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6 01:37:19
同为移民 我和初恋情人在加拿大相遇
有人说初恋是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感情,让人难以忘怀。也许这份感情会对自己以后的择偶产生一定的影响,也许这份感情会被我们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当做一段美好的回忆。
能找到相知相恋的人,就是一种缘分,不论是相恋还是单恋都曾经带给我们幸福感,只是相恋是感情的极至,而单恋会加杂着淡淡的忧伤。
自卑并梦幻的少女时代
我一直都是个警觉性很强的人,学习、工作、生活、气质、品味、皮肤、体重等统统都是我十分注意的东西。这可能是我在青春期一直活在自卑阴影下,所产生的一种自我完善的能力,即使现在在加拿大我也未曾改变。
说到我的自卑,其实是源于外形上的问题,我胖,很胖。小时候,大家都说我白白胖胖很可爱,亲戚朋友们家凡是在教训和我同龄的小孩子时,我总是他们必提到的人。他们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你看人家奇奇,吃饭时多听话,从不挑食,再看你,瘦得跟豆芽菜似的。
这些话,在我13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说了。人们好像都聪明了,都知道胖其实是对身体百害而无一利,随着观念的变化,瘦几乎就变成了漂亮的代言词。我这种原来被人们认为有福的身材,几乎一夜之间成了亲朋的笑柄,马上又变成他们教训孩子的反面例子,他们当面嘲笑我时,从来没想过我的感觉。
因为胖,我经常被男同学欺负,女同学也不喜欢和我玩,体育成绩很差,所以从心里又很排斥锻炼,越来越胖。有人说,胖人行动上笨脑子也笨,可我不是,也许就是因为我从来不受大家的欢迎,所以在学习上很努力,很想有过人之处,潜在地为自己换取一些注意。不管同学们喜欢不喜欢我,老师们总是表扬我。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了我上高二那年,当时我的身高已经停止在了1米65,体重却是150斤左右。记得那是1994年,我17岁,学校来了个新毕业的实习体育老师给我们班代课。他姓金,23岁,个子很高,人很帅,很快就成为全校女孩儿的偶像。班里面有一半的女同学在暗恋他,所有的男同学都当他是崇拜学习的对象,而且努力地练习着和金老师一样的muscle。而我呢,不但没有免俗,反而更加不可理喻的俗,我不但是崇拜他,简直就是疯狂地迷恋他,喜欢他到连做梦都叫着他的名子。
我觉得我荷尔蒙的分泌已经远远超过青春期应该有的指数。我也不知道怎么会从一个心无杂念的学习标兵,一下子变成了满脑子他的女花痴。可能一直都是处在这种压抑而自卑环境下,使我终于找到了能给我幻想的一个人。
幻想,我常常沉浸在我自己的世界里,那个世界只有我和他是清晰的,其他的人,尤其是以前欺负我的人都是模糊或是透明的。那从时开始,形象是我最关注的,我照着镜子,经常是一边自卑,一边幻想和他在一起的样子,有点像傻子。
为了自己的初恋而努力
说到这,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能像我这样为了自己的第一次心动而付出如此努力的人。和别人不同,我没有因为迷恋他而荒废学业,我知道,能和老师接触最多的学生,无非就是成绩很好和成绩很差的两种人,而他对我都没什么印象。
金老师真的很受女学生的欢迎,我常常听到他的绯闻,他又和哪班的女同学一起说笑。每当听到这些,我都会很伤心,也更恨我自己现在胖胖的样子。
升入高三的那年暑假,我做出了令所有人大跌眼镜的事情,我不要命似的减肥。开学的时候,从同班同学到同年级同学,从班上的老师到全校的老师再到学校主任、校长,都认不出我,有的人吃惊得说不出话。当时我已经减到了100斤左右了,我成了学校课余时间人们谈论的焦点了,我成了一个传奇人物。
可有谁知道我为此付出的巨大代价呢?在那段时间,我每天早上起来就开始跑步,从10点跑到中午12点,累了就休息2分钟再继续跑。回家饿了就吃苹果,然后学习,实在不行就喝水,晚上再跑步2小时。有一次我都饿晕了,妈妈把我带到医院打了瓶葡萄糖才好。我做的这些努力都是为了他。
他终于记住我了,常常在课上说我是意志力超强的人,我似乎也很有信心和他在一起说笑。高三似乎是我进入青春期后最快乐的一年。我对他的爱恋一直都在暗暗地进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属于我一个人的幸福。
