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鱼王”被杀 凶手拍照炫耀?事实是……

广西“鱼王”被杀 凶手拍照炫耀?事实是……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近几天,广西南宁市武鸣区灵婉湖“鱼王”被猎杀的照片在网络上传开,微博配图中有一名身穿迷彩潜水服的男子用鱼枪穿过花鳗鲡的尸体,疑似炫耀。网友看后表示十分愤慨,纷纷谴责猎杀者的行径。

  

广西“鱼王”被杀 凶手拍照炫耀?事实是……

  事发地位于武鸣区锣圩镇坡那村的灵婉湖,央视9套《秘境广西》曾对这个小有名气的潜水圣地作过报道。“灵婉湖的灵婉洞中有一条野生的花鳗鲡,那里终年不见天日,食物匮乏,这条花鳗鲡能长到1米多长,实属不易。”这鱼性格憨厚,不惧怕生人,很多潜水员都见过它,都尊称它为灵婉湖的“鱼王”。

  灵婉湖因其水质清冽在国内外的潜水圈负有盛名,这件事一经披露后,迅速在全国潜水圈里炸开了锅。

  真凶

  21日晚上,微博上有网友曝出灵婉湖“鱼王”被猎杀的消息后,引发各大微博转载,图片中身穿迷彩潜水服的男子被认为就是凶手,遭到口诛笔伐。可是,原始的微博很快被删除,究竟是谁猎杀了这条花鳗鲡?

  23日,图片中与“鱼王”合影的当事人杨先生却首次发声,他解释称花鳗鲡并非他所杀,他只是拿鱼摆拍。

  杨先生称,11月20日下午2时许,他与几名潜友来到灵婉湖进行自由潜,下午4时上岸后,看到同行的潜友捕猎了一条长约1米的大鱼。出于好奇,他拿起这条鱼摆拍,让身边的人拍照留影。

  潜水者口中的“鱼王”,最终的命运又如何呢?

  据杨先生说,“鱼当然是带走了,也吃完了。没有一个人认识这个东西。拿了去加工的时候,老板还说,这么大一条白鳝?”

  

广西“鱼王”被杀 凶手拍照炫耀?事实是……

  而对于网上这张他用鱼枪穿起罗非鱼从水中浮出的照片,杨先生解释说,当天他确实有用鱼枪捕鱼的行为,但只抓到了几条罗非鱼。

  对于真正的猎杀者,杨先生表示并不清楚对方的身份。后来,网络上又传出了另外一段视频,一名身穿黑色潜水服的男子在洞中捕捉到鳗鲡并将它制服。它跟杨先生合影所用的花鳗鲡长度、外观相仿。网友猜测,黑色潜水服男子可能才是猎杀“鱼王”的真凶。

  焦点

  花鳗鲡是什么?

  花鳗鲡是鳗鲡类中体型较大的一种,体长一般为331-615毫米,体重250克左右,但最重的可达30千克以上。身体粗壮,腹鳍前的躯体呈圆筒,后部稍侧扁,总体看来身体延长呈棒状,很像硕大的“鳝鱼”,俗称为“鳝王”,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广西“鱼王”被杀 凶手拍照炫耀?事实是……

  在最早曝出微博图片的“磨房”论坛中,网友已经就这条被捕杀的花鳗鲡到底是野生还是人工养殖吵翻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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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照片的背景来看,他们确认拍摄地点确实是在武鸣的灵婉湖。灵婉湖内天然存在着野生的花鳗鲡,但在灵婉洞旁几十米的地方有一个鳗鲡养殖场,人工养殖了花鳗鲡和欧洲鳗两个品种。至于这条被捕杀的花鳗鲡到底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很难区分。

  不过,为什么要确认这条花鳗鲡是野生还是养殖呢?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野生动物。”这一款法条的宾语是“野生动物”,简单释义即指“在野外生存且无人为饲养的动物”。

  显然就是说《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客体是野生动物,所以如果认定洞潜爱好者捕杀的是野生花鳗鲡,那么当事人猎杀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明确罪行很容易,可要明确这条“鱼王”是野生还是养殖似乎很难。

  据记者走访发现,在灵婉洞外一公里处,确实有个渔场内养殖着花鳗鲡跟欧洲鳗,由于花鳗鲡是一种非常好动的鱼,只要是有水的地方都有可能钻过去。所以也不排除这条被捕杀的花鳗鲡是从附近的养殖场里跑出来的可能性。

  目前区里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需要经过渔业专家进一步确认,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保护

  不管这位捕杀花鳗鲡的潜水爱好者到底会不会被法律制裁,相信很多人都对这种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感到不齿。水下潜游的真谛,在于能发现别人看不到的自然之美,这种美应该是远观而充满敬畏之心的。

  而目前来看,非法猎杀野生动物,却仍是一种较严重的社会现象。

  今年国庆节期间,环保志愿者在河北唐山及天津两地发现2万多米的捕鸟大网,解救活鸟近3000只,挂网死鸟多达5000余只,满地都是腐烂的死鸟,其中不乏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国家林业局已派出督查组督办此案,目前已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最近,也有网友在微博发捕鸟照,,照片中有大量死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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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非法猎捕,欣然的是,近年来许多地方明显加大了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力度。如河南大学生闫啸天非法猎捕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被判刑10年半;再如“东洞庭湖毒杀濒危鸟类案”,主犯何建强获刑12年。以上宣判有力震慑了危害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毋庸置疑,野生动物频受伤害的现实警示,须把法律之剑打磨得更亮。为什么猎食野生动物仍屡禁不止呢?有人消费,喜食野味,是其主要诱因之一。除了打击捕杀、走私、贩卖和食用野生动物一系列非法的产业链外,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带动野生动物尤其“三有”动物保护的法律宣传和知识普及,进而让野生动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从餐桌上拯救野生动物,在国民中树立一种观念:不吃野味就是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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