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女店主欲拜师学做豆腐 遭好色师傅强奸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本网讯(遵义日报全媒体记者王秦龙)毕节一位豆花饭餐馆的女店主,慕名到遵义拜师学做豆腐,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师傅郑某色胆包天,竟然打着传授技艺的幌子,在作坊内对她动手动脚,并强行将其侮辱。日前,经检察机关公诉,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郑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悉,刘慧(化名)系毕节人,在当地经营一家豆花饭餐馆,生意一般,她听说遵义的豆花面是一绝,很多豆腐作坊做出的豆腐水嫩鲜滑,口感甚佳,于是萌生了到遵义拜师学艺的念头。

  刘慧到处托熟人帮忙,不久,一个正安籍的朋友告诉她,自己的一位老乡郑某是做豆腐的高手。刘慧央求朋友帮忙,对方给郑某说了此事,郑某爽快答应。

  现年51岁的郑某在南门关开有一家豆腐作坊。刘慧到了遵义后,朋友带她找到郑某,郑某表示,整个流程都可以现场做给她看,不过制作过程比较复杂,从凌晨就要开始工作。为了方便学艺,当晚刘慧暂住在郑某家的客房,当时家中因有其他人,郑某行为无任何异常。凌晨1时,郑某在客房外把她叫醒,刘慧就跟着郑某步行来到其工作的豆腐作坊。

  “一进入作坊后,他就把门反锁上,对我言语调戏。”据受害者事后向警方报案称,因自己人地生疏,又是来学艺的,她不敢惹怒郑某,只得求他不要这样。郑某表示,要跟他学手艺,就要付出点代价,随后就采用捂嘴、肢体压制等暴力方式,对刘慧实施不轨行为。

  刘慧拼命挣扎,但不是郑某对手。“我怕太过激的反抗会遭到对方伤害,当时只想留条命出去后报案。”刘慧称,其间她在与郑某周旋时,先后两次拨通了那位介绍她学艺的朋友手机号码,但因朋友正在熟睡中,未听到铃声。

  据公诉机关指控,郑某先后三次强行与被害人刘慧发生性关系。当天上午8时许,刘慧朋友到郑某家找刘慧,发现她脸色不对,经询问得知刘慧被强奸,于是找郑某理论,郑某提出拿钱私了,遭到刘慧拒绝,郑某就借口打电话给孩子来解决此事,趁机逃离现场。

  事后,郑某得知受害者已经报案,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于当天下午6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采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郑某在案发后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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