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倍可亲(backchina.com)
越南裔美国人克里斯多夫·拉尔森(Kristopher Larsen)因绑架罪在华盛顿州监狱服刑时发现自己不是美国公民,因此可能被驱逐出境。他那时的年纪在40岁出头,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不是一名美国公民。拉尔森与数千名被美国家庭收养的外国人一样,由于他们的养父母没有为他们办理归化入籍,这些人不具有美国公民身份。
随着越南战争在1975年结束,时任美国总统杰拉尔德·福特下令撤离越南的孤儿,该命令被称为“抢救婴儿行动”。当时年仅4岁的拉尔森也是这些孤儿中的一员,被一个美国军人家庭收养。
他在一个被他称为“典型的美国家庭”长大。
他说:“我认为我就是一个典型的在阿拉斯加长大的孩子。总是待在户外,总是和家人在一起。对于我来说,这就是完美的生活。”
拉尔森上了大学,从事信息技术行业。在适婚年龄结了婚,有两个孩子,之后搬到了西雅图(专题)。
他说:“我曾经一度拥有我梦寐以求的一切。”
直到他后来失去这些。经过了一段跌宕起伏的婚姻,在一次喝的烂醉之后,拉尔森的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了家。
他说:“这几乎是把我推进了深渊……我决定让警察把我杀死。于是我绑架了一个人。”
他抓住了一个9岁的儿童,打电话给她的父母索要赎金。一位华盛顿州的法官判处拉尔森12年监禁。就是在那里,美国移民(专题)海关署找到了他。
他说:“他们告诉我,我会失去我在监狱中的工作。我不能做任何教育类服务。我基本上失去了作为一名普通犯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因为我收到了驱逐令。”
对于美国政府而言,拉尔森是一名有犯罪记录的无证越南移民。
他说:“我的家人认为‘你被收养了。你是一名公民。你自1975年以来就是我们家庭的一员。’”
但是政府说,他的家人并没有为拉尔森申请公民身份。估计有三万五千名被美国夫妇收养的外国人都没有美国公民身份,因为他们的父母没有为他们办理归化入籍。
“被收养者权益运动” (Adoptee Rights Campaign)联席主任贝基·贝尔柯雷说:“或者他们知道(需要办理入籍手续),但是流程所需的费用太过昂贵也太过繁琐,而且他们已经办完了昂贵而复杂的收养程序,他们就没有再办这个。或者是被收养人来到了一个虐待他/她的家庭,所以他们的养父母没有办手续。”
贝尔柯雷说,国会在2001年通过了一条法律,允许从其他国家收养的儿童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但这条法律只适用于1983年以后出生的人。为了修补这个漏洞,“被收养者权益运动”正在积极推进《被收养者国际法案》。这项法案去年在国会搁置了,但是它的支持者正在努力把它重新推到前台。
拉尔森出狱后还没有被驱逐,因为越南拒绝接收1995年以前进入美国的越南人。
他说:“现在我被困住了。我不能离开美国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