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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留学生(专题)刘明(Ming Liu,音译)在加拿大留学期间结识当地女子卡明(Alexandra Cumming),两人很快相恋,并同居超过一年,期间还生下一子。但遗憾的是,两人感情破裂很快分手,孩子随母亲生活,但刘明居然对母子二人玩起了失踪,女友的赡养费与孩子的抚养费分文不给。
卡明一怒之下将刘明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和孩子主持公道。根据法庭文件显示,现年34岁的刘明于2008年与卡明相识同居,2009年8月生下儿子刘云河(Aiden YunHe Liu,音译),两人随后分手,刘明很快就回了中国。但在2010年2月23日又返回加拿大并探望了儿子,可并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抚养费。
那次见面,卡明要求刘明支付5万元,但刘明拒绝,此后多次商议未果,最终闹上法庭。
卡明专门向法庭提交了证据,证明刘明在加拿大留学期间,每月都能从父母那里获得至少4000加元生活费,追求她时,也不时送名牌手袋、珠宝首饰和时装,有时两人约会一晚就能花掉几百元,此外也有至少过万的银行存款,足以见得刘明家境之殷实,生活之富足。
但如此优渥的条件,却不为孩子承担一分钱生活费,卡明愤怒不已。可无奈的是,刘明从来不给卡明留下自己的居住地址和电话号码,两人好像网恋似的,只是通过互联网电邮来保持联系。卡明曾经多次向刘明索要他的住址、目前在加拿大的身分、在读学校、收入情况以及他的财务状况等,但城府颇深的刘明对此都置之不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要求刘明提供自己的财务状况,但依旧没有收到半点回复。据此,法庭最终采纳了女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刘明每年大概有6.1万元的收入。因此法庭判刘明每月要支付孩子抚养费563元,另外一次性支付20714元作为孩子的日托费用,支付拖欠女方赡养费27288元,同时支付女方的补偿费5万元,累积超过20万加元。
加拿大老赖父亲不在少数
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妇离异或同居伴侣分手后,法院一般会判其中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每个月要按时支付,有的则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除。统计数字显示,97%的拖欠子女抚养费的是男人,加拿大的赖帐父亲们拖欠的子女抚养费到2014年时,就已经超过37亿加元。
其中萨省一名欠帐者拖欠高达58万元,爱德华王子岛和西北地区的最大赖帐者各欠24万、23.8万元。
达尔豪斯大学(Dalhousie University)法学教授汤普森(Rollie Thompson)表示,赡养费拖欠款额大,需要改变措施。他说:“要知道﹐这种计划每个都是严重资金不足。”
安省省长韦恩(Kathleen Wynne)曾说,问题不像统计局数字显示的那么严重。在80%拖欠个案中,多数人支付部分款项,但也毫无疑问,政府还要更加努力。
根据加拿大法律,当孩子的母亲或父亲申请子女抚养费的时候,申请人有权知道支付人的经济状况,这被称之为财务资料披露。你需要这个资料以便确定支付人所给付的抚养费金额是正确的。法律规定支付人必须每年向你提供他的收入情况,你并不需要主动询问。
但如果支付人不愿意合作,不啃主动提供你所要求的资料;或者故意选择不工作或从事低薪工作,就为了有意回避子女抚养费,那么你就需要提交证据使法院相信支付人有能力挣更多钱但ta故意选择不这么做。然后法庭会根据相关资料估算他的收入是多少,或应该有多少,据此判定出合理金额。
FRO设立网站 公布老赖
为了减少老赖的发生,很多省份都做了各种努力,像安省,子女抚养费的判令由家庭责任办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简称FRO) 执行。因为安省一直都是老赖父母的重灾区。来张父母案件超过18万宗,所欠的赡养费总额达10亿加元。
FRO为了讨账专门设了一个网站 goodparentspay.com,专门公布那些拒绝支付子女赡养费的赖帐父母照片,不过这些赖账者似乎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脸面,所以能有多大效果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