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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秀金(右一)在案发当天被带到警局后进行登记的情况。法庭提供
被告滕秀金。法庭提供
警方在现场发现大笔美元(左)和加元现钞。法庭提供
华裔(专题)女子滕秀金涉嫌于2012年2月杀死其夫黄栋,并藏尸地库储藏室一案,昨天继续在安省高等法院展开庭审。控方传召四位多伦多警队警员出庭作供,还原案发当日在现场搜证及将滕秀金带回警局问话的情形。警方在案发现场发现大量现金,并在当天将被告带回警局时,在其随身物品中发现一张发票,显示被告在藏尸被揭发前两日,曾前往购买液压起重器、千斤顶、空气清新剂及剪刀、手套等物品。
多伦多警队法医搜证科警官马辰(Michael Marchen),于案发的2012年2月29日下午五时左右,带领一名女学员前往现场拍照及搜证。当时房屋已被清空。警方在被告及被害人所居住的地库单位客厅的一张小桌上,发现了两人的驾照和身分证,并且在两个信封内,分别发现1,800元美金和3,600元的加元现金,全部为百元大钞。在两间卧室其中一间发现三个行李箱,另一个卧室的床铺上发现有旅行用的垫枕。
马辰指紧邻发现尸体的储物间旁有一个小卫生间,内中传出强烈的胺水混合漂白水的味道。呈堂照片显示,死者尸体被藏于整个地库最里边的小储藏室内,尸体在至少两层颜色不同的床单覆蓋下,头部及全身再被两层塑胶薄膜包裹。在死者颈部勒有绳索,令头部形状显现出来。死者穿深色袜子的脚则露在包裹之外。
控方在法庭向陪审团播放了被告滕秀金被带回警局后进行登记的录像,可以见到被告当时身穿橙色上衣,深色裤子,留短卷发,在面对警方询问时,大都以英文应对。警员作证时表示,在下午约3时17分时左右,在警局向被告宣布将其逮捕,罪名是对尸体不敬。
曾买绞盘千斤顶
警方在滕秀金的随身物品中发现一张加拿大轮胎的购物发票,显示被告曾经在藏尸被揭发前两日的2月27日下午2时09分,在位于雪柏大道东1019号的“加拿大轮胎”(Canadian Tire)购物付款。发票显示当天购买的物品包括绞盘(winch)、液压起重器(Hydraulic Jack)、剪式千斤顶(Scissor Jack)、射灯(spotlight)、洗衣液、绞链锁、空气清新剂、手套、剪刀(shears)套装等物品,购物总金额为334.90元,被告以现金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