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世上最难懂的英语,60岁出走美国做农民(图)

说着世上最难懂的英语,60岁出走美国做农民(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作者:罗四鸰 依次做过教师、硕士、记者、博士。曾在藏区牧羊与支教。自由撰稿人,有志于成为作家。

  前言

  中美建交后,失散多年的父亲和二哥有了消息。1977年,分别30多年的二哥从美国回来探亲,表达了帮我移民(专题)美国的意愿,我没有答应,当时我在江苏省地质矿产局下属的第一地质勘探大队工作,对工作充满热情。

  但到了1988年初,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还是提出了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排期到时,我刚好60岁,办完退休手续就立即开始了移民。

  1999年1月19日,我和妻子禹模正式移民美国,从上海抵达波士顿(专题)。

  早在1984年,我的二姐三姐就在二哥的帮助下移民了美国,她们起初都是在二哥的农场和餐馆做事。我和禹模也不例外,我开启了自己的美国农场生涯,而禹模去了餐馆做“巴士”。

  本文为“60岁出走美国”系列第一篇。

  1

  我二哥张作诚一家住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西部的阿姆斯特镇,他有四个农场,一个闲置,两个出租,自己只经营一个。农场位于Hedley镇。此外,他还在阿姆斯特镇上,开了一个中国餐馆“安城中国饭店”。

  阿姆斯特镇是麻州西部的一个很重要的小镇,以阿姆斯特镇为中心的康乃狄克河流域,是当时美国农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美国著名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就隐居在此处,她的故居如今依然是麻州的旅游热点。

  在这附近,还有1863年成立的马萨诸塞州立大学,这是一个有三万多学生的综合性大学,周边又陆续建立了六所学院。阿姆斯特镇很自然地成为麻州大学的社会服务中心,二哥的饭店就开在中心,几十年来生意一直很红火。

  二哥张作诚自幼立志务农,五十年代在台湾(专题)大学农学系毕业后,在台湾糖业公司研究所工作达十年之久,后来在一个美国教授的帮助下来留学美国。

  获得博士学位后,谢绝了化学公司的聘请,走上自己创业的道路。他在台湾和美国的研究项目,都是化学除草剂,可没多久,他却从理念上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弯,决心远离除草剂,生产无公害的农产品,遂自己开办农场。

  为了给办农场筹集资金,他先在镇上开了个小餐馆,到朋友那里学了4天,就回来自己当主厨,带着妻子和两个上小学的儿子日夜劳作,餐馆经营得蒸蒸日上,也从一间房扩到四间,而最重要的信誉,也一天天高涨——银行找上门给他贷款,餐馆的房东宁愿少卖几万元,也乐意把房子卖给他。

  有了资金后,他开始买农场,他看上了康乃狄克河边一块最好的农田,土壤肥沃,水源优质。农田主人认为,这么好的土地,不能用来做商业开发,而要用来种地,张作诚可以做到这一点,就把土地卖给了他。这便是二哥的农场Chang Farm。

  农场中间有一条公路穿过,公路东面是“高河漫滩”,西面是“阶地”,农场的房屋建筑都盖在西面的“阶地”上。以前,农场全部种植蔬菜,使用机械化生产。后来农场盖了一间豆芽厂,经治效益比种地高得多。

  不过,二哥希望种植有保健作用的经济作物,只留少部分土地种植有机蔬菜,主要供应自己的餐馆,剩余有多的菜便拿到自由市场上去卖。

  最终,合适的经济作物被确定为五味子。1999年1月我来农场的时候,正赶上这一时期。

  2

  农场虽然很大,但是用来种菜的土地却不多,大约六英亩多(合中国三十多亩)。真正负责种地的固定工人就我一个,其余都是豆芽厂的工人。农忙季节也会有一两个临时工,一般都是从中国来探亲的学生家属。

  农场打工虽然挣钱少些,却无人打扰,只有在犁地、做垄等需要动用大机械时,才请豆芽厂的墨西哥工人帮助。

  很快,我也学会了使用大机械,于是只有遇到难度高一点的工作,才请他们过来,其余都由我自己来做。

  麻州西部只有120多天的无霜期,作物生长期短。春天从3月就要在温室里育苗,怕霜的植物要在5月底才能移植到室外。11月开始下霜,夏季蔬菜都会枯死,但是不怕霜的秋季蔬菜可以一直生长到12月初,真正的农闲时间只有1月和2月,其余时间都挺忙。

  最多的时候,我种了17种蔬菜。春天播种和育苗;夏天田间管理和采摘,一部分给餐馆,一部分拿到市场上去卖。露天市场每周六开放,所以周五是最忙的日子,采摘、清洗、打包装车,第二天一大早拉到市场上去。

