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1998年,风波中远走加拿大的陈展鸿。
2016年9月1日,陈展鸿登报寻找债权人。
当年“壹加壹”公司债券纠纷后,媒体争相报道。
广州市民谭姨当年和壹加壹公司签订的内部债券认购协议。
壹加壹公司内部债券补充协议。
2016年9月1日,一则特殊的公告登在了《南方都市报》的广告版上。它以加粗黑体字“感恩帮助过我的人”为题,称“凡在20年前持有广州市壹加壹实业有限公司职工内部债券未清偿完者,请致电132XXXXXXXX联系”。落款是当年壹加壹公司的老板陈展鸿。
20年前,昔日明星企业家陈展鸿一夜之间跌落神坛,成为欠债出逃的著名“老赖”。20年后,他突然重归公众视野,登报寻人,声称只为偿还当年债款。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只是想完成一个小小的心愿而已”,近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的陈展鸿说。
风光
做时装起家在广州名噪一时
或许已很少有人知道,三十年前的广州,壹加壹洋服和它的掌门人陈展鸿曾名噪一时。
时间倒回至1987年。
这一年,第六届全运会的举办给广州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以天河体育中心为圆心的商业地带正是在这一年,从一片荒野迈出进阶为广州核心区域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这场全运会的规模,远超前几届全运会,给无数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
时任广东体委主任的魏振兰曾表示,六运会借鉴1984年洛杉矶(专题)奥运会市场化模式与思路,创下全运会历史上很多“第一次”。其中之一便是经过批准,创建并发行体育奖券,以向全社会筹集场馆建设资金。据记载,该奖券连续发行了八期,取得良好效果。
而承担奖券发行任务的,正是初出茅庐的陈展鸿和他的“壹加壹”服装公司。此前两年(1985年),靠一台缝纫机做零补起家的陈展鸿,和几名志趣相投的年轻人一起,在广州友谊剧场策划了一场颇为轰动的青年时装秀。之后,他们合股组建壹加壹时装设计公司,寓意从“一”开始,一步步走向更好。
六运会的举办给他们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壹加壹首先争取到六运会入场式引导服的设计专利,之后,当时年仅三十岁出头的陈展鸿又冒险承担下发行体育奖券的任务,结果大获成功,一举赚得高额的公司发展启动金。
有了这笔积累,壹加壹接下来的开拓可谓顺风顺水。除了在服装行业稳扎稳打,壹加壹还将经营范围拓展至各个领域。20年前,位于广州长堤、东山、西关等地,号称全国第一家24小时营业的连锁百货商店“东方红”便是陈展鸿创建的。陈展鸿和他的壹加壹由此在广州家喻户晓。
“六运会的彩券是我搞起的,接下来两年,我靠这个赚了很多钱。然后还有洋服啊其他的。那时是很辛苦的,后来有了一点小小的业绩,成为广州最早的私营企业之一,很早就拥有进出口权。我们当年进出口过千万美金,纳税在广州私营企业都是名列前茅的。”陈展鸿回忆。
1993年4月,陈展鸿被评为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后又当选为广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当时有报道称,陈展鸿的办公室里摆满各种奖杯、奖状、证书和锦旗。他还因热心公益教育被称为“广东功德先生”。
当年曾采访陈展鸿的《南方周末》前记者包军,对他那时的风光记忆犹新。“我采访他时,他还是比较牛的(指商业成就),是一个成功人士。要知道,20年前能做成那样高身价、高资产的企业,算很牛了。那时候跟现在不一样,还没那么多富豪”。
转折
发行内部债券不料债台高筑
转折的种子埋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知识经济开始萌芽,下海经商成为热潮,民间金融暗流汹涌。如今名震资本市场的“万通六兄弟”正是此时在海南相遇,而后纷纷攫取第一桶金。华为的大型交换机也在那一年自主研发成功,到年底,给公司带来超过一亿的收入。也是在这一年,史玉柱决定建造后来成为其人生转折点的巨人大厦,以集资方式弥补70层高楼的野心产生的巨大资金缺口。
