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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多前透过结婚安排,并顺利取得临时婚姻绿卡的广东华女朱小姐,日前在申请转成10年有效永久绿卡时,却被移民(专题)局拒绝,经查询发现,被拒主因为移民局从朱小姐与“假”先生在银行开设的联名帐户中,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交易或金钱进出,因此认定婚姻不实。
朱小姐向本报表示,她三年前从广东到美国来,抵达芝加哥(专题)后,经朋友安排了对象结婚,并前后支付仲介与服务费用四万元,两人到芝加哥市府登记结婚后,立即提出绿卡申请,当时还由介绍人特别上课指导,并为她准备了许多证明婚姻真实的文件、照片及演练面试说法等。
其中向移民官提出的证明文件,包括了“假”夫妇在华埠一家银行开立的联名帐号,朱小姐说,当时存进4000多元,经过详尽的事前准备,她果然顺利通过移民局面试,取得两年临时绿卡。
一拿到绿卡后,朱女很快搬到波士顿(专题)与其他亲友共同居住,也在当地找到工作,“计画两年绿卡期满后,回芝加哥申请永久绿卡”,但没想到却因疏忽银行帐户的管理,而让绿卡梦瞬间破灭。
由于当初取得临时绿卡时,已经依照仲介约定,缴清四万元的服务费用,而知道自己的确作假的朱女,目前也不敢再重新提出申请,“还好打工攒了一些钱,农历年前决定放弃居留返回中国家乡”。
芝城华商会会长,也是执业律师的徐佐寰多次对于“假结婚”提出告诫,他表示,假结婚是严重违法罪行,一旦查获,不仅无证者拿不到绿卡,而且参与的美国公民,也触犯联邦“移民诈欺”罪,他再次呼吁急着“合法”的无证移民,以及极需“金援”的合法公民,都不要轻易以身试法。
律师分析,美国移民局一直对婚姻绿卡申请相当慎重,目前男女结婚后,只能先取得“两年有效的临时绿卡”,两年后才能再申请取得“10年有效永久绿卡”,而如果结婚后两年多,才向移民局申请绿卡,则可直接申请“永久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