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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王林病危通知单
1月12日下午,“大师”王林的代理律师周葵向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64岁的王林日前因患严重疾病,江西南昌中寰医院已于1月10日11时5分开出了“病重/病危通知单”。周葵同时向记者确认了王林被取保候审的消息。
周葵律师传给记者的中寰医院通知书显示,在该院特需科救治的王林,病情危重,若进一步恶化,可能危生命。
据介绍,江西中寰国际医院是一家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医院,按国际标准编制病床800张,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1月12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致电江西中寰医院。该医院工作人员接到电话表示,“这个,你们不要来问……”
通过通知单的诊断记录,据专业医生辨识,王林所患疾病可能是“ANCA相关性小血管炎”。专家表示,ANCA相关性血管炎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率低,可致死亡。
周葵律师透露,在通知单开出的当晚,王林转入了江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救治。目前,医院正积极救护并及时与亲属见面通报相关病情。
据王林另一位律师陈有西透露,王林自2011年发现患有血管炎和多种疾病。陈有西2016年12月11日的微博证实,王林案已移送江西抚州中院,下步将通过法庭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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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中院对“大师”王林中止审理 意味着什么?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据媒体报道称,2017年1月12日,江西省抚州中院作出裁定,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人王林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对王林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
同时王林的辩护律师陈有西还向媒体证实,目前王林已获取保候审,人在医院治疗。
抚州中院作出的“中止审理”裁定意味着什么?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门金玲告诉新京报(微信公号ID:bjnews_xjb)记者,在当事人身体状况出现无法正常接受法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启动中止审理,待身体恢复后继续审理,“审理的过程应该是当事人在最理性、冷静和正常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下进行,这样才能把案件的事实审理清楚,当事人才能理性接受判决,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可以中止审理,合议庭这样做没有问题。”
门金玲也表示,中止审理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不常见”,“在我国,庭审程序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化,所以遇到因被告人身体状况不适合庭审而中止审理的情况不多。”
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审判是从宣布开庭之后到宣布判决之前,这个期间如果身体出现不适,可以适用中止审理,“一般刑事案件一审庭审期限是2个月到3个月,情况特殊依法可延长到六个月,这个期间很少有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况。”
身体状况要什么程度才能适用这一程序?门金玲解释称,法律条文对身体状况“不适宜”接受审判的情形一般是概念性表达,具体的情形依据事实标准判断,要结合具体事实决定。
对于记者问到王林取保候审与案件中止审理的关系,门金玲告诉新京报记者,二者是不同的法律程序,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依法变更了羁押强制措施,而中止审理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暂时性终止审判的程序,待中止理由消失,恢复庭审。但二者的相同点是都或与身体状况有关,按照法律规定,身体状况也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理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