  记得那时,我刚学会开车不久,开着一辆破旧的福特面包车到菜市场卖菜。夏季常有雷阵雨,那辆面包车的雨刷不灵,要打方向灯它才动,于是我就不停地打方向灯,一会儿向左,一会儿向右,很是狼狈。

  在菜市场,我认识了很多人。有顾客是麻州大学农学系的学生,还会问我是否农业系毕业的。

  为了让蔬菜稳定供应,我想出很多办法,有些在温室里种植的叶类蔬菜,过去收获是连根拔起,我改成用镰刀割,这样每周可以收获一次,既省事又提高了产量;把香椿芽、雪里蕻腌成咸菜卖,也很受欢迎;我还试着用杜仲树叶和五味子叶制成茶叶,利用五味子榨汁后的残渣做酒,也很不错。

  农场工作不能计较时间。早上和傍晚是工作效率最高的时刻,所以起早贪黑是平常的事情。

  最难熬的是夏天高温季节。虽然麻州的夏天与中国的四大火炉相比要凉爽得多,但是因为美国的空气透明度好,阳光直射到皮肤上,像是直接在火上烤。不管温度有多高,到田里干活都要穿长衣长裤或者抹防晒霜。我不喜欢搽防晒霜,但也不可能避开中午不去下田,因为中午太阳光最强烈时才是除草效率最高的时刻,除草后杂草很快被晒死。若在早晚除草,有一部分杂草还能活过来。

  因为不用除草剂,人工除草成为很重的工作,夏日里杂草的生长速度比蔬菜快好几倍。

  3

  除了工作,在美国,学英语和开车也是两项重要任务,不会这两项就好像没有嘴也没有腿。

  来美国之前,我在滁县学习了半个月驾驶,也可以说略知一二。至于英语,则是从七十年代开始自学的。

  我报了一个驾驶学习班,老师用英语讲课,我基本上听不懂。同学都是一些十几岁的高中生,而我可能比老师的爸爸还要老。那些高中生大多数已经从家长那里学会了开车,上课根本不想听,只等着一周理论课结束,再去完成一周实习课,然后就能得到一个合格证。而我因为听不懂,也是只等着实习课。

  平时有空的时候,我就用二嫂的汽车练习,围着农场的房子转,练习各项考试项目。后来二姐的小儿子送给我一辆旧的福特车,有了自己的汽车,我几乎每天都在练习。

  二哥专门请了私人教练带我上路练习过三次。经过不懈的努力,我总共考了四次才取得了马州驾驶执照,那时我已经62岁。

  学英语要比学驾驶难得多,估计这也是我的后半生都无法完成的任务。在美国每个城市都有针对新移民开办的免费英语学习班,相当于扫盲班,我和禹模都去报了名。

  经过摸底测验,我进了中级班,禹模进了初级班。班上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国,说着南腔北调的英语。我觉得印度人和日本人的英语最难懂,可是老师能听懂他们的,却听不懂我的英语。原来我说的是世界上最难懂的英语。

  首先没有人能叫出我的名字,张作训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用英语读起来非常可笑,我当场就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Rock(劳克)。因为我干地质工作,常年与岩石打交道,我就把岩石的英文发音当作我的英文名。

  后来劳克就成了我的笔名,在我给别人画像时也签“劳克”。但是美国人对劳克这个词的理解,并不是岩石而是滚石音乐。所以后来,我开店画像,有人以为我是卖唱片的。

  在英语班的学习活泼又快乐,在我62岁生日那天,英语学习班还专门为我庆祝了一番,使我大感意外。

  禹模为了给我一个惊喜,事先和老师通了气。于是,老师就在上课中间,安排了一次防火演习,要求大家都下楼在院子里等五分钟再回教室。这次演习是专门为我安排的,当我回到教室时,课桌上已摆好了点心、蛋糕、饮料,大家唱起了生日快乐歌,着实让我感动。

  4

  与我相比,禹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来到美国后,她去了二哥的餐馆工作,做“巴士”。所谓的“巴士”,是比喻这份工作像公共汽车一样不停地跑,以维持餐馆的运转。她在全餐馆年龄最大,干的却是最苦最累的工作。客人来前要准备每个餐位上的餐具,来了后要倒水倒茶,走了再收拾餐桌,打扫干净后迎接下一批客人,下班以后还要负责倒垃圾和打扫厕所。

  巴士与招待生的比例是1:2或1:3。也就是说一个巴士要为两个或三个招待生做辅助工作,而小费的分配比例是,服务生拿百分之八十,收银员拿百分之五,巴士拿百分之十五。收银员拿固定工资,服务生和巴士的收入主要则靠小费。

