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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专题)明报11月10日报道,香港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会员郑玉佳就8名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的有效性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提出司法复核。这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7日通过《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后,首次有香港市民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质疑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及秘书长陈维安就8名议员宣誓的合法性裁定。
此前香港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于10月12日裁定梁国雄、罗冠聪、郑松泰、邵家臻、陈志全及朱凯迪共6人宣誓有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又于10月18日作出准许刘小丽及姚松炎重新宣誓的决定。
的士司机郑玉佳上诉表示,要求撤销质疑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与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上述裁定,要求法庭宣告上述8名议员宣誓无效及丧失就任医院资格,且立法会主席及任何人监誓人都不能再为这8名议员安排宣誓,上述8人议席悬空。
11月9日,全国港澳研究会召开人大释法专题研讨会,中联办法律部主任王振民表示,宣誓涉及效忠国家,不是一个地方的宣誓,属国家宪法层面;并指出,今年立法会宣誓,即便有一些人不涉及“港独”,但将整个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变成表演,羞辱国家,这绝对是“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
而稍早前香港《星岛日报》8日称,按照全国人大释法要求,包括梁颂恒及游蕙祯在内的至少10名香港立法会议员,曾在宣誓时“加料”或出示道具,包括遭司法复核的刘小丽。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也表示,对其他相关议员是否有跟进行动,还在研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指出宣誓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内容要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宣誓人面前宣誓,若拒绝宣誓即丧失相应公职资格,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图片来自港媒
“遭入禀司法复核宣誓有效性,议员称已依法完成宣誓”/图片来自香港明报
涉事议员:誓言是否真诚只有上帝知道
据香港明报10日消息,涉事议员中除郑松泰外,包括陈志全、刘小丽、邵家臻、罗冠聪、姚松炎、朱凯迪、梁国雄在内7人当天共同回应该事件。涉事议员认为自己已按法例要求完成宣誓,将在法庭受理后才考虑下一步行动。
陈志全表示,任何人都有权质疑,但他会等法庭决定受理后,才考虑下一步行动。他认为,自己依法作出有效宣誓,监誓人也已接纳其宣誓,但不认为释法后其宣誓的合法性会有所不同。他还称,4年前议员宣誓前后都有个人表述,但当时政府、监誓人及人大都没有质疑,若这种宣誓方式有问题的话,4年前已应该有人提出,若4年前没人质疑,4年后也不应变成非法。
刘小丽表示,无论释法前或后,监誓人都有权裁定议员宣誓是否有效,她的两次宣誓都获监誓人裁定有效,且根据释法内容,其宣誓也应该是有效的。她指出,市民有权提出司法复核,希望法院树立普通法精神,质疑一些后加的“游戏规则”是否有无限期的追溯力。
邵家臻表示,法官眼睛是独立的、市民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可以看到8名议员已完整完成宣誓,并称自己一字一句都清晰读出誓词,庄严完成宣誓过程,他认为在释法前后,自己的宣誓在法律上都是完成的。他还指责有关行动是政治打压,所以更应大声疾呼人大释法没影响宣誓,并称自己会咨询法律意见,并向选民交代、团结选民。
罗冠聪表示,监誓人已裁定其宣誓有效,自己已根据基本法第104条的要求完成宣誓。他呼吁法律界人士守住法律底线,质疑释法是否僭建第104条及抵触基本法第79条。
姚松炎称,除非有人觉得可持续发展会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他看不到自己已得到监誓人裁定有效的宣誓有什么能被司法复核之处。
朱凯廸表示,不会因为任何司法复核而改变政治主张,因为这是选民的付托,可以等到司法复核获准许后再去关心。
“长毛”梁国雄则以新当选美国总统的特朗普作比喻,称特朗普嘴上说“天佑美国”,却“十戒犯了十一戒”,没有人会信他相信上帝,但特朗普的政敌并不因此告他发假誓。梁国雄称,民主精神是要先拿到民众委托,否则没资格宣誓;而誓言是否真诚只有上帝知道。若一个宣誓的议员或总统犯法,会有相关机构去取消其资格,所以人大释法与民主制度不相关。他还批评建制派与梁振英一唱一和,希望借人大释法取消政敌的当选资格。他甚至妄言,若任何人以释法的相关言论去恐吓香港社会及司法机构,是下三流行为。
前立法会主席:5次人大释法从未超出基本法内涵
曾钰成/资料图
另外,香港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在港媒发文称,法律界对人大释法抗拒可以理解,但一国两制下,人大释法是不能取缔也不能回避的。
曾钰成称,中国实行的是“成文法制度”,“立法解释权”和“司法解释权”两者并存,国家宪法规定,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具有最高权威性,各级法院必须依循。
他又表示,虽然基本法第158条列明,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该法自行解释,“但这不能被理解为人大常委会放弃了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如果有需要,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的任何条文作解释,而香港法院必须依循有关解释。
曾钰成还认为,实事求是地看历史上5次人大释法,每一次都为基本法中原本写得比较笼统的条文赋予具体内容,释法都没有偏离或超出原文的含义,也不是反对者所说的释法是“搬龙门”、是改变原来的法律。例如这次释法规定,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曾钰成认为,这些解释,不是改变了“必须依法宣誓”的原义。
香港市民团体将再次发起“反港独、撑释法”集会
大联盟发言人陈曼琪(左起)、吴秋北、陈勇及秘书长曾向群/来源:明报
据明报最新消息,香港“反港独、撑释法”大联盟10日召开记者会,将在周日(13日)牵头在立法会外举行集会,支持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宣誓风波释法,预计有4万至5万人参与。
大联盟秘书长曾向群表示,收到警方原则上的不反对通知书,并指出有需要会封闭添华道以作集会之用。
大联盟发言人吴秋北表示,此次人大释法及时且有必要,以尽快处理当前立法会的乱局,并称集会在周日下午4时至5时半举行,以表达市民支持人大释法的强烈意愿。
另一发言人陈勇强调,周日的活动是和平集会,呼吁参与者若遇人挑衅,应交由执法部门处理,并称此前被指发钱给参加者的情况是“被人插赃嫁祸”,提醒在场人士要小心。
当记者问及法律界早前发起黑衣大游行,在场的律师陈曼琪反驳称,当天有同行向她反映称,大游行不代表他们的声音,甚至在当天“打扮得很漂亮”抗衡,以示支持人大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