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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渔船事件继续发酵。韩国7日再次召见中国总领事表达反对非法捕捞立场,韩国海警8日发布“武器使用指南”,现场指挥官可下令炮击外国渔船。
综合媒体11月9日报道,韩国海洋警备安全本部针对韩国海警打击非法捕捞外国渔船时遭遇攻击的情况,制定了先使用武器行驶自卫权,然后再走报告流程的“先措施,后报告”的体系。海警如根据正规流程使用武器,既是造成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的船员受伤或死亡,将不追究责任。
根据韩国海警8日发布的“武器使用指南”,韩国海警队员在执法现场遭到外国渔船的攻击处境危险时,可以在不报告指挥官的情况下,使用手枪、步枪等个人武器。M60、火神炮、舰炮等公用武器,经现场指挥官的判断可下令开炮。
开火事件给本已紧张的中韩关系造成又一个打击(图源:新华社)
《朝鲜(专题)日报》称,允许使用武器的情况相较之前也有所放宽。现在只要违抗执法的外国船员使用斧头等凶器试图发起攻击,海警队员就可以使用个人武器。非法捕捞渔船围攻韩国海警,或者撞击海警快艇、舰艇等船体时,即可以使用公用武器。在此之前,只有在海警遭到外国船员的直接攻击时,才允许使用个人武器。公用武器则只有海警队员在执法途中发生伤亡情况,或者非法捕捞外国渔船载着韩国海警队员企图逃逸时可以使用。
另外,指南还赋予打击非法捕捞渔船的海警使用武器免责权。9月29日,在全罗南道新安郡红岛海上发生3名中国船员因火灾死亡事故。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调查结果显示,死亡原因是海警在执法过程中发射的闪光爆音弹引起的火灾。但海警方面不会追究队员的责任。
与此同时,韩国外交部7日再次召见中国驻韩总领事,阐明韩方就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涉及非法捕捞言论的严正立场。韩国政府重申,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渔船有组织的非法捕捞活动,以及粗暴挑战韩方正当执法权力。
9月29日,韩国海警向中国渔船投掷爆音弹,造成3名中国船员死亡(图源:VCG)
“中方对韩方动用武力进行暴力执法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1月2日称,“我们已就韩国海警暴力执法问题多次提出严正交涉。”
11月1日,韩国海警在仁川市瓮津郡西南方向91公里海域扣下2艘正在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韩联社称,周边30多艘中国渔船向海警舰艇靠拢实施威胁,海警判断若被迫撤退已登船检查的海警队员的人身安全难以保障,故使用M60机关枪射出600多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