而生长在改革前沿的广州壹加壹,也顺应时代潮流,首次发行公司内部债券。“当时,全国都在提倡让职工做企业的主人。所以,企业向自己的员工发行内部债券集资,由员工持有一定股份,公司利用这笔资金发展项目是很流行的。那个时候,除了我们壹加壹,一些大的信用社、制药厂也都是这样做的。”壹加壹公司原工作人员张先生回忆。
1992年年底,在广州一家国企上班的谭姨通过同事得知壹加壹公司将在内部发行债券的消息。这位同事的女儿黄小姐,是当时壹加壹公司的财务人员。黄小姐最终代表公司,与谭姨签订了认购协议。
这份认购合同写明:“甲方(广州市壹加壹实业有限公司)为了开拓业务,提高企业效益和职员收入,增强职员责任感,在企业内部发行股份,总数为2230万股,每股(金额)1元,股份总数为2230万元(人民币(专题))”。根据合同,乙方参股后,享有“按股份取得股息和红利”的权利。同时,“甲方股票获准上市时,可将股权凭证按甲方股票票面原值转换为股票,亦可将股权凭证按当时的市价转让,此外对甲方增发的股份有优先认购权”。
后来有媒体报道曾披露,壹加壹当时原本准备投资一项“免水冲厕”环保项目,内部集资目标是1500万元,年息为19.2%。
据《中国金融年鉴1996》记载,1992到1995年,银行一年期储蓄存款平均利率在10%左右,最高利率为12.24%。而在民间金融市场,这个数字至少要再高4个百分点。因此,很多人认为,以当时的情况看来,壹加壹的年利息并不算高得离谱。
不过,以当时的经济水平,要想在企业内部一下子筹集1500万元绝非易事。公开报道显示,“壹加壹”曾对媒体称,“职工内部仅认购300万元,后来,通过珠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柜台又售出1000万元。”
梁叔正是在此时入的股。1995年10月,他走进珠江信托投资公司的柜台,想要像往常一样,购买一款回报较高的债券产品。在柜台职员推荐下,他购买了发行期为1年、年利息为19%的壹加壹债券。但拿到手的购买凭据写明为“壹加壹实业有限公司内部债券”,下方有壹加壹公司的盖章及总经理陈展鸿的签名。“内部债券是不应该在柜台发行的。我不知道他们和珠江投资有什么关系,怎么能在那里卖。我当时还问了那个柜员,她安慰我说没关系,一年很容易过的”,梁叔说。
事情的发展验证了梁叔的预感。
谭姨回忆,“(当时)基本上可以说是没利息。第一年非常少,大概只有十几块,第二年好点有两三百,跟着就没有了。”1996年3月,壹加壹公司与已经持有债券的“股东”们签订了一份《职工内部债券(含股票)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声明,“壹加壹实业有限公司由于去年(1995年)受整个经济大气候不良之影响,所以投资收益不理想……决定本年度暂停止还本派息”。对于原先持有的本金及应派利息,“按约定计算至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止……从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九日起至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止,年利率统一按19%计算,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派息。”
根据壹加壹当时的陈述,“在珠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筹集的1000万元从来未交给‘壹加壹’使用。当年10月,珠江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已自行将该笔集资款转走,用以抵偿‘壹加壹’属下的洋服公司欠珠江信托投资公司的900万元债务。”
这成为后来整个欠债问题的导火索。但广州珠江信托投资公司曾登报发表严正声明,称首先他们从未承销或分销过“壹加壹”的任何债券;其次,陈展鸿从未在证券交易营业部开设过任何交易账户,并且,根本不存在“划走集资款”的事情,全盘否认了壹加壹的说法。
没有人知道,其中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陨落
