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1 09:02:03
移民生活:初到北美 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无能!
历经种种周折和磨难之后,我终于抛下国内的一切,携子踏上了美国的土地。
丈夫在我们来之前买了辆二手车,刚刚拿到驾照,又正值暑假,于是兴致勃勃地既当司机又当导游,开车带我们将所在的城市匹兹堡游览了个遍。儿子本是个汽车迷,在国内就收藏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汽车模型和拼装玩具车,一看自家有辆真家伙,那份兴奋劲就别提了,很快就对车内各种机关了如指掌,一边扳起指头数还有多少年他才有资格开车,一边盘算着如何将车运回中国去。而我因为面临着不久的将来考驾照的压力,对这辆让父子俩着迷的旧车敬而远之,我喜欢黄昏时到附近的公园里散步,坐在草地上欣赏天边的云霞和近处一尘不染的树木,或与儿子一道荡秋千,看那些可爱极了的洋娃娃在一旁嘻戏。闻着空气中弥漫着的青草的芳香,感受着四周的宁静,此时此刻我仿佛来到了多年以前梦境,这不就是我曾梦寐以求的地方吗!
在亲人团聚的欢悦里,在初到异地的新鲜感中,我还未意识到前面等待我的究竟是怎样的生活。
暑假过后,丈夫重又忙于他的学业,儿子也开始接受正规的美国教育,每天在公寓门口乘校车上下学,成了一个小留学生,只剩我留在家里,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从一个大学教师变成了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刚开始心中窃喜,我不是早就想要这样的生活吗?不再为学生逃课生气,不再绞尽脑汁写那些枯燥无味的学术论文,不再被卷入评职称、升工资的勾心斗角中,有整块的时间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写自己爱写的文章。其实结婚没多久我就表达过做家庭主妇兼做自由作家的愿望,被老公一句“养不活”轻轻松松打发了,这下多年的愿望成真,真该好好庆贺一番。可找谁与我一起庆贺呢?儿子有他自己的烦恼,在国内读了两年小学,年年当三好学生的他,在这儿变成了聋子和哑巴,那些英文课本对他来说简直像天书,好在有我这个考过托福的妈妈可以胜任辅导他做作业的重任,美国的老师也不会点差生的名,罚背不出书的人的站。况且这儿简直就没有背书一说,也没有期中、期末考试,作业又少,放学又早,所以尽管暂时不能与人沟通,儿子也从未说过不想上学,只是我这个当妈的看他像只离群的孤雁一样暗自心疼。此时丈夫早已收起久别重逢的笑脸,为他的博士论文忙得焦头烂额,并理所当然地摆出一副当家作主、养家糊口的架式,恨得我牙痒痒又奈何不得。
从来没意识到自己是这样的无能,环境生疏,语言不通,不会开车,连上街购物都成了问题,各种帐单、信用卡、保险、电话等等弄得人晕头转向,这才知道在美国做家庭主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环顾四周,竟然找不到能陪我聊天的人。倒是有位老同学兼好朋友在匹兹堡工作,我们刚下飞机就被邀请去她家畅叙别情,此后除了打打电话,节假日聚聚外就难得见面。丈夫禁止我多去找她,说:“你不知道在美国学习和工作压力有多大,根本没时间闲聊。”我听了颇有点不以为然,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周围的中国人都在拼命地为生活奔波,那种生存的压力是国内的人很难体会得到的。遇到不少像我一样陪读的人,几乎没人安安心心呆在家里,不是打工、读书,就是忙着准备考托福、GRE,即使先生或太太有了工作也不例外。由于身份所限,求学与就业之路显得格外艰难。尤其是那些陪读先生们,出国前大多非平庸之辈,其中不乏才华横溢之人,在这里不得不依赖他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这其中的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尽管丈夫的奖学金足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但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我,从小就受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教育,独立自主的意识深入骨髓,岂愿靠人养活。于是像大多数陪读太太一样,来美不到一月就走上了餐馆打工之路。经朋友介绍,我进了一家中餐馆做带位,其职责是给顾客安排座位,在国内此活被美其名曰“迎宾小姐”。打工第一天,晚上下班时,当我拿到打工一天的报酬60美元时,赶紧在心里折算成人民币,发现居然相当于我在国内大半月的工资。且不用费脑子,走走路而已,这美元挣得也太容易了!一面为国内的穷教书匠们抱不平,一面沾沾自喜,大有从此以此为职业之意。可是没多久,当我一天干十二个小时还不得不看餐馆生意清淡时老板娘的脸色时,我才知道这碗饭也并不好吃。在国内时说起餐馆打工认为是件很苦的事,而这对海外的中国人而言,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为了在异国他乡生存下去,你别无选择!不管你从前是什么人,曾有过多么荣耀的过去,你都不得不从头做起,从最底层做起。丈夫的一位朋友,出国前在北京某部级单位工作,来美第二年未申请到奖学金,不得已找了份清洁工的差使以维持生活和学业,他发自肺腑地对我们说:“在国内时我向来自命不凡,从来不正眼瞧一下那些地位低下的人。现在我再也不敢轻视任何人了,谁知他们是不是正在落难呢,就像我现在这样!”
