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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媒婆聂某见同村老妇为子求妻心切,虚构女子介绍给“准婆婆”,骗得钱财共计23万余元。9月6日记者获悉,由江西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聂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儿子年近三十未婚
急坏农村老妇
原来,当地农村老妇聂某甲有一儿子,在外务工多年,年近三十岁仍未娶妻。为了儿子的婚事,聂某甲心急如焚,常四处托人帮助儿子介绍对象。
2013年年底,聂某甲的儿子回家过年,后经人介绍结识了媒婆聂某。聂某甲多次催媒婆帮自己找儿媳。
2014年年初,媒婆电话告知聂某甲,称已找到一个名叫“金娇”的女子,并大力称赞该女子容貌、品行。
媒婆“化身”美娇娘
骗得“准婆婆”23万余元
为获取信任,媒婆用自己另一个手机号拨打电话给聂某甲,并特意压低声音,用普通话与“准婆婆”交流,自己冒充“金娇”。
“金娇”简要介绍了一些情况,还特意强调“自己的母亲住院自己在南昌照顾母亲。”
由于“金娇”常给聂某甲打电话,嘴特别甜,常哄得“准婆婆”开心。数月后,“金娇”打电话称母亲病重需医药费,希望“准婆婆”借钱给其母亲治病,该借款可充抵日后的彩礼钱。
于是,“准婆婆”便从家中取出现金,找到媒婆。让这个媒人帮其转交。后“金娇”又以叔叔在医院维权砸坏了医院的电脑需要赔偿为名,向“准婆婆”要钱,前后共累计“借”了23.6万元。