千万元债券纠纷拖垮公司
1996年10月5日,壹加壹千万元债券纠纷突然引爆。当天《广州日报》首先刊载《“壹加壹”纠纷内情有关各方谈该公司千万元债券问题》的报道。文中提及,壹加壹出现巨额债务,壹加壹与被指称代为发行债券的珠江信托投资公司相互推责,已有群众向有关部门投诉拖欠钱款问题。当月21日,广州市私营企业协会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据第二天的媒体报道,陈展鸿在发布会上就公司经营不力的情况做了具体说明。他承认因拟投资的环保项目而发行的内部债券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并承诺会尽快清理和退还职工内部债券。
但到了原本应该兑付的10月25日,债权人们却发现,壹加壹公司原址已经闭门。他们被告知壹加壹已更名为“广州骏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新址位于站前路西郊大厦。而实际上,那里仅有一张办公桌,业务员也没有几个。
显而易见,回归“一张桌子、几个人”的壹加壹根本无力应对高额债券欠款。
1996年11月,经调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认定壹加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内部债权”是非法集资行为。1998年1月,广州市中院判令陈展鸿偿还集资款。当年7月,《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出台,其中明确,“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同年9月23日,广东市中院对壹加壹实业有限公司下属的壹加壹洋服有限公司和壹丰制衣厂强制执行查封。累计欠款3748.5万元的壹加壹和陈展鸿成为公开文件中的著名“老赖”。2001年12月,广州市政协九届二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免去陈展鸿政协第九届广州市委员会委员的决定,这是他的名字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归零
风波中远走他乡从零开始
1998年春天,风波中的陈展鸿远走加拿大。有媒体指责他“出逃”规避责任。当年11月,时任《南风窗》总编辑的秦朔在总结陈展鸿和壹加壹兴亡教训时认为,“陈展鸿和他所代表的那一代企业家,实际上只能叫做‘赚钱家’。他们起步早,头脑灵,动作快,对活跃地方经济起过一定作用。但总体上看,他们既没有远大的抱负,又没有坚定的价值观,为赚钱而赚钱,为了数量可以牺牲质量,为了省力可以不再创新,为了市场占有率可以牺牲顾客满意度,为了短期利益可以不要长远打算,为了打败对手可以不择手段。这样的人,行百里易,行万里难。这样的企业,必然财聚则人散,不可能形成绵延不绝的企业生命力。”
对陈展鸿来说,壹加壹一夜之间陨落无疑是记致命伤。“那个时候,我们响应了整个社会改革的需要,在公司建立了党支部、工会、团组织,也把企业搞得蓬蓬勃勃,纳税都在私营企业中排前列的。但最后结果却是这样,(我)心里很不舒服,打击是不小的”,陈展鸿说。
初到加拿大,毫无积累的陈展鸿只能从头开始。“刚刚来就开始学装修,从7元一个小时做起。三年后水电、水泥什么工作都学会了,也能独立带几个人去完成装修工程项目了。一路走过来,也很艰辛。”陈展鸿回忆,“从零开始,十几年的奋发,今天还算可以。现在组织几个人成立了公司一起做。”
“当年的事情比较复杂。原先企业其实做成了很多事情。有人很喜欢,很支持,但也有人不喜欢,这个是很两极的。我们可能是其中的一个牺牲品吧。但是经历多了,也就无所谓了,现在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也不同了。”对于过去,他并不愿意谈得太多。
南都记者问乡音未改的陈展鸿,在外生活这么多年,是否想过再回国发展,他笑称,“已经和国内脱节太久,不那么了解,回不去了”。
还愿
二十年后登报寻人还愿
尽管不曾动过回乡的心,但二十年前的那笔巨额欠款却一直是陈展鸿心中的结。
