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微博名为“Ah_ca”的李加和肯定想不到。

  2015年7月的一顿饭,会在2017年2月发酵成铺天盖地的舆论风暴,自己被裹挟其中,就算删光微博、改了昵称还是不断被人找到。那些曾经发过的微博以截图的形式传得满网都是。

  一切都是因为穿山甲。“Ah_ca”被网友发现吃了穿山甲,还是和官员一起吃的。于是,李加和被推到公众视野之中,并被冠以“穿山甲公子”这个戏谑的名号。

  2月8日,又一个跟李加和有关的声明发布。出事之后,他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曾经与他勾肩搭背合照的那些人,都不认识他了。

  曝光

  风暴的起源,和“Ah_ca”原本风马牛不相及,通俗说就是八竿子打不着。

  2月4日,一位网友曝光土豪(专题)的婚礼菜单,现场还没下锅的穿山甲们想必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粉丝众多的“博物杂志”等大V将此事挂起来“示众”,并@了国家林业局官博。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可别小看这些大V就某话题发言引起的蝴蝶效应,第二天有网友在微博搜索“穿山甲”,出来的除了葫芦娃动画中救了老爷爷的那一只,还有周杰伦拒绝食用穿山甲的公益广告。

  当然,“Ah_ca”的一条微博引起了关注——“广西考察圆满结束,谢谢邀请,了解了不少!各部门领导都很热情,特别李局长黄书记请我们到他办公室煮穿山甲给我们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经深深的(地)爱上这野味了!”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再顺手翻一翻他别的微博,网友不由得发出“士之怒”:“明目张胆到这种程度,还是领导”。原来,“Ah_ca”一直在微博晒和各地官员的合影,在广西吃穿山甲,在沈阳吃烧烤,那些“特供”的字样,像以往一样刺激了舆论。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他的反应也不慢,立即删除微博,并限制评论,同时也改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当群众一旦睁开雪亮的眼睛,一切都会现出原形,“穿山甲公子”的绰号将“Ah_ca”在网络上精确定位,再也跑不掉了。

  三打

  网友关注的眼睛,就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探照灯”,穿透罩在“Ah_ca”身上的层层迷雾——原来,他是香港(专题)人李加和。这确实是考察活动,名为“投资广西走向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行”。一旦准确定位,舆论和法律的板子,就像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金箍棒,抡起来就停不下来——人们开始三打“穿山甲公子”。

  一打“穿山甲公子”的,是林业部门。

  广西林业厅已经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调查,国家林业局也在微博回应此事:“网晒图片、视频,如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或者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涉林违法犯罪的,经查证坐实后,违法者将承担法律责任!”穿山甲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部门的意思很明白了。

  二打“穿山甲公子”的,是当时接待他的广西投资促进局。

  该局表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却没有在那张照片中找到该局的任何人,包括领导和工作人员。该局从2004年成立到2015年7月20日,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姓李或姓黄,你看,这就尴尬了,李局长黄书记凭空“消失了”。同时,2月7日,2015年7月21日被任命、8月10日报到任职的现任局党组书记黄文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照片中的人明显和我不像嘛,当时我人在新加坡。”那,到底是谁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饭呢?

  三打“穿山甲公子”的,则是香港被牵涉其中的相关人士和单位。

  网友搜索显示,“Ah_ca”疑似香港富二代李加和,其父亲李福生被指是香港喜运佳钟表集团掌门人、星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过,这一未经证实的消息,很快就被证伪,喜运佳钟表集团发表声明称,与李加和父子没有关系。声明说,“喜运佳钟表集团已于2010年被旭日国际集团正式收购,并一直是旭日国际集团成员之一。自2010年起至今,蔡加赞先生为喜运佳钟表集团主席,集团与李加和先生及其父亲没有关系。”

  针对有人爆料的,李加和父亲李福生疑似香港《大公报》北京办事处办公室主任,此说也迅速被官博“大公报-大公网”迅速否认:不属实,无故躺枪。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2月8日,“Ah_ca”参与的那个考察团也出来发声明。“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2015年度)”在当日香港《文汇报》A10版发表声明称,当时考察团按照规定“集体吃自助餐,并无个人单独用餐”,访问结束就返回香港。

  

和“穿山甲公子”一起吃的不是李局长,是李部长

  声明还说,“但李加和先生未随团返回香港,而是自行留下于7月11日起与朋友在广西游览时发生了此事”。至此,“Ah_ca”的身份和行为全部被考察团证实了,但将其归类为“个人行为”。

  进展

  各方都在撇清跟“穿山甲公子”的关系,但有些人很难撇清。

  微博上晒自己吃穿山甲的网友不少,但晒和官员一起吃的不多。和李加和一起吃过穿山甲的广西官员,现在应该肠子都悔青了,怎么有了这么一个猪队友呢?

  除了前述提到的国家林业局、广西投资促进局、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外,还有一个部门也密切关注此事。不难猜到,就是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2月7日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并核查此事,将及时公布结果。

  2月8日下午,核查有了初步进展。

  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关于近日网传“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一事,经自治区纪委核查:

  2015年7月8日至10日,广西举办了“投资广西 走向东盟——2015年香港企业广西行”活动。活动结束后,该考察团个别成员自行留在南宁,并参加了私人组织的宴请活动,活动地点在某私营企业内部饭堂。

  经查,宴请活动相关费用由私人支付,参加宴请的公职人员只有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无人参加。

  据悉,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

  关于该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从上述信息看,广西官方的口径跟香港考察团原组委会的口径一致,李加和是“自行留在南宁”,是个人行为,跟官方无关;宴请也是私人组织,跟官方无关。

  广西投资促进局声称的“无人参加”得到了广西自治区纪委的背书,参加的只有广西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一人,且李宁已因受贿被逮捕。

  如果政知道(微信ID:upolitcis)没记错,李加和微博提到的是“李局长”不是“李部长”。难道李局长黄书记另有其人?那这事儿还没完?

  在上述通报中,引发整个事件的“穿山甲”是真穿山甲还是假穿山甲,“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有没有可能,李加和最后发现自己吃了“假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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