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00:57:28 来源网站:51周报
在加拿大遭遇骚扰恐吓 我该怎么办?
提起警察,大部分移民可能百感交集,喜欢、讨厌、敬佩、害怕,每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不管你承认不承认,我们在加拿大的移民生活很难与警察分开,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警队的架构并不清楚,生活中碰到警察也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机会来了,多伦多警队新任华人社区联络警官杨乾良与加国无忧合作,在51网和51周报上开辟“杨警官信箱”栏目,读者有任何关于警察和治安上的事,受了委屈,产生疑惑,欢迎随时向杨警官提问,杨警官会尽快回答你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杨警官公务繁忙时会有其他警官代为答复网友来信。今天就是由在多伦多警察总部工作的李小波警官来回答网友的问题。
尊敬的杨警官
您好!
我叫美然(化名)。我是一个离婚的中年女人。我最近在网络上认识一位男士,但我现在遭到他的欺诈,恐吓和生命威胁,我惊恐不安,我不知到我该怎么处理,我不得不求助您们警察报案。请您帮助我,请问我应该去哪里报案和和警察的联系电话。我的英语很差,请问我能和您见面告诉您案情吗?给您添麻烦了,我等待您的回复。
非常感谢!
李警官回复:
这个涉及到报警,如果生命受到实时威胁,请立即拨打911。非紧急情况下,请拨打416-808-2222。也可以去居住地所在辖区警局报案。多伦多警局有17个分局,辖区:北至STEELES AVE (北临YORK REGIONAL POLICE),西至HWY 427(西临PEEL REGIONAL POLICE),东至SCARBOROUGH PIKERING TOWNLINE (东临DURHAM REGIONAL POLICE)。
这位女士的情况,最好找到能说英语的朋友陪同去警局报案,也可以要求能说国语的警员。(毕竟数量少,有时可能没有,通常要等很久)
警方需要看证据是否足以立案,所以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的生命威胁,一定要保存证据。警方需要的可能会比当事人感觉到的要多一些,毕竟警方要依据加拿大刑法的条例去套,来决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确有罪案发生。警方的职责是掌握足够的证据对违法的嫌疑人进行指控,然后要求嫌疑人去法庭抗辩。
这位女士说的生命威胁,在加拿大是严重的刑事罪,警方通常严肃对待,尤其是涉及家庭暴力。当然,这位女士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帮助警方来起诉对方。警方通常会要求有录音,文字,而且是直白的威胁,如:stab, shoot, kill, etc. 如果只是说走着瞧之类的隐性威胁则不足以让警方立案,但是警方会写个报告留底。
这位女士所说的欺诈,警方可能就很难介入,因为刑法规定的欺诈条例通常比大家理解的门槛要高,所以很多情况下我们觉得是上当受骗了,可依据刑法也许还构不成犯罪。当然,当事人可以去民事法庭起诉。在加拿大,民事和刑事法庭是绝对分开的,警方不能介入民事纠纷。
这位女士,杨警官所处的位置不适合去和你见面谈具体案情。一方面是部门职责不同,另一方面是时间也不允许。他是社区联络官,有大量的社区工作,更主要的职能是宣传法制,及社区对警务的了解。感谢你来信,希望这样的交流让更多的人来了解警方的运作,更好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