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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黄爱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爱国利用其担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爱国是湖北荆州人,出生于1957年,其仕途一直未离开湖北本地。
1973年,16岁的黄爱国成为一名插队青年,到湖北江陵县插队了3年多。文革(专题)结束后,他考入哈工大,学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后又在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政事儿”注意到,毕业后黄爱国回到家乡,成为一名技术干部,多年未离开生产一线,早年在通江机械厂、国防科工委四川基地工作,后任荆门市化工厂副厂长,无纺地毯厂厂长,荆门市二轻工业局局长,二轻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
2000年5月起,他调入荆门市掇刀区委,历任工委副书记、区长、政协主席等职,2003年调任湖北省沙洋县,在此当了3年半的县委书记。2007年7月,他晋升荆门市市长助理、荆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跻身厅级之列,并于一年后出任副市长。
2011年11月,他离开荆门来到省会武汉,出任湖北省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直至2016年5月落马。
“政事儿”注意到,在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之间担任沙洋县委书记期间,一篇题为《为老百姓多做实事是人生最大的乐趣》的报道,曾大篇幅介绍黄爱国的“廉政事迹”,称其为“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
文章发出后,这篇表扬性质的报道激起了民众的反感,被网络和媒体评价为“肉麻”、“吹嘘”,在当年引起了较大争议。
文中称,黄爱国“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2002年在掇刀区当区长时,一位当建筑老板的同学给黄爱国送来10万元要求投标项目,并表示事成后再给20万元,黄爱国严词拒绝:“别说三十万,就是三百万、三千万,也收买不了我!”
文章还称,一名年轻干部被提拔后,出于感激将装有1000元的信封送给黄爱国,“谁知信封还没拿出,黄书记就怒斥:‘你敢拿出来试试?!我马上交到纪委!’”
此外,文中还叙述了黄爱国所说的一些廉政言论:“高扬反腐利剑,掀起一场经久不息的廉政风暴”;“这辈子信了共产党,就要死心塌地跟党走”;“我们是农民的儿子,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官没有,跑官不给”;“只要做一天官,我就要管一天事,上要对得起组织,下要对得起百姓,中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政事儿”注意到,这篇报道刊发于2006年12月的一份中央媒体上。几天后,传来当日的报纸在当地被“封杀”的消息。
2007年1月有消息称:“连日来,湖北沙洋县委办在全县范围收缴12月23日《农民日报》。收缴这天的报纸是因为《为老百姓多做实事是人生最大的乐趣——记湖北省沙洋县委书记黄爱国》一文。当地干群看了后,认为是一篇最肉麻的文章。黄爱国同志认为此文严重地影响了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看法,形成误解,于是下令在全县范围收缴当日报纸。”
后经媒体查证,沙洋县一些乡镇,确有将当天报纸“按要求上交到县委办”的情况。
之后黄爱国接受了媒体采访,当记者问他“觉不觉得这个报道肉麻”时,黄爱国说,“因为这个报道写的是自己,自己真的不好做评价,但可以保证报道所列举的事例都是真实的。”
他还回应有网民说他“在一些场合装腔作势故意说普通话”:“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从出生到现在就是说普通话,不是到了沙洋才说的呀。”
“其他人不高兴,得罪了他们,他们要怎么说我,背后做些什么,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黄爱国说,如果那些发帖的人敢留真姓名,他就会以诬陷罪起诉他们。
在该篇表扬报道中,“政事儿”注意到一个细节,文中称:“黄爱国的爱人王萍在随调沙洋前,每次从荆门到沙洋,往返都是乘坐客车,从来没有动用过公车。他的两个妻弟下岗多年,按他的职权,帮他们安排个工作应该没问题,但他没有这么做。”
而2016年7月在湖北省纪委对其“双开”的通报中称:黄爱国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政事儿”注意到,在襄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黄爱国的受贿时间为担任荆门市副市长期间,未提及其任沙洋县委书记时期。
看来,当时没有动用公车的黄爱国,在离开沙洋县来到荆门市后,找到了其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