“发这个公告,就是为了自己小小的内心感受,清洁自己的灵魂。不管怎样,我都想把剩下的钱还给人家,完成这个心愿,也对得起自己的灵魂。”他这样解释登报还钱的初衷。“早五年左右,我就想干这件事情了,心里一直不舒服,记挂着,但是当时钱还没有赚够,现在可以了。当时大概有1000多(债权)人,还了70%,还有30%没有还,我估计应该还有三四百人,所以准备了大概一千多万吧。”他说。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9月广州中院对在11宗案件中长期拖欠申请执行共6000万元的“壹加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使81%的债权得到了实现。
2017年4月12日,南都记者见到已拿回本金的谭姨和梁叔。当年,谭姨姐妹俩认购壹加壹内部债券5000元,壹加壹的名声与熟人经办曾让她不假思索。梁叔则慷慨地投入了25000元本金。这位回城奋斗、积蓄坚实的老知青,此前还从未在债券投资上失过手。
壹加壹的债券出现兑付问题后,他们都留了一个心眼,留下了当时购买的凭证。“反正就是一张纸,也不占地方”,谭姨说。不过,壹加壹出事后,他们从没想过这笔钱有一天竟然还能够拿回。20年,这个法律规定里最长的权利侵害保护时限,已让他们学会隐藏好被欺骗的伤疤。
“我在加油站给我的车加油时看到报纸上的公告,很惊讶,就觉得这个壹加壹怎么又出来了?”梁叔说。谭姨起初也是一样有怀疑,因为担心,来拿本金时,她还带上了儿子一起。
陈展鸿的委托人张先生和巫先生在确认谭姨和梁叔的认购凭证后,将本金交还给他们。梁叔和谭姨随后郑重地在已经泛黄的纸张上,签上“已终结”,并写上名字与日期。
“我也不争论了,(这笔钱)算是在马路上捡回来的。”梁叔低头点了点那叠百元大钞,码齐后放进背包里。
20年,他们终于和过去和解了。
声音
那个时候,我们响应了整个社会改革的需要,在公司建立了党支部、工会、团组织,也把企业搞得蓬蓬勃勃,纳税都在私营企业中排前列的。但最后结果却是这样,(我)心里很不舒服,打击是不小的。
早五年左右,我就想干这件事情了,心里一直不舒服,记挂着,但是当时钱还没有赚够,现在可以了。当时大概有1000多(债权)人,还了70%,还有30%没有还,我估计应该还有三四百人,所以准备了大概一千多万吧。
——— 陈展鸿
质疑
高调还款是否炒作?
时隔二十年,再次听到陈展鸿这一名字的前记者包军,第一时间发出疑问,“又一个史玉柱?”史玉柱当年曾借还款高调回归公众视野,“当时我还专门写了文章质疑他的炒作”,不过对于陈展鸿的还款,包军依然觉得“起码不是一件坏事儿”。
关于陈展鸿的登报还款,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解刚认为,当时有判决并申请执行的,理论上,这个判决是不会销的,钱应该还是要还。根据当年的协议,理论上说,作为有限公司,公司借的钱只能追公司。公司与他个人不能划等号。当时不能,现在更不能。
对于债权人来说,当时协议中写明还款期,过了两年没有追的,理论上是过了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期的,超过20年也应该过了时效。不过,过了时效也可以追,债务人愿意还就行了。但现在陈展鸿出来还款,他个人是出于什么考虑,准备怎么还,按照什么标准还,也很重要。在承担责任的问题上,本金与利息是一样的,如果利息不用还,本金也不用还。反之亦然。如果不用承担还款的责任,还了本金,有一点表示,总比没有好。
广州某法院相关人士认为,壹加壹欠款一案当时已经执行中止,理论上,如果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案件可以恢复执行。债权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至于陈展鸿个人是否面临追责,要视当年其是否存在恶意规避执行,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可能被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责等情况来看。但由于目前掌握到的信息有限,暂无法做出判断。
陈展鸿和其委托人张先生曾反复强调,此次还款绝非沽名钓誉或是想要东山再起。虽然未透露已还款的具体人数和金额,但他们声称将一直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