  这种显然不合理的分配却能一直延续下去,当然有其原因。巴士不需要与顾客有较多的交谈,只要打个招呼即可。而招待员则不然,不但要熟悉菜单和价格,快速记录下客人的要求,甚至要熟悉一些常客的习惯,可见对英语水平要求较高。

  在不断有新移民涌入美国的那些年,英语水平低的劳动力比比皆是,好的招待生却不多。到餐馆干活会很辛苦,是早已预料之中的事,意料之外的,却是新来的经理处处刁难,让她苦上加苦。

  新来的经理姓黄,英文名叫珍妮,台湾人,十八岁嫁人,生有一女,但很快就离了婚。离婚时,一位法官帮助她获得了家产,她对那个法官感激不尽,后来又做了法官的情人。

  这位法官也是二哥的朋友,二哥对他也很钦佩。因为他原来只有小学文化,凭自己的努力当上了法官,最后晋升为高级法院院长。后来珍妮来了美国,十几年前曾在二哥餐馆打工,那时二嫂管厨房,珍妮在前台,后来因为她与二哥关系暧昧,被二嫂伙同厨房其他人一起赶走了。

  我和禹模来美国的时候,刚巧二哥做出了他人生中一次比较重大的决定:他决定把珍妮重新请回餐馆当经理,并与她共同生活。但他没有与二嫂离婚,按二哥的说法是:“如果离婚,别人会欺负她”。

  在这之前,二哥已经到台湾与那位法官进行了“交接”,据二哥说,他们都是重感情的人。我们来美国的第二天,二哥把我和禹模以及大哥的女儿敬民叫到一起,宣布了他的重要决定,也警告我们不要干涉他的私人生活。

  我们三人保证不管他的事,但心里却都同情二嫂,特别是禹模,她一向在男女问题上保守而又固执,难免流露出对珍妮的不屑。所以,她和珍妮相处得很不愉快。

  珍妮上任经理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二嫂请出厨房。这件事可能是二哥早有铺垫,所以很快就办成。

  之后,她又常刁难禹模。禹模与其他人相比,确实年纪大,身体弱,工作生疏,所以很容易找出毛病。但珍妮却总是夸大其词加倍处罚。别人吃饭时她仍要工作,别人下班时她还要打扫厕所,下班回家要搭别人的汽车,也要看脸色。

  珍妮向二哥告状,二哥总是批评禹模。因为二哥有个传统,就是要求自己的亲人比外人严格。

  

说着世上最难懂的英语,60岁出走美国做农民(图)

  早上和傍晚是工作效率最高的时刻,所以起早贪黑是平常的事情。

  二哥最讨厌或者说最害怕别人讲他与珍妮的关系,有一次为珍妮欺负禹模的事,我实在忍不住,大声对他说:“她就是个坏女人!”二哥马上瞪大了眼睛问我为什么?我说:“她欺负人,就是坏女人。”

  二哥是个诚实的人,他对珍妮欺负禹模心知肚明,马上态度软了下来,嘴里嘟囔了一句:“是啊,她欺负人。”

  又有一次,禹模因在前台当“巴士”体力不支,二哥建议她到厨房切菜。可是进去一天就又被赶了出来,理由是禹模拿刀的姿势不对。实际上厨房的人手已经够了,如果禹模在厨房固定下来,就需要一个人到前台当“巴士”。厨房的人都不愿意,就联手把禹模赶走。

  不过,使禹模下决心离开餐馆,离开我,独自到波士顿另谋出路的是另一件更让她伤心的事。

  我在农场工作时,每天早上要给餐馆采菜。有一次禹模下班后告诉我,说二哥通知明天早上要采雪豆苗。于是,第二天我们俩就到田里采了一筐雪豆苗。

  当晚二哥请客,请的是马州大学知名教授。二哥特地向教授介绍农场的雪豆苗是如何如何好。可是,等菜端上桌以后,才发现那雪豆苗老得像驴草。

  二哥把一肚子怒火发到禹模身上,骂她为什么采这么老的菜。禹模一时摸不着头脑,只好连声道歉,并答应把菜连夜重择一下。她到厨房冷库准备去拿菜,一开门赫然看到我们采的那一筐菜就放在地上未动,厨房炒的是另外一批雪豆苗。她马上想起半个月前,有人曾问老板,有一批墨西哥工人采的雪豆苗不能用,是否把它倒掉。当时我和禹模都在场,老板不置可否,这批雪豆苗就留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我和禹模一起到餐馆,直接到冷库把我们采的雪豆苗拿出来摆在二哥面前。对于此事我得理不饶人,要求二哥给禹模道歉。他点头了,给禹模写了一封信。信中却列举了一大堆禹模的缺点,几乎看不到有道歉的词句。