我们都出国了
对一个人的暗恋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淡忘。大学的第一年寒假,我回到出生的城市,我以为这是我表白的最好时机了,于是我去学校找他,可他人已经不在那了。听老师说,他早在半年前被调走了,还听说他有个家世很好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是典型的女才男貌。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了一通,失魂了很久,美丽的梦终于醒了。
我的初恋在还没有机会见阳光的时候就这么没了。大学毕业后,我听说金老师结婚了,而且和太太一起去了德国,还有人说,他们能去德国全靠他太太一家人。几年来,恋爱分手我也经历了很多,和少女时期的那段暗恋早就说拜拜了。
在积累了2年工作经验后,我申请了移民,2003年我登陆了多伦多。我现在在大学读书,成绩不错,我的体重依然维持在了100斤左右,我变得比以前漂亮了,也有了一个相处不错的男朋友,现在想想我的蜕变全是因为他。
去年的时候,我和几个高中同学在网上聊天,我们都有提到金老师。那段记忆已经成为我人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其实是个怀旧的人,对人对事都是这样,所以也会时常想起他过得好不好。我心血来潮跑到德国的一个中文网上去寻人启示,有几热心人的回复,但是都不是。
最后,还是国内的一个同学打听到了他的消息,我同学很兴奋的告诉我,金老师全家移民到了加拿大,在温哥华,也是这两年的事情。说来也巧,我同学刚刚搬了家,和金老师妈妈是邻居,所以几年没有见面也没有消息,彼此已经快要淡忘的人又有了联系,然后辗转到了我这里。
和初恋相遇,物是人非
去年夏天的一个长假期,我决定去看看金老师,拉着我男朋友一起去了温哥华,但是我没有告诉他要见的人是我少女时期的梦。
去之前我给他打了电话,电话通了的那一刹那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但是听到他声音之后,心又不跳了。他的声音显得苍老,不是那种沧桑是苍老,根本不像一个35、36岁男人的声音,出乎我的意料,让我思维停顿。解释了很久他才记得我是谁,可笑的是他对我的记忆仅仅是我那轰动一时的减肥举动,除此之外一无所有。我就是带着如此失落的心情跑去温哥华看他的,结果他比我想像的更让我失望。
曾经的学生来看他,他显得特别高兴,从给我们打开他家门到我们离开,一直是笑得合不拢嘴。他太太说,他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很明显我们是这些年极少数来看他和记得起他的朋友。
他现在已经快奔四了,膝下有2个孩子,一个女儿,在德国生的,一个儿子,才1岁多,在这生的。他的个子依然很高,但是有点驼背,驼背的人会显得格外没精神,他身上的muscle已经变成了一块块的肥肉。
出国也许并不适合他,幸好他身体还不错,可以一直打工。在饭桌上他很喜欢谈国内的事情,无非是他在国内哪个名牌学校当体育老师的陈年旧事,其实他自己也明白,这没有什么骄傲的,连吹牛都显得无力,所以他说的话总是让人觉得滑稽和尴尬。
他在加拿大虽然没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但还是能养活这个家,生活压力很大,他额头上有2条特别深的皱纹。他的太太比他强,毕竟是比他多读过很多书,工作上和朋友圈子都比他强,他的太太会有些瞧不起他,从言行举止上能流露出来,他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点威严。
短短几个小时,就让我把10年来对那个年轻有朝气的阳光帅男孩儿的所有回忆统统粉碎了。我知道10的时间人会变化,只是没想到会变化这么大,从外形到言谈到心态都是180度,像是另一个人。在温哥华呆了三天,我和我男朋友就回来了。
在飞机上我突然想起琼瑶的小说《窗外》,相隔多年后的见面,物事人非,恍如隔世啊。我看着我的男朋友,我心里默默地想:不管未来怎样,我现在是爱你的。
有的时候,美丽的回忆是要放在最深入慢慢品味,如果你好奇或是不甘要把潘朵拉的盒子打开,跳出来的也许不是你想要的。
我们应该相信过去的就是过去的,现在的才是最适合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