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一个新闻案件震碎三观:一名多伦多的中国母亲为了报复孩子的父亲,把自己的女儿带回中国近6年,下落不明。
加拿大警方,甚至加拿大驻华大使馆都参与了追踪,但都一无所获。
警方甚至都未能证实孩子是否在中国,或者是否还活着!
由于案情严重,该女子被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即使如此,该名中国母亲仍然一个字都不肯透露孩子的下落!
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案子,它的奇特之处可能超出你的想象。这里更有一些你可能从未听说的法律常识,但它确是非常非常重要!
包括美国、加拿大在内的国家法律均有规定,18岁以下孩子出国,需要有亲生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此案中母亲没有经过父亲同意就带走孩子并拒不“归还”,已经犯下绑架罪,所以被判刑7年。
带孩子出国可能登不了机!
很多华人移民认为,自己的孩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可以随意带孩子出国。如果你这样认为,一不小心就会坐牢:
美国一位华裔妈妈带儿子搭乘飞机回中国,航班被FBI紧急召回,妈妈当场被逮捕。
2014年,华裔女子刘文静带着4岁儿子搭飞机回中国,联邦调查局(FBI)接获报告后,立即将这趟飞往北京的班机召回。
当时这架班机已飞到加拿大领空,接到FBI要求又折返了。刘文静违反监护令,当场被捕,被控”父母国际绑架”。
FBI表示接到报告, 说有一个母亲试图将孩子非法带出美国,便下令飞机返回。FBI称刘文静涉嫌父母国际绑架而被捕,孩子则与美国的父亲团聚。
法庭文件显示,2007年刘文静和美国人William J. Ruifrok 结婚,生下一个儿子,2013年分居离婚。双方享有儿子共同监护权。
9月4日,刘文静发邮件通知William自己的祖母病危,所以必须带着儿子立即返回中国探望。William表示不同意儿子离开美国,然而刘文静告诉他,已买了机票,母子两马上就登机。
随后William赶往杜勒斯机场,告诉地方执法官员刘文静违反监护令。FBI探员查阅孩子监护权协议后,与航空公司联络,要求班机折返。
监护令明确规定,在旅行前,若没有其中一名家长事前提供经过公证的同意书,另一方不能把孩子带出美国。刘文静接受执法人员盘问时,承认未获孩子父亲同意就把孩子带出美国,违反监护令。
所以,坐飞机带孩子出国的父母一定要记得准备授权书。
妈妈带孩子出门,需要爸爸签名的授权书,反之亦然。有些家长因为感情问题(闹矛盾/离婚等)会在另一位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孩子带出国(法律上视为绑架!)。
真正打起孩子监护权的官司来,当事人在登机时没出示另一方的授权书就把孩子成功带上飞机出了国,算为航空公司的疏忽,航空公司要负法律责任的。
所以,如果你一个人带着孩子登机、委托亲朋好友带孩子登机和孩子一个人登机,航空公司可能会要求你出具授权书。
提醒广大家长,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万一要查的时候你拿不出来,就上不了机。只是多带一张纸而已,何乐而不为呢?
加拿大移民部门官网上,有授权书的示范,家长可以去下载打印:
https://travel.gc.ca/travelling/children/consent-letter
授权书不完全截图:
打开上述网址,点击链接就可以下载,有不同格式方便选择:
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