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老虎,为什么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组图)

这些大老虎,为什么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组图)

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5月18日,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单位行贿、骗购外汇一案宣判,其获刑4年,并被处罚金1500万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赵少麟,先后在宁波中院受审的还有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国家行政学院原副院长何家成。而这4人均与赵少麟之子赵晋有关。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令计划与潘逸阳、周永康与冀文林身上,他们均在天津一中院领刑。

  记者梳理发现,大老虎在同一家法院受审,主要有两种原因,第一是案情相关,第二是老虎来源地一样。比如山西7虎的受审地均在江苏,周永康曾经的4名下属皆在湖北受审。

  

这些大老虎,为什么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组图)

  (赵少麟在宁波中院受审)

  宁波中院:4虎均与赵晋有关

  宁波中院的判决显示,2007年至2014年,赵少麟在充任其子赵晋实际控制的公司总顾问期间,伙同赵晋请托他人为其公司非法经营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并行贿价值人民币(专题)444.895万元的财物。

  去年12月27日,该案一审开庭时,检方点明,是时任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王敏收了赵少麟、赵晋的巨额贿赂。

  法晚·观海解局记者发现,收钱的王敏也是在宁波中院受审。去年9月30日,王敏因收受赵晋等单位和个人的180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这些大老虎,为什么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组图)

  (王敏在宁波中院受审)

  除了以上2人,宁波中院还先后审理了杨卫泽、何家成案。2016年12月14日,杨卫泽因受贿1643万余元获刑12年6个月。检方指控,他为赵晋实际控制的多家房地产公司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进而收受财物。

  今年2月28日,宁波中院公开宣判何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何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该院查明,何家成利用职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入股及上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敛财达7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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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家成在宁波中院受审)

    记者注意到,以上4虎之所以在同一家法院受审,与赵少麟的儿子赵晋有着案情上的联系。

  此前记者曾指出,至少6只大老虎与地产商人赵晋有关。其中3人是他“爹”——亲爹赵少麟、干爹何家成、干爹周本顺。另外3人则是原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杨卫泽,以及王敏。

  天津一中院:4虎两两相关

  因为案情相关而使得大老虎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的情况并不鲜见,法晚·观海解局记者梳理发现,除了宁波中院,天津一中院审理的4虎之间也两两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

  4月18日,天津一中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受贿、行贿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00万。该院查明,2000年至2013年,潘逸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令计划财物,达761万余元。该行贿行为在令计划的判决书也得到了证实,他正是向令计划行贿的4名官员之一(其它3人为李春城、白恩培、霍克)。

  

这些大老虎,为什么会在同一家法院受审?(组图)

  (令计划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值得注意的是,收钱的令计划也是在天津一中院领刑。去年7月4日,该院依法对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同样在天津一中院,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周永康与冀文林身上。2015年6月11日,该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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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永康在天津一中院受审)

  2016年3月30日,还是在天津一中院,海南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一审宣判,其因受贿204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据媒体报道称,因家贫报考武汉地质学院物探系勘查地球物理专业的冀文林,1998年8月开始追随周永康,任专职秘书,俗称“小秘书”,一直到2007年才离开,并于次年任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周永康的另外一名老部下——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也是在天津受审,不过审理法院并非天津一中院,而是天津二中院。2016年1月12日,李东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周永康4部下同在湖北领刑

  记者梳理发现,除了案情相关,还有一些大老虎因来源相同,也会出现在同一地法院受审的情况。

  正如上文所述,集中审理周永康及其部下案件的法院除了天津,还有湖北,并且有多达4名下属在该省尘埃落定。

  2015年10月12日,湖北汉江中院公开宣判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蒋洁敏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2015年10月12日,湖北咸宁市中院公开宣判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对李春城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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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春城在咸宁中院受审)

  2015年10月13日,湖北宜昌市中院公开宣判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郭永祥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2015年10月13日,湖北襄阳市中院公开宣判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对王永春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值得注意的是,与周永康之子周滨有密切联系的四川商人刘汉刘维兄弟也是在湖北受审,且审理法院与李春城是同一家——咸宁中院。2014年8月7日,湖北高院分别在咸宁中院和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对刘汉、刘维上诉案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对刘汉、刘维的死刑判决。2015年2月9日上午,咸宁中院将刘汉、刘维等5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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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汉、刘维在咸宁中院受审)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江苏。今年1月,江苏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常州中院、镇江中院、南通中院、徐州中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申维辰案,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案,山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金道铭案,山西省委原秘书长聂春玉案,山西省委原统战部长白云案,山西原副省长杜善学案,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案等7名省部级被告人犯罪案件。截至当时,对7名被告人的宣判均已生效。

  法晚·观海解局记者注意到,山西7虎之中,聂春玉、白云同在南通中院领刑,申维辰、令政策同在常州中院受审,而陈川平与杜善学则一起在徐州中院得到应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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