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今天这事儿,关于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街边有老人摔倒在地,到底该不该扶?”
在看过了太多的新闻之后…
再遇到摔倒的老人,
可能,有人会选择直接走开而不去理睬…
但你以为,直接一走了之就没什么麻烦了么?
那可不一定……
最近在德国,
有四个年轻人因为没扶老人被警方通缉了……
嗯……
事情发生在德国的埃森市。
一位82岁的老人在ATM机取款时不小心摔倒,
不久后去世。
警方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
老人摔倒后,先后有四个人使用过这台ATM机。
但他们都对地上躺着的老人家熟视无睹,
有的甚至直接从老人身上跨了过去继续使用机器。
老人在地上躺了20多分钟,
才被第五个路人发现。
虽然这位好心路人马上拨了急救电话,
但为时已晚,老人依然不幸身亡……
事发后,埃森市警方表示:
“这几个人见死不救构成犯罪,
我们已经发布通缉令,将尽快实施抓捕……”
等等……
这种行为虽然遭到社会谴责和舆论唾弃,
怎么就犯法了?还要被通缉???
是的,
在德国,就是这样。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条关于见义勇为的免责法律:
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它来源于《圣经·路加福音》中的一个寓言故事:
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
曾经有犹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路过,不顾隔阂,动了慈心照应他,在需要离开时自己出金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
“好撒玛利亚人法”旨在提倡民众见义勇为,并合理保障施救者的权益。
它在不少国家的法律条款中都有体现,
虽然叫法各不相同,但表达的意思基本相似:
在美国和加拿大,
如果你想救助路边的伤者,却担心自己技术不行造成损失伤亡,
“好撒玛利亚人法”可以免除你的连带责任。
但要是不想救,也没人逼你……
或者在意大利、西班牙、法国等国家,
“好撒玛利亚人法”规定,你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
除非……
你觉得这事儿无法胜任,或者会对自己造成损害。
唯独德国,做得非常绝:
“故意无视他人需要协助的情景,是违法行为。
如果之后伤者性命受严重威胁,最高可判一年。”
也就是说,在德国,只要你在路边看到需要帮助的人,你需要尽你全力帮忙。 如果你视而不见见死不救,违法!
甚至,在德国考驾照都得先学一堆关于紧急抢救的课程,
这样如果发生车祸,可以自己先临时处理一下。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
“这不是逼着人去见义勇为么?
所谓的选择自由呢?
万一我自己受伤或是被讹钱了怎么办?”
重点来了,
因为救助他人而造成救助者受伤或损失,
德国有个法定事故保险,都是可以赔的……
于是这一次,
德国这四个见老人跌地而不救,还跨他身上而过的路人…
正是因为这一点,被警方追责…
这样的制度,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