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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右一,戴白帽者)与妻子(左二)及友人日前散庭后离开法庭。资料图片
温哥华华裔(专题)钢琴教师涉嫌性侵犯5名女学生案件,周二在卑诗最高法院续讯。陈姓被告以辩方证人身份在庭上自辩,自称是个十分严格的传统中国式教师,他说为提高教学效果,曾手把手授课,与学生之间有正常肢体接触,但对任何性企图以及所有控罪,一概否认。被盘问时,被告多次反问检控官,遭主审法官喝止。
被告由辩方律师阿尔伯特(David Albert)引导作供,他先自我介绍,称出生于台湾(专题),4岁起随母学琴,父亲曾是台大教授,后来赴新加坡担任一间著名中学的校长,他9岁时全家搬到当地居住。被告说作为家中独子,自幼管教甚严,每天除功课及练钢琴和小提琴,没有多余时间,几乎没有朋友,也无社交经验。他19岁到美国上大学,攻读生物学,期间继续学习钢琴。取得硕士学位后,赴巴西工作12年,于1986年移民(专题)加拿大,曾任卑诗大学(UBC)科研助手,同时在家教授钢琴,1999年后全职担任钢琴教师。
今年68岁的被告与妻子育有两名女儿,并有一个5岁的外孙女。
他供称,由于秉承家族严格的教育方式,也相信严师出高徒的中国式教学理念,对学生要求十分严厉,学生一旦出错,他会大声训斥,骂他们“愚蠢”(stupid)、“懒惰”(lazy),甚至出手拍肩、拍头等轻微体罚。
他指有家长形容他的课室像“高压锅”,压力大、效率极高,但许多学生不喜欢他,甚至恨他。他说:“家长是付钱的顾客,我只对家长负责,他们大多希望我严格要求小孩,希望看到成绩,我不会理会学生的感受,而且很多学生是被家长逼着来学钢琴,因此他们不喜欢我。”
称吻年幼学童因似孙女
被告续称,他非常重视以正确的姿势弹奏钢琴,承认在教学中常动手纠正学生动作,“我有时需要拍学生的肩膀,让他们放低肩膀;手掌伸入学生的腋下,以提醒他们手臂不要抬太高,同时拍手臂、背部及腰部等他们提醒正确姿势并且放松身体”。他辩称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他的学生有8成是女生,他说对待男女学生都是一样。
接受检控官布莱克(Steven Black)交叉盘问时,被告对早前5位控方证人对他的所有指控,一一否认。布莱克问被告,将手掌伸入女学生腋下时,是否触到胸部?被告立即予以否认,但又随即解释,即使有,也是无意,绝无任何性企图。
被告承认对表现好的学生,包括本案第一个证人A女童,偶尔会拥抱及亲吻额头,但就仅对年纪小于10岁的学生,因为感觉像是亲自己的小外孙女。但布莱克反驳指,被告于2013年亲吻A女童时,对方已11、12岁,绝对超过10岁。
对于案中第三个证人C女士指,被告不仅曾亲吻她,还说“I Love You(我爱你)”之类的话。被告称,他只亲吻表现好的学生,C女士从来都不是好学生。布莱克随即当庭出示一份,多年前被告为学生举行的钢琴习奏会节目单,在C女士的名字后面,列明她曾获得多项钢琴比赛的前3名。但被告仍坚称她只是个表现平平的学生,并且否认说过“I Love You”,称仅说过“I love your result(我喜欢你的成绩)”。
交叉盘问过程中,作为证人的被告,多次反问检控官布莱克。当布莱克问被告,骂学生“愚蠢”是否合适?被告就反问:“当你一再重复犯错时,难道没有人说你愚蠢?”被告也曾质问布莱克“是否懂得音乐教学?”主审法官默里(Catherine Murray)就多次喝止被告,指他只可回答问题。
案件周三续审。被告涉嫌1994年至2013年期间,分别性侵犯5个女学生的被告,被控9项罪名,包括性侵、性骚扰儿童以及性剥削未成年人士。
■C女士称,曾召友人与被告在Bobolink公园见面,双方一度发生肢体冲突。
被指公园内遭推跌 被告否认肢体冲突
华裔钢琴教师涉性侵案中的控方证人C女士,上周二出庭作供时指,遭被告性侵后,曾将事件告诉当时的男友,并约被告到住家附近的一个公园见面,双方一度发生肢体冲突,但被告周二在法庭就否认发生肢体冲突,称仅受到口头警告。
C女士上周供称,遭被告拉起胸罩摸弄乳头后,不敢再到被告家上钢琴课。陈曾致电问她何时回来上课,C女士就约被告到住家附近的Bobolink公园见面。当日,C女士带同当时的男友及另一个朋友,如约前往公园与被告见面,双方一度发生肢体冲突,被告遭推倒在地上。但被告周二否认双方爆发肢体冲突,称仅受到对方两个男性友人的口头警告,警告他不要再与C女士有任何接触,并且对当日的事不许报警,称知道他的住所,还了解他家有两个女儿,叫他小心点。
检控官布莱克质问被告:“遭到这样的威胁,为何不报警?”被告称:“由于没有发生肢体冲突,因而没有理会;如果是被推倒在地,就一定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