实际上,打工相对于求学而言还算是比较容易的,你只要付出体力和时间就会有所收获,而不需为托福和GRE考试中那些从未见过的英文单词心惊肉跳,也不必为那铺天盖地像潮水般涌来的作业和考试绞尽脑汁或为教授讲得太快并带口音的英语发愁。有的人来美数年,宁愿打工也不愿去读书。与我一道打工的林,来美三年才下决心读书,如今周日上学,周末打工,她深有体会地说:“如果光打工不读书的话,几年后你就会发现,除了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和被损害了的健康,到头来你什么都没有!”
对于我来说,出国之路历尽艰辛,我一心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换一种活法,当然不甘心仅仅站在中餐馆的前台迎来送往。我知道自己首先要过的是语言关,尽管从中学就开始学英语,英文小说读了不少,托福分数也不低,而且还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本以为自己应付日常会话没问题,但刚来时人家在“How are you”后加上“doing”就把我听糊涂了,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尤其是当我说:“Thank you”时居然有人听不懂,吓得我再也不敢随便开口说英语了。可是我又不能一直当哑巴,躲在家里不出门见人,只有不放过任何机会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我首先报名参加了匹兹堡大学为留学生家属开办的英语班,与此同时就读于郡成人英语培训中心,而后又进了儿子所在学校为外国学生家长办的英语会话班。几个月下来,我的英语大有长进,总算敢于与洋人们交谈了。在这些英语班里我结交了不少与我处境相似,来自不同国家,文化背景各异的人,度过了我自以为留美之初最难熬的一段日子。(一年以后的春节之前,当我准备邀请父母来美团聚却惊闻父亲突然逝世的噩耗,彻夜痛哭之后第二天还不得不去上课,坐在教室最后一排不时偷偷擦去奔涌而出的泪水时,我才真正体会到“子欲养,亲不待”的悲哀以及漂泊异乡的辛酸和无奈,这是后话。)
英语水平有所提高后就不满足于仅仅上英语班了,毕竟受了多年的高等教育,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就这样给扔掉不说辜负了祖国的培养、父母的期望,至少也对不起那漫长的十年寒窗苦读呀!但交不起美国大学高昂的学费,持F2签证不能正式工作挣钱养家,加上儿子下午两点半就放学,家里得有人照顾。美国法律规定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单独留在家里,否则就有被邻居告发乃至被捕的危险,我只好上完英语课就急匆匆往家赶。有一次回来晚了一点,还没走到公寓大门口,就有十字路口护送儿童过马路的交通警察和邻居老太太相继跟我说:“你儿子已经回来了,正等在门外呢!”让我感觉自己严重失职,好像这儿子不是我自己的。在国内时,儿子不到四岁就曾被我们反锁在家里,现在想来那时简直是在犯罪。空有一肚知识没处用,在餐馆打工不是长久之计,我只有去图书馆做义工,虽说没报酬但可以获得工作经验,顺带练练英语,干了一阵子也有不少收获。
出外打工,上课,到图书馆上网、收发电子邮件,在家相夫教子,日子在忙忙碌碌中飞快地过去,我尽量不让自己闲着,好让自己在忙碌中暂时淡忘对故乡的怀念。然而,这乡思乡愁岂是轻易能够忘却的,尽管现代通讯让我们随时可与远方的亲友联络,可我实在是不敢轻易拿起话筒,父母秭妹关心的话语和殷切嘱咐总使我心酸,尤其是过年过节的时候。在美第一年的大年三十,约好国内家人吃年饭时打电话回去,尽管事先告诫自己要显得高兴点,可母亲一句“好想你们啊”还是让我忍不住哭出了声,泪眼朦胧中是虹桥机场年迈父母相扶而立、频频招手的身影、是武昌火车站妹妹低头不愿让我看见的泪珠,是好友临别时轻轻的拥抱。我真的好想回家,我心中的家不是现在暂住的公寓,而是珞珈山下那简陋的小屋,在那儿我初为人妻,初为人师,初为人母,我仿佛还能听见亲朋好友在那里相聚时的欢声笑语,我的怀念总是不由自主地奔向它。
在美时间越长,那种漂泊不定的感觉越强。每天早上上课途中,坐在公共汽车上,望着车外川流不息的车流和行色匆匆的人们,听着车内叽哩哇拉的洋话儿,常有种恍然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过路客,有一种旁观者的心态。这个城市是美的,这里的人民是友好的,但它不是我自己的城市,我喜欢它却不眷恋它,我随时可以了无牵挂地离开它。圣诞节期间去纽约游玩,当轮渡从自由女神岛驶向纽约市中心时,站在船头看着迎面而来、离我们愈来愈近的曼哈顿高耸的楼群,与电影<<北京人在纽约>>的片头一模一样,情不自禁地与朋友一道唱起了这部影片的主题曲,那首歌词不知道出了多少海外中国人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