  这件事让禹模坚定了回国的念头。

  就这样,2000年春节,由于工作不顺心,禹模又非常想念孩子们,我们回国了。

  5

  我和禹模回中国过春节,家住波士顿的二姐劝我们不要回去,她说刚到美国都会有些不适应,一定要坚持下去,二姐夫也说:“我们爹死娘死都没有回家。”

  我们还是回国住了一个月,可因为儿女们对移民美国的期盼,我们又回到了美国。

  征得二哥同意后,禹模离开了餐馆,住在波士顿的二姐家中,在波士顿开始艰难的谋生。我则继续留在二哥的农场。

  在农场最艰难的,其实不是体力上的疲劳,而是人员关系上的不协调。

  首先是在农场经营方向上,二哥与他儿子张心怡意见相左。二哥要发展五味子,再种少量有机蔬菜,张心怡却反对。

  多年来,种五味子只投资没有收益,种蔬菜也不赚钱。因为规模小,采用半手工作业,需要添置小型手扶拖拉机。小型机并不便宜,效率还低,很不划算。心怡曾对外说,是豆芽厂在养活我们这些人,我听了很难受。

  张心怡很能干,脾气也很暴躁,十几岁时放弃了大学学业,全身心投入农场管理。他对农场的活无一不精,在他管理下没有一人敢偷懒。在我之前,五味子的培育由高镇生管理。他原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工作的,专门从事人参种植方面研究,通过二哥的关系移民到美国,培育五味子对他而言算是才尽其用。

  可是张心怡却不这么想,在他看来,正是在高镇生的怂恿下,他爸爸才迷上了这个赔钱的五味子,于是他处处找高镇生的麻烦。

  在二哥回中国时那段时间,他们的矛盾终于爆发了。据说,因高镇生不听指挥,张心怡一时火头上来,回宿舍拿了枪,高镇生吓得直接跑了。等二哥回美国后,事情已无法挽回,高镇生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也许是看在我是他亲叔叔的面子上,心怡对我往往是不予理睬,也算是态度平和得多。

  随着农场工作的加重,二哥认为我每周两次去学英语,每次加上路上的时间要三个多小时,太耽误时间,建议我停止去学习班。但是我觉得停下来太可惜,就改成中午班,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去学英语,带着面包和水在路上吃,只占用一个多小时工作时间。

  二哥发现后很生气,命令我停止去上课。

  冬天,农场没有活干,我也在餐馆帮忙打“巴士”。“巴士”要比其他人提前半个小时上班,做准备工作。可是中午,我在在中午班学英语,要晚半个小时才能上班。为此我向经理打过招呼,希望别人能帮助做一下准备工作。经理心里不高兴,又碍于我是老板的弟弟没有当面拒绝,却把一肚子火发到二哥身上。二哥觉得自己的亲人不能搞特殊化,立刻把火烧到我的身上。

  有一次,二哥冲进我的教室,没有向老师打招呼直接把我叫出去回餐馆工作。他的这一举动使全体师生感到愕然——在美国的确很少见到这样粗鲁的行为。

  从这一天起,我再也没有回到英语补习班。

  6

  不过,2002年秋季,我也离开了二哥的农场,因为我的腰椎受了伤,第三、四、五腰椎和第一骶椎都有严重病变,最严重的一处是第四与第五腰椎之间,由于椎间盘向内突出,使椎管变狭窄,压迫神经造成腰腿痛。

  二哥找了一个医生,是中国人,问他此病怎样治疗。他建议给我打针,四十天打一次,共打三次。于是,二哥就让我到附近的一个专门治疼痛的诊所打针,打针的药水是打在骨髓腔里,打了针就不知道痛,我继续下地干活,二哥也很高兴。可是几天以后药效过了,痛得却更厉害,我只打了两针,第三针没再打。

  后来二哥又听说游泳可以治疗此病,就给我买了月票,经常带我去游泳。从理论上讲游泳时对脊椎没有垂直压力,有利于机能恢复。但是我这病怕冷,游泳池的水对我来说太凉了。

  实际上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治疗,首先是不能再参加劳动了。如果一边治疗一边劳动,只能越来越严重。二哥希望我能继续留在农场,不干活或少干活帮助管理管理。可是,农场根本就没有只动嘴不动腿的活,说留在那里可以不干活那只是骗自己而已。

  于是我毅然离开了农场,至于离开后怎么办完全来不及考虑。

  (本文由张作训口述,罗四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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