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5月5日,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徐裕龙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为什么政知圈会这么关注这条消息,因为此前上饶市政府曾发布《关于取消徐裕龙同志试任职务的通知》,明确指出,经组织考察,试用不合格,取消徐裕龙同志试任的玉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按试用期任职前职级管理。

  当时引发舆论关注的徐裕龙,先是试用不合格,现在则是落马了。

  试用期满没转正

  政知圈先来详细说说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1月上饶市政府发布一份任免名单,名单中除本次事件的主角徐裕龙被任命为玉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外,还有葛健任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祝红星任上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陈圣洲任上饶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等另外8人的任免信息,试用期都为一年。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一年零两个月之后的2016年3月22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赵庆华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经组织考察,试用合格,上饶市政府决定对葛健、祝红星、陈圣洲等8人进行正式任命,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起算。 而这8人正是与徐裕龙同批被任命试用的。那么,徐裕龙为什么没转正?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今年4月13日,上饶市人民政府终于公布相关通知,通知中表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徐裕龙试用不合格。取消现职务,按试用期任职前职级管理,时间落款是二十多天前的3月20日。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也就是说,徐裕龙一直没有转正,但是职务也一直在担任。在玉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岗位上,徐裕龙干了两年零两个月。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是怎么规定的呢?《规定》中说,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那为什么现在才公布试用不合格的消息呢,上饶市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政知圈,之所以试用期开始两年之后才公布不合格,可能是因为纪委那边在查他,查的时间比较长,所以一直没有公布,也并不是延长试用期。

  看来,纪委查出东西来了。

  打回原形

  政知圈梳理后发现,因试用不合格回到原来岗位的官员还真不多见,但并不是没有。凑巧的是,还有一起也发生在上饶。

  2014年9月18日,陈建华被任命为上饶市葛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此前他曾担任弋阳县发改委主任。2016年的5月26日,上饶市政府发布消息:取消其试任职务,按试用前职级(正科级)管理。

  2015年3月19日国家发改委稽察办对上饶市某公司开展专项稽察,发现该公司的项目申报存在报大建小的问题,国家发改委进行了全国通报,并对已拨付的中央补助资金按比例收回。同时上饶市纪委对原弋阳县发改委主任陈建华(时任上饶市葛仙山管委会主任)等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其实早在2003年,山西省长治市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当时新上任的六名干部在最终的考核中,因试用期造成工作失误,群众反映强烈,最终考核不合格,受到了降职、免职、撤职、延长试用期甚至是移交相关部门审查的处理。

  没等到试用期结束

  有人在试用期结束后因不合格恢复原来职位,也有的人还没到结束,在试用期内就被终止了试用资格。

  2016年7月27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原县委书记陈阳霞被调任到省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到省纪委报到上班。8月4日,省委组织部某处长邀请其与另外三名干部、两名企业领导在私人会所吃饭,不久被举报。8月12日,江西省纪委调查后作出了处理:给予陈阳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省纪委副厅长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而此时距她上任不到一个月,可谓是“秒停”。

  前面说的是刚刚试用就被终止,也有试用期马上结束却被终止试用资格的情况。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信息,2014年1月16日,刘强任忻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但是在2015年1月8日,距离试用期满还有一周的时间,山西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刘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随着刘强接受调查,他的试用资格也被终止。这可以说是调查与试用期同步进行了。

  关于试用期内被终止试用资格的情况,《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是有明文规定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提前结束的,也有试用期延长的。比如2014年4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通报称,国家发改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杨玉英在2013年春节前授权办公室工作人员使用公款购买面值500元的购物卡27张,总价值13500元,分送给主管部门有关人员。杨玉英就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和延长试用期的组织处理。

  试用期的那些事儿

  根据政知圈的了解,公务员实行以下四种任职方式:

  选任制,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一种干部任用形式。

  委任制,指由领导任免机关委派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一种制度。

  考任制,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布录用条件,择优选拔所需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

  聘任制,指用人单位运用合同(契约)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个人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

  但是通过上述几种方式产生的公务员并不是全部会受到《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只适用于提拔担任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也就是只有通过委任制、考任制、聘任制产生的公务员,同时是司厅局级以下具有领导职务的干部才会受到该规定的管理。至于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分别请见下图:

  

江西一官员试用不合格,一个多月后落马 (组图)

  这样一来,肯定会有人要问,“非选举产生的司厅局级以下(含司厅局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具体包括哪些呢?规定中详细列出:

  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

  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

  说完适用范围,政知君再简单说说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的一些具体规定。上饶市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政知圈,上饶市没有更加细化的有关试用期的规定,只有中央发布的试用期的暂行文件。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的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内,领导干部享受所任职务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在试用期满后,会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将办理正式的任职手续,试用期也将计入任职时间。规定还强调,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