分所的工作人员在摸排辖区的小作坊时,发现了一处无证无照制作臭豆腐的加工点,经查明,这里正是赵宝贤用来制作“王老汉”臭豆腐的加工点。随后,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理决定,封停了灵芝镇的加工点,并将现场收集的臭豆腐抽样送检。
今年9月,赵宝贤收到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的《拟行政处罚告知书》,赵宝贤将面临没收8万多元、罚款43万的行政处罚。
“王老汉”老板喊冤不是不办证,是一直没办下来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越香王老汉”臭豆腐商标注册于2003年,是国内首个臭豆腐类商标。
“王老汉是我姐夫,当时他已经80多岁了,这个生意吃不消做下去。于是,在2005年,我就把他手上的商标和店铺买下来,自己来当‘王老汉’臭豆腐的掌柜。”赵宝贤说。
除了鲁迅故里这家经营了多年的小吃店,他接手的,还包括位于灵芝镇的那家臭豆腐加工点。
据市场监管部门说法,之所以要处罚臭豆腐加工点,是因为无证无照经营,具体说,就是没《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在这里制作了十多年臭豆腐,突然面临如此高额罚款,赵宝贤根本无法接受。
他说,当初姐夫申请到“王老汉”商标后,接着就开店卖臭豆腐,那个加工点也是同时开的。“2005年我接手时,还有一张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到2008年9月。”赵宝贤说,“2008年3月,因为我手头这张卫生许可证快到期了,就跑到灵芝镇的卫生所和当时的质监部门续证,但是没办出来。”
赵宝贤回忆,自己当年为了办证,骑着电瓶车在好几个单位之间奔波。“当时卫生所说政策有变动,这个证不归他们管,质监部门也说办不了。”一来二去,赵宝贤有些茫然无措,不知该去哪里办证,后来因为生意忙,这事就耽搁了下来。
赵宝贤想,反正自己鲁迅故里的臭豆腐店是有正规手续的,加工点只是做做臭豆腐,应该不会有问题。
哪知道,还真就出了问题。
“经营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谁跟我说灵芝镇的生产点需要证照才能经营,现在忽然就来罚款,你说我不该觉得冤枉吗?”赵宝贤说,“既然必须要办证才能经营,这些年为什么没有相关部门来督促、引导我尽快办证?反而每次我主动上门办证,还让我吃闭门羹。”
赵宝贤认为,作为地方特色传统小吃,绍兴臭豆腐享誉全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引导,上门服务,帮助其树立品牌。赵宝贤出示了自己所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赵宝贤觉得,如果“王老汉”臭豆腐生产要处罚,意味着绍兴市场上绝大部分臭豆腐的加工生产者都要挨罚。
市场监管局:臭豆腐质量没问题罚款主要针对无证照生产经营
加工臭豆腐是一门手艺活,到底需不需要生产许可证?对于“王老汉”臭豆腐的遭遇,钱江晚报记者昨天向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了情况。
一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次的罚款主要针对的是赵宝贤在灵芝镇的生产加工点,与其在鲁迅故里新建南路的臭豆腐店并无关系。
据了解,这十多年来,负责监管小作坊式加工点的部门几经流变、合并,直至2014年,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才陆续挂牌成立,之后便开始了对辖区内各生产加工点进行集中摸排整治。
这名工作人员说,赵宝贤在鲁迅故里的臭豆腐店证照齐全。如果他只是在自家店里贩卖自制的臭豆腐,这一行为属于现场制售,是直接面向一般消费者的经营行为,属于证照允许范围内的合法经营。
但是,经营调查,监管部门发现,“王老汉”臭豆腐加工点生产的臭豆腐,除了自己售卖外,还供货给绍兴、上海等地的酒店和市场,“这就属于生产加工行为,按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件,否则就是违法的。”
“我们在现场查到了许多酒店开据的收据,发现此处生产点存在无证照经营的情况后,马上对‘王老汉’臭豆腐进行了抽样检查,经过检查,臭豆腐的质量是合格的。”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这处加工点进行罚款是有理有据的。
那为什么是43万元这么多呢?
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票据,赵宝贤外销臭豆腐非法所得总共8.7万元,除了要没收这些钱外,按照食品安全法,还要处以5倍即43万元的罚款,并没收现场查获的臭豆腐15公斤、海盐3公斤。
处罚听证会已经召开最终结果还未出炉
目前,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向赵宝贤发放了拟处罚决定告知书,赵宝贤不服,申请听证和辩护。10月10日在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内,已经举行了听证会。
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钱江晚报,目前案件仍在办理当中,最终结果如何还无定论。
越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称,案发后,他们还对辖区内的臭豆腐主要来源进行了调查,发现基本上有“王老汉”臭豆腐、杭州祖名臭豆腐及摊贩自制自售三种。在辖区内发现有其他4家小作坊,都属于豆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手续等都相对规范。
现在,赵宝贤的臭豆腐店仍在正常经营。赵宝贤说,自从被查后,那些酒店的订单早就不做了,“其实也没卖多少,赚不了几个钱。”
至于这个“拟罚款43万”,成了悬在赵宝贤头上的一把剑,每天,他都在焦灼地等待听证结果。如果真的要罚款,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原题为《面临巨额罚款,绍兴王老汉臭豆腐喊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