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多伦多市一名华裔(专题)男子任职于一间肉食公司,怀疑因经常超时工作,工资较其他同事多,招同事妒忌,一名黑人同事更趁他不为意时,偷拍其下体。当事人的性器官相片不但在同事间传阅,甚至更遭同事取笑"华人生殖器官如婴儿般小"。当事人向安省人权仲裁庭(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投诉该同事和僱主,索偿25,000元,最终获赔9,000元。
申诉人从2004年起在现已破产的Quality Meat Packers任职清洁工,负责清洗和为机器消毒。他在2010年投诉,在公司遭种族、肤色和性别等歧视。他说他的单车在2008年遭5次割轮胎;一名同事哈里斯(Orville Harris)在2009年1月偷影他的下体,并将相片展示给其他同事;2009年1月至3月遭同事以涉及性的言论骚扰;另外他称储物柜的衣服被精液弄污,柜上的姓名牌也被烧。申诉人供称在公司内经常听到有关性的言论,其中在2009年1月,当他在更衣时,听到包括华裔的同事评论他的下体,更扯上中国人的话题。但哈里斯辩称,更衣室内都会有同事发表性的言论,但都只是说笑。
另外,申诉人说,同月发现哈里斯拍了他的下体,当时他看到哈里斯向另一同事展示打印出来的照片,他从照片的背面看到,它从侧面显示一名男子正用手拿着男性性器官,照片中人所穿的橙色制服,正跟申诉人所任职的清洁部门的制服吻合。虽然从照片只看到男子的腹部至膝部,但申诉人认出那是自己的身体,认为是上洗手间时被偷拍。
申诉人说,他当时听到哈里斯向同事取笑,其性器官"(小得)像婴儿的一样",申诉人说当时没有立刻反应,因自己很尴尬,而且哈里斯在公司里很受欢迎。申诉人认为,由于他经常超时工作,工资因此亦较其他同事为多,故招致同一部门其他同事妒忌。自从发现有人偷拍其下体后,他听到其中一名同事说:"我们现在有武器可阻止他(申诉人)超时工作了!"另一名同事又说:"他(申诉人)一工作,我们个个都是他的波士!"申诉人认为,同事口中的"武器"便是指其下体的相片。
华汉遭偷拍下体
但哈里斯否认偷拍和评论申诉人的下体,反指申诉人指控他,是因为他跟所有同事都友好,会威胁到他,加上哈里斯身为黑人,而申诉人可能不喜欢黑人或对黑人有成见。
申诉人曾在2009年2月向僱主投诉,就此事与僱主会面,但其后会面取消;他在同年年底聘请律师,向僱主作书面投诉,公司因此展开调查,但最终认为申诉人的指控证据不足。仲裁庭听取多名证人的证供后,认为申诉人在公司听到的部分言论,未必是事实,但确认同事间会说出有关性的言论,而且参与的员工都认为并无不妥。
另外,哈里斯的确向同事出示声称是申诉人下体的照片,同时向申诉人作出有关性及贬低其种族的言论与骚扰行为;仲裁庭也认为,公司内太多关于性的谈论,构成有害的工作环境,僱主已违反人权法。僱主也未有适当调查申诉人的投诉,改善工作环境。
至于申诉人指单车车胎被人刻意割破、衣服被污染和姓名牌遭火烧的指控,则被裁定不成立。
为弥补申诉人的心灵伤害,仲裁庭最终判处哈里斯和僱主合共赔偿4,000元,僱主也因未负起责任调查和应对工作环境问题,需另外赔偿5,000元。
该案件虽早于2013年4月作出裁决,但根据多伦多市府的人权办公室(Human Rights Office)指出,就性别作出粗俗的言论,即俗称的"更衣室谈话"(locker-room talk) ,已足以构成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